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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称可在港行使监督权 李柱铭批习总窜改「一国两制」变「全面管治」

中联办发言人周五(17日)借回应传媒查询「释法」,再撰文指摘有人曲解《基本法》,指港澳办和中联办不是《基本法》中「一般意义上」的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自行解读22条的规定称两办「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部门」,所以「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关注并表明严正态度。」

李柱铭:《基本法》列明除国防外交其余属香港自理

于1985至89年间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对中联办的言论咋舌,质疑为何22条中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可以不包括两办。中联办以两办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各部门」来辩解,李就反驳「乜嘢叫一般意义?」称重点还是两办要管的事务是否香港自治范围内,而《基本法》已清晰列明除国防和外交外,其他都属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务,但「而家讲立法会开会㖞,唔系立法会管理嘅事务咩?」

李再提到《基本法》12条列明,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条文,指出当时要提述「直辖」于中央政府,是为免其他省市政府插手香港事务,意思是整个国家体制都不得干预。他批评,当初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如今已被习近平窜改成「一国两制,中共治港,全面管治」。

陈文敏教授:一直都话(中联办)唔系实权架构

熟悉 大陆时政的评论员刘锐绍认为,今次中联办就22条的表态,相当符合中共「为我所用」的政治性格,因为过去北京「唔系按大家理解嘅基本法内容嚟做嘢,系按佢嘅解读、内涵嚟做嘢,今次更加让人觉佢哋将基本法搓圆㩒扁」,特别是「原来基本法系规范香港人、规范泛民,唔系规范佢哋」,结果只会进一步贬低《基本法》的地位。刘续指,面对这情况,香港人「唔好畀佢讲完就算、唔好咁样就畀佢创造既定事实」,反而要继续发声,向社会以至全世界展露中共的问题。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则指出,纵观整部《基本法》,都明显在阐述属香港特区自治的事务是由香港管理,但中联办现在的说法与此完全相违背,甚至是表达「其他部门不能干预香港自行管理嘅事务,除咗中央政府代表中联办」的意思,他反问难道「港澳办、中联办,两办就可以全面干预香港事务?」

他强调,中联办虽属中央机构,但其职能只是负责联络中央与香港,并非管治,「一直都话(中联办)唔系实权架构,点可以有权指指点点,咁样系夹硬嚟」、「原来高度自治范围,中联办都可以直接管理,而家咁系全面管治」。他认为中联办发表这番言论,反映北京以「大一国」思维,同时不太掌握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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