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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的刘晓波在沈阳病世 享有巨大荣誉和争议

在狱中的刘晓波,今年5月23日被确诊为罹患晚期肝癌,7月13日,沈阳司法局证实,刘晓波在沈阳因病去世,终年61岁。

刘晓波曾参与八九民运,被中共官方称为操纵民运的“黑手”之一,六四后入狱。

2008年刘晓波再次被捕。2009年12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维持原判,在辽宁锦州监狱服刑。


沈阳市司法局13日晚上公布刘晓波死讯。

2017年6月26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网站上公布,刘晓波已患有肝癌,中共当局批准其保外就医。两周后7月13日,刘晓波去世,终年61岁。

图为刘晓波在沈阳的医院接受中外专家的会诊

罹患肝癌后,刘晓波获准保外就医,家属希望让刘出国治疗,但院方以“移转不安全”为由未允许。后来在家属要求下,院方准许来自德国与美国的两位医师前来会诊。

刘晓波病情不断恶化,沈阳医大一院通报刘晓波病情,称患者存在腹腔感染、腹膜炎、感染性休克、器官功能不全。13日,刘晓波因多重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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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刘晓波的空椅子。

2010年,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向在狱中的刘晓波颁发诺贝尔和平奖。刘晓波多年来享有很高的声誉。

另外对刘晓波也有巨大的争议,主要原因是六四天安门大屠杀后,中共安排刘晓波在电视上说天安门没死一个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刘晓波表示他没有敌人和对中共监狱的美化,中共“这些宏观方面的进步,也能从我被捕以来的亲身经历中感受到......这种管理,让在押人员感到了尊严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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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

原大陆媒体人、时事评论人士曹长青发表在香港开放杂志上的文章于2010年2月17日在美国写道:中共政权对异议作家刘晓波因言治罪,判11年徒刑,导致人们一致的愤慨和海外舆论异口同声的强烈谴责。但刘晓波向法庭递交的申诉书《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却在异议人士中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主要围绕两点:第一是关于刘晓波“我没有敌人”的宣称;第二是刘晓波对中共监狱的美化。

就第一点,刘晓波在《陈述》中写道:“我坚守着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并对起诉他的检察官表示,“我能感到你们的尊重和诚意”;刘晓波说他要“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随后强调“淡化敌人意识”,“恢复人与人之间的互爱。”

支持者认为,刘晓波高风亮节,甚至有宗教情怀的“大爱”,是一种非常高的精神境界。但批评者认为,刘晓波混淆了“人与人”和“人民与独裁政府”之间的区别。宗教情怀所强调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追求自由的“个体”与扼杀个人自由的“政权”之间的关系是有着本质性不同的。刘晓波不是牧师在布道,而是作为一个政治犯,面对一个典型的因言治罪的政治审判,却把共产政权和具体的政府官员混为一谈。没有谁把那架专制机器上的具体螺丝钉当敌人,这里的关键是:那个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目前正在对刘晓波施暴的政权是不是敌人?

刘晓波正在承受牢狱之灾,那些争议《陈述》的人,绝不是没有同情心,更不是跟刘晓波本人过不去,不宽容,而是这篇《陈述》涉及到几个重大原则问题,不仅值得讨论一下,更非常需要理清一些最基本的方寸。如果连中国的精英们对这些最基本的原则都不清楚,都没有根基,还谈什么结束中共专制?曹长青原文见:刘晓波最后陈述惨痛

阿波罗网附:

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作者:刘晓波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后恢復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话的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次被指控的罪名不同,但其实质基本相同,皆是因言获罪。

二十年过去了,六•四冤魂还未瞑目,被六•四情结引向持不同政见者之路的我,在1991年走出秦城监狱之后,就失去了在自己的祖国公开发言的权利,而只能通过境外媒体发言,并因此而被长年监控,被监视居住(1995年5月-1996年1月),被劳动教养(1996年10月-1999年10月),现在又再次被政权的敌人意识推上了被告席,但我仍然要对这个剥夺我自由的政权说,我监守著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虽然我无法接受你们的监控、逮捕、起诉和判决,但我尊重你的职业与人格,包括现在代表控方起诉我的张荣革和潘雪晴两位检察官。在12月3日两位对我的询问中,我能感到你们的尊重和诚意。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

