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港台 > 正文

港版国安法:北京直接管辖「重案」港人恐遭重判死刑

全国港澳研究会周一在深圳举办基本法研讨会,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致辞表示,「港版国安法」会赋予中央和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执法及司法权,强调中央会保留权力,「直接管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意味香港的执法及司法机构,很可能不能独立调查、审讯;而根据中共国安法,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如从事间谍活动,情节特别恶劣者,可以判处死刑。

全国港澳研究会周一在深圳举办基本法研讨会,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致辞表示,「港版国安法」会赋予中央和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执法及司法权,强调中央会保留权力,「直接管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意味香港的执法及司法机构,很可能不能独立调查、审讯;而根据中共国安法,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如从事间谍活动,情节特别恶劣者,可以判处死刑。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出,暂时未知「港版国安法」具体条文,若法例有写明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即不会执行死刑,一旦条文以在审讯地最高刑罚量刑,若所谓「直接管辖」的案件在 大陆审讯,按中国刑法是可判死刑。

2016年,四川男子黄宇被国安机构指长期向境外间谍机关出卖国家机密,因「间谍罪」被判处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从事间谍活动,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若中央有「港版国安法」的司法权,相关案件是否会在 大陆审讯令人关注,涂谨申表示,若案件真的可在 大陆审讯,就可依据 大陆刑法量刑,可以判死,「讲到底,就系以 大陆专制独裁一套,取代香港自由与法治。」

邓中华言论引起不少争议,港澳办及主办机构会后发出的文稿,删除了「司法权」字眼,只表示「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并赋予必要的执法权力。」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0/0616/1465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