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地狱——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明慧网)
经过看守所一道道被摔得咣咣作响的阴森铁门,在一声声“低头、低头”的吆喝声中,新进来的人被推搡进入一个号里,还没等反应过来,就窜出几个人,连拉带扯把人从里到外的衣服扒得一丝不挂,逼迫人光着身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地上转圈,说这是人人例行的检查。
以上是哈尔滨市第二女子看守所。据明慧网报导,该市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凡被非法刑事拘留的,都被关押在此。
看守所位于哈尔滨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看守所对社会公开“文明管理”八项承诺,放在墙上公布于世,并设有投诉电话,外表给人以文明执法的印象,但事实却非如此。
无论是刑事犯还是法轮功学员,先在严码监监栏门内遭受人格侮辱,当着女狱警和几十名犯人的面,被两名执夜岗犯人强行全身脱光、下巴被人用力捏著张开嘴检查,双腿劈开的同时,两臂被两名犯人强行架起在原地蹦三下,检查大、小便处是否夹东西。
据悉,有警察将所有的衣服包括胸罩、袜子、裤头全部退回到实施绑架的派出所,让家人取回;在家人没送衣服到看守所期间,只能靠在押人员的救济,有时只好穿着拉链被剪掉的外衣,没有内衣就敞胸露怀,狱室有监控,男女狱警都能看见。
更有甚者,在律师会见和办案警察所谓“提审”之后,只要走出监舍回来,犯人头就按照狱警的旨意进狱室每次都要把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衣服扒光,让她们在地上蹦跳、侮辱。
第二看守所于姓所长和副所长吴艳丽参与暴力转化(强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学员,经常把法轮功学员提出去,软硬兼施逼她们转化,写“四书”(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揭批书”等),唆使“牢头”用歧视、孤立、打骂等方式从精神和肉体上折磨法轮功学员,达到必须让她们转化的目的。
警察已严重违反《宪法》36条。该条款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有歧视宗教信仰罪。
精神和肉体虐待
第二看守所警察长期虐待在押人员,利用、唆使、纵容“牢头”代警察管理日常工作已经成为常态。牢头为了讨好警察,以达到所谓“立功”争取减刑的目的,长期虐待被监管人员。
以下的虐待方式完全有悖于监狱“对在押人员依法实行文明管理,不打骂、不体罚”的承诺
设严管间
严管间是在非常狭小的空间超密度地关押四五十人。法轮功学员一般都被关入严管间。
牢头和十几个牢头身边的“大犯人”(一般都是与警察有关系、家里花钱被照顾的人)在小铺上。没有特殊关系的犯罪嫌疑人和法轮功学员在大铺上,处处受到歧视和虐待。
从那里出来的人说,“不死也得扒几层皮,那里就是人间地狱。”
人格侮辱
新入看守所的人全身被扒光检查,还被架著胳膊,逼迫劈腿使劲蹦三下,说是怕在阴道里夹带违禁品,实则是对新入看守所的人来个“下马威”,进行灭绝人性的人格、人身侮辱。
此外,前三天每天都被扒光,并要求大声向牢头报告:“我叫×××,因什么事被关押进来,我认罪服法……”如不照办,轻则被多人左推右搡围攻,重则拳打脚踢。
每次被非法提审或被律师接见的人回来后,也得扒光衣服、被要求报告。
逼迫穿识别服、背监规
进所后就被强制穿上印有“哈尔滨二看”字样的马甲,人人都得背监规,即逼迫人承认犯罪身份。
早上8:30上班,每个监号的人要齐声背诵监规。“大犯人”会走到每人身边细听,不背的人就遭到辱骂、体罚。
牢头还要向警察特别报告法轮功学员的人数。
限时洗漱
早上5点,天没亮,在押人员就得起床。“大犯人”把被子卷起高高地码好。其他人蹲著、手背在后面,在大铺上等著,排队沾点水,匆匆几分钟漱洗。
有时可以洗内衣和袜子,但没有晾晒的地方,必须抖干,不管干不干,白天一律把它们放在胸前衣服里捂著。没有热水,更没有热水洗澡。
码坐
洗漱后,还得蹲著、手背在后面,痿上大铺,一个挨一个码坐。不许说话,不许大动。几乎是除了吃饭、睡觉都是坐着,好多人臀部疼痛,有的得了痔疮。
限制上厕所
每天晚上夜岗值班人(一岗3—4人,3小时一换岗)把人叫醒(不出声,巴拉一下,打手势)上小号(小便)。40—50多人上厕所,限时20分钟。
有人尿不出来就被拽起来,白天只准解小便,晚上八点之后才被允许解大便。一旦憋不住上了大便就被侮辱性地谩骂、羞辱、推搡。上厕所得向牢头报告,不被批准就得硬憋著,以此作为体罚。
许多在押人员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没有大便,不敢吃东西,不敢喝水,瘦得脱相。
码刀鱼
睡觉时每个人都被一颠一倒,立着身子,码成直直的一根棍子,俗称码刀鱼。
几个人盖一床被,一动不能动,几个小时才被允许统一翻身。因不能洗澡,身体散发出浑浊的气味让人窒息。人几乎一宿都睡不着觉,实在困了才迷糊一下。
人时常被码得出现心脏疾患,每天一分一秒地挨到天亮。
中共酷刑迫害演示图:立板(又名“睡刀鱼”)。(明慧网)
剥夺合法权利
第二看守所自2018年3月初起,律师会见法轮功学员时,法轮功学员的双手有意被牢牢铐在凳子上,致使她们不能在举报书、控告书等合法文书上签字。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此举违悖监狱“保障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等权利”的承诺。
压榨手段繁多
看守所本来就享有国家财政拨款,用于正常监管的经费开支。第二看守所也制定了伙食标准和每周食谱悬挂在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墙壁上,但那些只是欺骗社会和被监管人家属的幌子。
监狱有“保证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伙食按标准供应”的承诺。
但事实上,看守所正常一日三餐都是大白菜汤,偶尔萝卜汤。根本不见一丝油腥,更不会炖肉。偶尔上级来检查、参观,或许能改善一顿。检查、参观组一走,就又恢复一日三餐白菜汤的老样子。
第二看守所让在押人员的家属每月存几百元钱作为伙食费。在看守所大门旁,名为“理想0451”的高层住宅小区的一个一楼房间里设有哈尔滨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设有代购超市,但此超市看不到任何食品,只有印制好的订货单,但从来见不到所购实物。
要买手纸的话,不能随便买,得跟牙刷、牙膏、肥皂等成套购买,每套里包含10卷质量非常差的手纸。看守所的出售价格超出正常市场价许多倍。
没有家人存钱的在押人员处处被歧视、侮辱、殴打谩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