众所周知,是改革开放带来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在我看来,改革开放始于放弃毛时代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执政方针。转而致力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放弃“斗争哲学”的过程也是逐步淡化敌人意识、消除仇恨心理的过程,是一个挤掉浸入人性之中的“狼奶”的过程。正是这一进程,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个宽松的国内外环境,为恢復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为不同利益不同价值的和平共处提供了柔软的人性土壤,从而为国人的创造力之迸发和爱心之恢復提供了符合人性的激励。可以说,对外放弃“反帝反修”,对内放弃“阶级斗争”,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得以持续至今的基本前提。经济走向市场,文化趋于多元,秩序逐渐法治,皆受益于“敌人意识”的淡化。即使在进步最为缓慢的政治领域,敌人意识的淡化也让政权对社会的多元化有了日益扩大的包容性,对不同政见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降,对八九运动的定性也由“动暴乱”改为“政治风波”。敌人意识的淡化让政权逐步接受了人权的普世性,1998年,中国政府向世界做出签署联合国的两大国际人权公约的承诺,标志著中国对普世人权标準的承认;2004年,全国人大修宪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标志著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根本原则之一。与此同时,现政权又提出“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标志著中共执政理念的进步。

这些宏观方面的进步,也能从我被捕以来的亲身经历中感受到。

尽管我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对我的指控是违宪的,但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经历了两个关押地点、四位预审警官、三位检察官、二位法官,他们的办案,没有不尊重,没有超时,没有逼供。他们的态度平和、理性,且时时流露出善意。6月23日,我被从监视居住处转到北京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简称“北看”。在北看的半年时间里,我看到了监管上的进步。

1996年,我曾在老北看(半步桥)呆过,与十几年前半步桥时的北看相比,现在的北看,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都有了极大的改善。特别是北看首创的人性化管理,在尊重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人格的基础上,将柔性化的管理落实到管教们的一言一行中,体现在“温馨广播”、“悔悟”杂志、饭前音乐、起床睡觉的音乐中,这种管理,让在押人员感到了尊严与温暖,激发了他们维持监室秩序和反对牢头狱霸的自觉性,不但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环境,也极大地改善了在押人员的诉讼环境和心态,我与主管我所在监室的刘崢管教有著近距离的接触,他对在押人员的尊重和关心,体现在管理的每个细节中,渗透到他的一言一行中,让人感到温暖。结识这位真诚、正直、负责、善心的刘管教,也可以算作我在北看的幸运吧。

政治基于这样的信念和亲历,我坚信中国的政治进步不会停止,我对未来自由中国的降临充满乐观的期待,因为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拦心向自由的人性欲求,中国终将变成人权至上的法治国。我也期待这样的进步能体现在此案的审理中,期待合议庭的公正裁决——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裁决。

如果让我说出这二十年来最幸运的经历,那就是得到了我的妻子刘霞的无私的爱。今天,我妻子无法到庭旁听,但我还是要对你说,亲爱的,我坚信你对我的爱将一如既往。这麼多年来,在我的无自由的生活中,我们的爱饱含著外在环境所强加的苦涩,但回味起来依然无穷。我在有形的监狱中服刑,你在无形的心狱中等待,你的爱,就是超越高墙、穿透铁窗的阳光,扶摸我的每寸皮肤,温暖我的每个细胞,让我始终保有内心的平和、坦荡与明亮,让狱中的每分钟都充满意义。而我对你的爱,充满了负疚和歉意,有时沉重得让我脚步蹣跚。我是荒野中的顽石,任由狂风暴雨的抽打,冷得让人不敢触踫。但我的爱是坚硬的、锋利的,可以穿透任何阻碍。即使我被碾成粉末,我也会用灰烬拥抱你。

亲爱的,有你的爱,我就会坦然面对即将到来的审判,无悔于自己的选择,乐观地期待著明天。我期待我的国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达的土地,在这里,每一位国民的发言都会得到同等的善待;在这里,不同的价值、思想、信仰、政见……既相互竞争又和平共处;在这里,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仪意见都会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别是那些不同于当权者的政见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这里,所有的政见都将摊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的选择,每个国民都能毫无恐惧地发表政见,决不会因发表不同政见而遭受政治迫害;我期待,我将是中国绵绵不绝的文字狱的最后一个受害者,从此之后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表达自由,人权之基,人性之本,真理之母。封杀言论自由,践踏人权,窒息人性,压抑真理。

为饯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权利,当尽到一个中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我的所作所为无罪,即便为此被指控,也无怨言。

谢谢各位!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刘晓波妻子刘霞授权自由亚洲电台首发)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阿波罗网记者李宇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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