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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认活摘器官?新规透瘆人气息网友震惊

中共多家媒体纷纷转载北京日报客户端题为《国家卫健委: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的报道。(网页截图)

中共官媒今日(7月2日)报道,中共国家卫健委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网友纷纷表示,“中共活摘器官的证据”、“透着瘆人的气息”。

中共多家媒体今日纷纷转载北京日报客户端题为《国家卫健委: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的报道。

报道称,国家卫健委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并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大陆网友在相关报道下留言说:“这个标题很有趣——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那摘取其他年龄就合法了吗?难道不应该严厉地、统一的打击吗?”

“这不是把人活杀吗!应处极刑!”

“这条新闻里外透着瘆人的气息”

《北京之春》荣誉主编胡平在推特上写道:“这个标题莫非是说:1、以前摘取未满18岁公民活体器官是不追究刑责的。2、摘取18岁以上公民活体器官过去和今后都不追究刑责。”

知名财经评论人士“财经冷眼”发推文表示,“信息量太大!这算是承认了,摘取18岁以上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推友也纷纷留言说:

“中共这是要开始活摘了吗?”

“中共活摘器官的证据”

“活摘器官?邪党终于承认了?这么邪恶残暴的事情终于不遮不掩的摆在全世界的人面前了。”

“前所未有的邪恶”。

中共活摘器官一事,最早由海外中文媒体《大纪元》报道出来,后来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和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对此做了大量的调查,并撰写了《国家器官》一书,将其形容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国纷纷做出决议案,谴责中共这一行径。

去年(2019年)6月,独立人民法庭在伦敦宣判:中国(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为已存在多年,并仍然存在,法轮功学员是器官供应的最主要来源。

判决书指“法庭以多种形式来鉴别证据,并根据与每个案例的证据进行个别处理,然后得出一系列结论,这些结论不受中国(中共)人权恶名或其它偏见的影响。”

法庭认为,中国医院提供的移植等待时间非常短,通常只有几周,这在医学理论上无法说通;累积的数字证据(不包括虚假的中国数据)表明:跟实际执行的移植手术数量相比,最近成立的“中国自愿捐赠计划”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合格捐赠者”;在实行“自愿捐赠计划”之前,中国就有大规模用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医务人员工作的设施。

该法庭由英国御用大律师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他在公布宣判结果时说:“法庭成员一致确信,无可置疑,中国(中共)强制从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涉案时间很长,所涉及的受害者众多。”

独立人民法庭作出上述判决后,包括英国《电讯报》、《路透社》、美国《福布斯》等在内的世界各大主流媒体纷纷作了相关报道。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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