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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涉案人员遭"顶格重判" 张高丽心惊

近日,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所涉的27件刑事案件,在天津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共49人因这起爆炸事故获刑。其中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因被判处死缓,副董事长判无期。陆媒报道称,当局对这批案件进行了〝顶格重判〞。此前媒体报道,江派常委张高丽对滨海新区开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阿波罗网评论员分析,重判涉案人员,一方面是为平息民愤,另一方面也是籍此“敲打”张高丽。

陆媒报道,11月7日至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和9家基层法院分别对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并9日于对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宣判。

据陆媒报导,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庭审,于11月7日上午8时30分,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11月8日,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审理了中滨安评公司为瑞海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案,该案涉及11名被告人。同时,天津其他9家基层法院分别审理了涉〝8.12〞爆炸事故的25名中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

法院判定,瑞海公司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是造成爆炸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等人,〝以贿赂、欺骗等手段违法取得经营资质和项目建设许可〞,并非法储存氰化钠等毒害性物质共计49332.97吨。由于于学伟等主要负责人在日常经营中违规操作,致使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于2015年8月12日晚发生爆炸。

法院还判定,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认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人员及财产损失。

11月9日,〝8.12〞天津爆炸事故系列案件,由各法庭分别作出一审判决。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因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因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15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10年到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罚金25万元人民币;中滨安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4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3年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

陆媒报道称,当局对这批案件进行了〝顶格重判〞。

阿波罗网特约评论员龙啸分析,天津大爆炸相关责任人被重判,一方面是为平息民愤,另一方面也是籍此“敲打”江派常委张高丽。

去年天津港爆炸事件发生后不久,美国《时代》杂志曾报导说,发生爆炸的天津滨海新区的迅猛发展,与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高丽〝联系在一起〞。张高丽从2007年开始担任天津市委书记后的五年中,大力推动了滨海新区开发,是当时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则是戴相龙、杨栋梁和黄兴国。

爆炸事故发生后一周,杨栋梁落马被查。杨栋梁在张高丽主政天津时很受张的重用,当年正是张高丽一手将杨从副市长提到市委常委。

香港苹果日报》曾于2015年8月23日引用北京消息人士的话说,涉案的瑞海国际物流有〝特坚保护伞〞。习近平在爆炸发生的当晚即通宵召开常委会议,中办主任栗战书等则表示要搞清楚此事有没有针对习近平的〝特殊政治意图〞。

责任编辑: 于飞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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