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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香港被判刑 庭上大骂特首:恶有恶报

前政协刘梦熊与特首梁振英的恩怨情仇,暂时作了断。就刘发信及电邮威吓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要求二人终止其东方明珠案的刑事调查,他昨于区院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即时入狱18个月。刘梦熊判刑后在犯人栏大叫会上诉到底,并隔空向梁振英传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然未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

据了解,刘梦熊已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暂时在院所医院的单人病房内接受医生检查和观察。过往不少名人入狱,都获批住在俗称水饭房的独立囚仓单独囚禁,以免被其他囚犯骚扰。刘能否获得类似待遇,据悉署方暂无定案,稍后亦将「开board」决定刘往哪个惩教院所服刑。

闻裁决错愕 指砌生猪肉锒铛入狱的刘梦熊(67岁)上庭前表现轻松,自言心情坦然,亦不紧张,并引用引清末改革家谭嗣同的诗句表心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崑崙。」刘的胞弟刘梦鰲、女友何绮云、两名女儿及多名刘的支持者均有到庭旁听裁决。

法官姚勋智只用了约3分钟简略读出裁决理由后,即裁定刘梦熊罪成。刘在犯人栏内闻言表现错愕,但不久即回复平静,并望向公众席,女友得知刘罪成后即双眼通红。姚官表示给控辩双方时间阅读完整版书面裁决,宣佈休庭一会。其间刘仍表现淡定,先与女友及女儿拥抱,又上前逐一与支持者握手言谢,形容裁决是「夹硬嚟,砌生猪肉嘅」。

姚官在判词指出,刘梦熊自辩供词「非一般及难以令人接受」,不接纳刘声称去信只为终止不合理调查的说法,质疑刘未能说出廉署调查有何不合理之处。姚官又称若刘当真有此想法,何必在信中提及自己怎样义无反顾帮梁振英助选、为梁化解危机、期望特首向白专员打招唿,以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等字眼,目的显然是想梁白二人干预东方明珠案的调查。姚官称刘梦熊信件及电邮中字眼带威吓性,并指不少被告均认为自己冤枉,但不代表被告可威吓他人,以叫停调查及审讯。

辩方求情指刘梦熊没有预谋犯案,全因与梁振英关系出现变化,刘才「有感而发」写信及电邮予梁。辩方又指刘对法律无知,误以为刑事调查有「合理」及「不合理」之分,结果闯下大祸,形容刘性格敢言、感性及不怕权贵,一向是其是、非其非,称刘自从东方明珠案受查后,长期感焦虑及有压力,亦失去「坐稳」全国政协委员资格,更失去担任全国政协常委的机会,对刘造成巨大影响,望能获轻判缓刑。

高唿「历史将宣判我无罪」姚官形容案件相当严重,刘向特区政府最高层发信威吓,斥责刘透过特首选战,与梁建立特殊关系,及后利用此关系要求梁终止对他及其他人的刑事调查,直言刘的行为打击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必须判以即时监禁。惟姚官考虑到刘常向社会捐款,亦获前特首曾荫权等多名人士撰信证明品格,赞刘对社会贡献良多,而案件亦拖延了3年,对刘造成影响,最终判刘入狱18个月。刘被押离庭时,即在犯人栏内高唿:「历史将宣判我无罪!」女友及女儿纷纷落泪,未有回答记者提问。

案件编号:DCCC819/13

刘梦熊梁振英交恶事件簿1996年9月29日:二人在追悼保钓人士陈毓祥活动认识,梁主动与刘打招唿及称赞他

2010年3月:在北京两会期间,梁主动找刘表明将参选特首,希望刘支持

2011年8月:刘协助梁造势,帮他制造舆论

2012年3月25日:梁以689票当选特首

5月28日:梁在候任特首办与刘见面,其间梁称刘不适合入行会,但会向中央推荐他任全国政协常委

7月1日:梁宣誓就职,正式任行政长官

7月21日:梁致电刘,两度表示:「梦熊,你放心,我唔会过桥抽板!」

11月6日:刘友人许智明向刘透露梁已推荐另一人任全国政协常委,刘质询梁何以出尔反尔

2013年1月8日:刘因东方明珠案被廉署拘捕

1月9日:刘向梁及廉政专员白韫六发电邮,要求梁向白「打招唿」,否则将引爆政治炸弹

1月10日:刘再写信予梁及白,称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公佈《敦促梁振英辞职书》

1月底:全国政协常委会公佈委员名单,刘榜上无名

3月30日:东方明珠案于高院开审

5月20日:东方明珠案中,刘获陪审团一致裁定3项串谋诈骗及洗黑钱罪全部不成立,当庭释放

2016年1月4日:刘涉妨碍司法公正案于区域法院开审

2月29日:刘妨碍司法公正案被裁定罪成,判即时入狱18个月

资料来源:刘梦熊证供及《苹果》资料室

刘梦熊小档案1973年:游水偷渡来港,后任职不銹钢餐具厂主管

1996年:任正达外汇首席顾问

2002年:任上市公司智富能源执行董事

2006年:在大陆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华十大企业管理英才

2007年:夺得世界杰出华人奖;获颁博士学位

2008年:获委任全国政协委员

2009年:任东方明珠副主席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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