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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大幅提高未获许可陆资罚款40倍

2018年9月27日,行政院会通过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提高未经许可到台投资的大陆资金罚款。(行政院提供)

2018年9月27日,陆委会副主委李丽珍指,目前法令的确无法追查隐藏在幕后来台的大陆资金。(锺广政摄)

2018年9月27日,立委黄国昌表示,台湾资本市场面对中资来台炒股显得脆弱不堪。(锺广政摄)

台湾行政院通过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部分条文,对未经许可到台湾投资的大陆资金提高罚款,行政院长赖清德希望条文送交立法院后,能够在本会期优先通过。而陆委会表示,下一阶段会继续针对隐藏在幕后、以台湾人名义投资的大陆资金作出处罚。立委认为目前法律对陆资到台湾炒股票完全无法规范,需要加紧修订法律。(锺广政台北报道)

行政院会议周四(27日)通过陆委会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的修正草案,对未经许可到台湾投资的大陆资金提高罚款,由现在最高罚新台币60万,修订为新台币2500万元。

行政院长赖清德在院会表示,鉴于目前已有中资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来台从事投资,影响台湾资本市场的秩序。这次针对投资行为的处罚作出通盘检讨及修改,赋予主管机关得依违法情节轻重、比例原则及实务执行之弹性需求,进行裁处,完善法制规范。

赖清德指出,修正案送交立法院审议之后,陆委会及相关部门应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并加强对外说明,早日完成修订程序。

陆委会经济处处长叶凯萍表示,去年5月曾发生过陆资未经许可来台投资证券市场的问题,虽然金管会依规定处罚,但只能罚款60万新台币,引起舆论认为罚款太低,于是相关单位著手修改法令。

叶凯萍说︰这次修法主要目的就是要调高陆资未经许可来台投资罚款的上限,而且目前有些陆资投资事业有规避主管机关检查的现象,这次也列为裁罚的对象来遏止陆资违法投资或者违规的行为。可是我们也考虑到实务上有一些来台的陆资是非常小额投资,所以也应该由主管机关来依照违法情节的轻重还有比例原则来进行裁处。

对于传媒质疑,新修订法例仍无法对委托他人来台投资的大陆资金进行追查,陆委会副主委李丽珍承认,的确有这方面问题。

李丽珍说︰面对这个问题,看怎样来强化对于背后是否有陆资进行查核,加强执行面。另外,我们对很多陆资可能会掩饰、隐匿,甚至冒名和借名方式来投资,目前看到有些个案发生,我们列为下一阶段修法的方向来强化这部分的管理。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指出,陆委会所指的陆资来台投资证券市场,就是他一直追查的本地企业协助陆资假借台湾人名义,来台炒作大同公司股票,估计至少获利11亿新台币以上。

黄国昌说︰从去年开始追这个案件到现在,让我观察到我们台湾目前的资本市场,在面临违法的中资来台炒股狙击的时候,我们整个规范体系处于脆弱不堪、松散散漫的状态。他在台湾资本市场的非法犯罪所得,在我国的法律架构下面必须要进行刑事没收,而在台湾的资本市场造成投资人的损失,也必须要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黄国昌指出,目前法律对协助中资来台炒股的台湾企业,只实行警告处分,不痛不痒,没有实质效果。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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