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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拥枪权对普通美国人来说至关重要?

国拥枪社区的一个常见笑话是像这样的:

问:你为什么携枪呢?

答:因为携带警察太笨重了。

这句幽默的俏皮话不该抹杀这样一个事实:在美国,许多人(包括我在内)拥有并携带枪枝,纯粹是出于务实主义的原因。拥枪及携枪权的最简单例子,这可用一句话来概括:你最终要对你自己的安全和保障负责。

理解拥枪权

这粒能令我们头脑清醒的良药,也许会让很多人感觉苦口而难以下咽,但这就是现实。邪恶存在于人世间。只要条件适当,人们就有可能而且将会对彼此做出一些语言难以形容的事情。任何一位历史或心理学学者都深知这一点。那些幸运地生活在带有门禁的富人社区并能负担得起武装保安的人常常忘记,其他大多数人并不享有一样的奢侈品。

许多暴力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在短短几秒钟内结束(以及在阻止最坏情况发生的几秒钟内停下)。常言道,“在以秒计时的一瞬,警员就在几分钟距离之外。”在美国,取决于你的居住地,警力反应时间从9分钟到一个多小时不等。目前,在纽约市警察当中,每5人就有1人因染上新冠病毒而不得不告假。多个州的警方宣布,他们将不再对偷窃、夜盗和入室行窃作出回应。鉴于当前形势,假定警方需要花更长时间才能抵达是不无道理的,如果有人拨打了911,而他们真的照常出警。

此外,美国人需要明白,美国警察没有保护你的法律义务,这一点得到了最高法院和多个初级法院的确认。(参见Castle Rock v. Gonzales,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和Lozito v. New York City等诉案)。如果警察在你需要时没能赶到或者保护你,你甚至不能因其玩忽职守起诉他们。

因此,考虑到法律和供给方面的现实,采取主动保护自己的措施,就会和其他有前瞻性的措施(比如在家里安装灭火器或者在汽车后备箱备好跨接电缆)一样明智。一旦灾难来袭,备灾工作将令世界变得大为不同。你要保护你唯一一次生命,就更不应该在安全准备和投资方面偷工减料,尤其是在这一日益复杂和不确定性的世界中。

混乱也可能来袭

幸运的是,美国人生活在一个规则秩序基本稳定的国家。但也有一些活生生的例子,可以用来说明社会的各个部分是如何崩溃的,其中许多例子在人们的记忆当中并不太遥远。就广义上的内乱而言,如1992年洛杉矶骚乱或卡特里娜、佛罗伦萨和哈维飓风灾后的余殃,当局不知所措,肆无忌惮者利用混乱来掠夺他人。

就常规来说,几乎所有人在一生当中都会遇到至少一只黑天鹅。当前的新冠大流行病及其后果,已经造就了自911恐怖袭击和2008-2009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国人民生活和生计最艰难的时世。

如果发生更致命的自然或人为灾难,如果当局没有丧失能力、被迫让出位置或遭到彻底摧毁,剩下的任何人员和资源都将会优先用于保护政府高官、其核心圈子以及关键的政府设施和基础设备。

经济学家托马斯·索维尔(Thomas Sowell)提醒我们:“经济学的第一课是稀缺性: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完全满足所有有需求的人。”安保碰巧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如何才能保证全体3亿美国人无论何时都能受到保护,生命和财产免于任何威胁?根本没有足够的地面部队。在每一次紧急情况下,都必须做出艰难的决定。根据我们对过去和现在的“政府连续性”计划的了解,统治精英们将被疏散到某个不明地点的安全掩体当中,而任普通公众自生自灭。

法律和道德基础

每一位美国中小学生都受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教育。基于这一基本原则,要求普通美国公民有权获得的安保手段,和政府官员——他们是我们的公仆而非领主——主张自己应当享有的(并同时使用纳税人金钱利用的)安保手段处于同一水准,并非是不公平的。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自卫权不可以局限于少数特权阶层。任何人,无论其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不能剥夺他人的基本权利。

生存权与自保权紧密相连。对美国《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哲学基础产生重大影响的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其《政府论(下篇)》中,将自保权描述为“自然法的基本原则”:

“战争状态是一种敌对和毁灭的状态。一人凡用语言或行动宣示对另一人的生命有着处心积虑而非无心冒失的企图时,就和宣示了这种意图的对象处于战争状态。这样,此人就使自己的生命也受另一人或其任何同仇敌忾者的力量反制。有人以毁灭来对付我,我就有以毁灭反击他的权利,这是合理和正当的。因为基于根本的自然法,应尽全力保护人类,即便不能照顾到全体人,也应优先保卫无辜者的安全。一个人可以摧毁向其宣战或敌视其生命者,这样做的理由,就如同他可以杀死一只豺狼或狮子一样。凡不受共同理性法则约束,而只受强制和暴力法则约束的,就可以被视为猛兽——那些危险而有害、人只要落入其爪牙就必遭厄运的动物来对待。”

