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好文 > 正文

李怡:“一定要永远选择站在自由一边,即使选择错了也绝不后悔”

—不要被吓倒

作者:
有网文指“一次回归与二次回归的分别”,是“2020年仇恨中共的人比1997年仇恨中共的人多了无数倍。2020年护航香港二次回归的人,其名其德其能,都和1997护航香港一次回归的人完全没有办法比。”又有网文说:“回归前,没有国的港人,在此地安居乐业;有了国后,家在哪里?”在中国,哪怕权贵,都千方百计把亲属送到西方,在“没有国”的条件下“安家”。

苹果日报

人大通过国安法那一天,友人从远方来讯:“你安全吗?”我想都没想就回复:“国家之外,没有人是安全的。”

当国家权力最大化降临时,个人权利就缩小到谁也不安全了。即使在中国,老百姓且不说,掌权者安全吗?刘少奇安全吗?70年来多少各级掌权者的悲惨遭遇,他们安全吗?江泽民安全吗?习近平安全吗?

有人把国安法君临比作“二次回归”。有网文指“一次回归与二次回归的分别”,是“2020年仇恨中共的人比1997年仇恨中共的人多了无数倍。2020年护航香港二次回归的人,其名其德其能,都和1997护航香港一次回归的人完全没有办法比。”又有网文说:“回归前,没有国的港人,在此地安居乐业;有了国后,家在哪里?”在中国,哪怕权贵,都千方百计把亲属送到西方,在“没有国”的条件下“安家”。

港版国安法在宣布实施之后才发布全文,以致林郑在当天都无法作回应。仅此一端即见立法过程的荒谬。全文公布后,文字的粗疏,字义的含糊,不需懂法律的人看到都瞠目结舌:这算什么法律文件?从中国出来的新闻工作者赵思乐在网页上说,“这是一部极其中国的法律,中国的法律从来都是这样的,中国的法律一向很模糊宽泛,那怎么执行呢?执行的时候再由各个部门出各种规定,这些规定就具有了极强的任意性和灵活性,相关部门权力会不断膨胀。”

因此,在国安法君临下,去逐条研究在什么情况下违法、什么情况下有灰色地带、什么情况下不违法,并没有太大意义。比如被中国媒体指为“港独四大头目”、“祸港四人帮”,香港众所周知他们都反对港独,甚至反对本土,去年的运动不仅不是他们发动,而且是与他们不同路线的年轻人发动的。但中国不管,说你是你就是。一些年轻政团立即退团和解散,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中共要秋后算账你也逃不掉;中共为了不想外国制裁即至,对港独议题暂时搁下也完全可能。因为中国法律与执法的极强随意性与灵活性,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也没有一个人是注定会罹法网的。中招如同遇到车祸。

习惯在法治社会生活的香港人,看了这个国安法,自然会恐惧,会人心惶惶,想撇清干系,并以为只要躲开什么“分裂国家”之类的口号、解散了组织就会没事。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中共要搞你不需要理由,其实也不需要国安法,特衰政府在中共操控下,所有国安法规定的事都可以做,都会做。法律有没有追溯期?法庭判DQ梁游的案件不就有追溯期了吗?而且以追溯期判案的法官是即将接任终院首席的张举能。我们对国安法立法前与后,应有不同的想象吗?

既然中共已经什么都可以做,那么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立国安法呢?中国官员已经说了,立这个法是在香港人头上悬一把利剑,要起“震慑”作用,也就是用来吓人的。

恐惧吗?当然,但不是现在才恐惧,而是早就应该恐惧了。如果恐惧的话,那就要设法离开香港,倘若继续留在香港,就不要被恐惧支配。

我永远记得英国作家鲁什迪(Salman Rushdie)在2001年911之后写下的句子:“在自由和安全的矛盾中,我们一定要永远选择站在自由一边,即使选择错了也绝不后悔。怎样才能击败恐怖主义?不要被吓倒,不要被恐惧支配,即使你害怕。”

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说,“我们唯一值得恐惧的是恐惧本身。”因为被恐惧支配就等于放弃了自由。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0/0703/1472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