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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选举窝案是贿选还是分赃?中央高层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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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此处的贿选,不是他们给别人送钱买选票,而是首先自己作为选举的组织者,收受别人的钱,确定人大代表候选人;然后作为选举的监督者,纵容相互送钱买票;最后作为选举结果的批准人和确认者,再收一次钱。辽宁有全国人大代表102人,经调查,有近一半的存在贿选。没送钱的对贿选的不满,送钱没选上的更是不满,其他人对借组织选举敛财的官员也不满。不断告发举报的结果,引起中央高层震怒,遂下令查处

最近中纪委网站通报,接连查处辽宁四名中央直管的省级高官:人大副主任郑玉焯、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人大副主任王阳、政协副主席陈铁新。通报称他们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

中国真正有权力的职位,不是选举产生,而是上级指定,如果需要花钱,只能直接给上级送钱。

此前更是「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了辽宁省委书记王珉。中纪委通报王珉案时,除了其他问题,还提到他对「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这些人下台的原因之一,都涉及到贿选。但这个贿选,和一般人们理解的贿选,以及被污名化的村委会主任(俗称村长)贿选,还不一样。

实际上此处的贿选,不是他们给别人送钱买选票,而是首先自己作为选举的组织者,收受别人的钱,确定人大代表候选人;然后作为选举的监督者,纵容相互送钱买票;最后作为选举结果的批准人和确认者,再收一次钱。

送钱给他们买待遇和地位的,自然是官员和企业家。迄今已被报道查处的,有沈阳市原副市长祁鸣、铁岭市原市委书记吴野松、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董事长刘芝旭等。他们都是为了成为代表辽宁的全国人大代表,而送钱打点的。

目前辽宁有全国人大代表102人,经调查,有近一半的存在贿选。没送钱的对贿选的不满,送钱没选上的更是不满,其他人对借组织选举敛财的官员也不满。不断告发举报的结果,引起中央高层震怒,遂下令查处。

从已披露的湖南衡阳、四川绵阳的选举省人大代表的集体贿选,到这次级别更高的辽宁选全国人大代表的贿选窝案,以及可以想来的更多没被查处的贿选,人们会觉得贿选在中国很普遍。

确实很普遍,但只限定在两个特定的领域:一个是最基层权力的村长,二是本身没有权力,但是享有地位并能带来资源的人大代表选举。至于政协委员,因为是由邀请和推荐产生,肯定会有人送钱,但因为没有选举的形式,倒不算贿选了。

中国真正有权力的职位,因为不是选举产生,而是上级指定和任命,所以也没有贿选。如果需要花钱,只能是直接给上级送钱。比如各地最高权力的省委、市委、县委书记,都是上一级任命,不可能贿选。还有省长、市长、县长,表面上要走各级人大选举的程序,但往往是由上级党委先任命就职后,再后补个人大选举的手续。而且这些有权的职位,基本上都是等额选举,没有竞争,不需要贿选。

只有没有实权,但却是差额选举的人大代表,因为有竞争,需要送钱。以披露的衡阳市人大代表间接选举湖南省的人大代表为例,一共500个名额,要给负责提名、掌握选举程序的官员送钱、给投票的人送钱。最终400多人被查处,追缴赃款1.1亿余元,人均近30万元。

几乎所有人都乐在其中地送钱、收钱的游戏,不能说是贿选,只能是分赃,还不是选民普遍得利的村长贿选,而是关起门来的内部分赃。分赃均匀,相安无事。如果分赃不均,出现狗咬狗的结果,就只有上面干预,达到新的平衡。这种见怪不怪的特色贿选,上面心知肚明,民众也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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