约翰·洛克和其他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哲学,为美国政治理论贡献了一个独特的成分:基本权利不是来自于政府。人类拥有这些权利仅仅因为他们是自由的,这包括一种先定的、自然的自卫权和自保权。正如《独立宣言》所强调的那样,这些自然权利是“不可剥夺的”,也就是说它们既不能受剥夺也不能被放弃。不论有无《第二修正案》或任何其他法定声明,它们都是永恒的,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适用于任何人。

“不言而喻的真理”和类似的结论,在其他思想流派中也能找到。道德直觉主义哲学家迈克尔·休默尔(Michael Huemer)也强调了自卫权和持枪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

“一项权利可能既是基本权利又是派生权利。派生权利通常作为保护或执行基本权利的手段而与之相关,尽管这未必是权利可以派生的唯一方式。我主张,拥枪权利既是基本权利,也是派生权利;然而,它在其派生的那一面——派生于自卫权——才是最重要的。”

即使不存在绝对的权利(休默尔拒绝承认有拥枪权或任何其他权利),他仍然有说服力地提出:

1)拥枪有很强的显见权利;

2)禁止私人拥枪既是对枪枝拥有者个人生活计划的重大干扰,也是对其自卫权的严重侵犯。

通过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思维实验,休默尔展示了美国的枪枝管制法是如何阻止一个人获得或行使自卫手段的,这就像一个共犯帮凶在真正凶手实施犯罪行为时将受害者按住。帮凶阻止了受害者逃脱或行使自卫权,其行为仍然是:“即使不等于谋杀,就算他既未杀死也无伤及受害者,但在不正当的程度上也接近于谋杀”。在后续思维实验中,休默尔补充道:

“……除了被害者床边有一把枪,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会用这把枪来保护自己免受凶手伤害。当凶手进入卧室时,受害者伸手拿枪。帮凶抓起枪就跑,结果凶手随后手起刀落,刺死了受害人。”

大多数理性人凭直觉就能认识到帮凶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帮凶的行为都是故意阻止受害者自卫。如果美国的枪枝管制法具有同样的效果,那么从逻辑上说,它们“与侵犯自卫权一等严重”。

其他自卫的方式

幸运的是,对于美国人来说,大多数人在自卫方面仍然有着广泛的选择。虽然有人不愿拿起枪械是可以理解的,但值得一提的是,武术、电击枪和胡椒喷雾等等替代品,往往受到射程、效率或战斗力的严重限制。

一位5英尺高、100磅重的女性,即使精通武术(需要多年训练),如果面对多名体重是她两倍的攻击者,也会不知所措。或者,她可以熟练地使用AR-15半自动步枪进行自卫。AR-15步枪是许多美国人(包括女性)常用的武器,因为它重量轻、后坐力低、准确性高、可靠性强、符合人体工程学,且易于定制,适合任何体型和身材的射手。

与其他选择相比,枪枝是普通美国人保护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方式。正如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所强调的:

“从脱离英帝国赢得独立的北美殖民地人民,到维护自身民权的非裔美国人,枪枝的作用与美国人的身分都是密不可分的。枪是一种终极的多用途工具,它赋予了使用者从获取餐桌上的食物到保全自己生命(无论是对抗普通街头罪犯还是贪婪政府暴政)的手段。”

在这个不确定的时代,枪枝权利的实用主义原因和哲学理由之强有力,仍一如既往。

许多美国人,尤其是少数族裔,已经意识到在社会动荡和崩溃时期自我保护的必要性。不幸的是,像新冠大流行病这样极端的悲剧提醒人们,我们永远不该把和平、繁荣和自由视为理所当然。但现在,数百万人已经迈出了保护自己和亲人的第一步。他们应该知道自己拥有同伴、绝不孤独。

据我亲眼所见的和迄今经历的,美国的拥枪社区非常支持和欢迎初次拥有枪枝、哪怕是对枪枝有那么一点点好奇的生手,无论他们的背景如何。我国的枪文化与公民道德相辅相成。本着托克维尔的精神,民间社会在疫情中挺身而出,展现出了堪称楷模的善行义举。很自然,拥枪社区也积极地参与进来,与我们的美国同胞分享知识,确保新的枪枝拥有者能够舒适地融入社区。

我相信这些新的枪枝拥有者将学会如何负责任地使用他们的武器,发现射击的乐趣,并成为未来《第二修正案》(以及《权利法案》的其他部分)的坚定捍卫者。我们的过去充满了鼓舞人心的例子,美国人在克服了撕裂社会结构和考验我们理想的危机后,会变得更强大和更自由。在这个“考验人类灵魂的时代”,让我们不要忘记先贤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责任编辑: 李广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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