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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纯钩:天助自助者 天灭逆天者 中共港共黔驴技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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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是长期的,要有长期的打算,也要有长期的方式。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早前就说过,美国政府会高度关注九月的香港立法会选举。美国政府当然预见到中共港共一定全力打压民主派参选,因此预先提出警告,现在民主派初选取得骄人成绩,这对世界各国支援香港民主运动,也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民主派策动的民间初选投票,共有六十万香港市民参与,结果远远超出戴耀廷﹑钟庭耀们初选团队的预期。

初选开始之前,港官曾国卫威胁初选可能违反国安法,警察又在临选举前入屋搜查,检走电脑,志在骚扰制造麻烦,以至初选延误了三小时。林郑政府用下流手段破坏民主派的初选,暴露这帮港官的无耻和卑劣。香港人没有被吓倒,也没有被破坏,初选完美举行,远超预期,这证明香港人的公民意识不同凡响,也证明中共港共已黔驴技穷。

在国安法侵凌香港﹑疫症去而复返的当下,尽管民主派内部对35+有不同意见,对初选的看法也不太一致,但始终初选还是顺利举行了,而且成绩骄人。这要归功于戴耀廷钟庭耀团队,归功于参与工作的全部有心人,更要归功于参与投票的香港市民。

这次初选,戴耀廷团队克服了相当多的困难,其间也经历一些争议与起伏,有人质疑参与立法会选举的必要性,认为反正是要被DQ,何必替一个没有公义的选举增光?有人主张还是要以街头抗争解决问题,有的人基于党派的私利,宣称不论初选结果如何,他们都要自行其事。幸好,种种内部分歧最终都排除了,今日初选有如此骄人的成绩,证明当初的坚持还是正确的。

日后立法会选举或输或赢,都还有其他政治因素决定,也只是这次初选明面上的结果。民主派内部在斗争中勇气与智慧趋于成熟,找到凝聚共识的合理途径,将短时间的激烈抗争,转化为长时间的理性对峙。以上种种,才是初选活动正面意义的深刻体现。

当然,追求民主的市民,并没有全部参与初选,否则人数绝不只六​​十万。毕竟初选只是一种平衡内部利益的解决办法,日后真正投票,也一定有市民未必遵循初选结果去投票,但初选毕竟最大程度上凝聚了民主派内部的共识。到真正投票时,票源虽不能绝对的百分之百地集中,也已经在最大程度上达到集中的效果。

是的,国安法很凶,很多先前的抗争手法以后都不能用,或只能有限度采用,但只要抗争的信念不瓦解,还是有很多方式可以坚持下去的,比如参与初选这种展示人民力量的形式。六十万人参与初选,得出来的结果,更好地协调民主派在立法会选举中的策略,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初选,来维系我们的决心﹑团结和大局。

初选的形式,已经类似于公投,日后民主派内部有什么争议性大问题,都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公投解决内部纷争,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利用公投向全世界展示香港人的公民意识,展示我们成熟的抗争智慧。

笔者认为,这一套操作模式应该好好总结,理出头绪,修补漏洞,使它成为一种衡常的内部运作方机制,以便随时就民主派内部重大问题谋求共识。平常日子随时进行各种形式的民调,搜集民意,一到重大关头,就可以随时转化为特定议题的公投。

斗争是长期的,要有长期的打算,也要有长期的方式。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早前就说过,美国政府会高度关注九月的香港立法会选举。美国政府当然预见到中共港共一定全力打压民主派参选,因此预先提出警告,现在民主派初选取得骄人成绩,这对世界各国支援香港民主运动,也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香港人,让我们再为自己自豪一次!无惧打压,不怕挫折,万众一心,向世界展示我们高度团结的力量,展示我们追求民主的道义精神,展示我们永不妥协﹑永不放弃的决心。

天助自助者,天灭逆天者!

附:

颜纯钩:曾钰成说基本法大于国安法

建制派人物中​​,曾钰成有时会扮演理性的角色,最近他一篇文章谈及基本法与国安法的关系,认为基本法比国安法大,这当堂扇了不少建制派的耳光。

不久前唐英年也公开说,国安法不能违背基本法,看来建制派中人,还有一部份人头脑没有发热到神智不清。

曾钰成在一些概念上兜来兜去,互相捍挌,一时说基本法大于国安法,一时又说中央有权替香港定立一条国家安全法,而这套国安法,又明显有很多与基本法相「抵触」的地方。曾钰成没有解释,中央凭什么可以以国安法来「抵触」基本法,那些「抵触」了基本法的国安法条文,又是否合法。

基本法将香港处理有关国家安全问题的法规,在二十三条里写明,是由香港自行立法的,那中央直接插手立法,立法之前完全不经过与香港人协商,甚至香港政府也无权过问,这样霸凌的政权高压,又符合了基本法的哪一条?

曾钰成文章中最重要的部份,也是最逻辑混乱的部份,便在这段文字中:「如果国安法是《基本法》的『下位法』,那么国安法就不能抵触《基本法》;假如有抵触,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一般规则,国安法有抵触的部份便告无效。可是,如果两法同位,有冲突时『后法优于前法』的规则便适用,国安法不会因为与《基本法》不符而失效。」

逻辑混乱之一,是究竟基本法高于国安法,还是「两法同位」?依文章主旨,显然他是承认基本法高于国安法的,但这里无端端跑出来一个「两法同位」,他又从未论述「两法同位」从何而来,在法理上,「两法同位」如何解决互相抵触的问题,这些都避而不谈,直接到达结论,就是「国安法不会因为与《基本法》不符而失效」这个终极结论。

这真是太省事了,根本不需要推理,直接凭空端出结论,那还叫做论述吗?

还辑混乱之二,是依他的说法,基本法位阶既高于国安法,而同时基本法又与国安法「两法同位」,也就是说,两法既有高低,又是同位的。等于两个人比高低,我比你高,你比我低,这是一个结论,但我们两个人又是同样高低的,这是另一个结论。天底下有没有两个人这样比高低的?

既然文章的主旨是基本法高于国安法,那就不能跑出来一个「两法同位」,这是常识。曾钰成一篇文章翻来覆去,在很多概念上兜圈子,把读者兜得头晕,可是在关键地方却耍了一个滑头,突然一个大拐弯,站在结论处,就说「国安法不会因为与《基本法》不符而失效」。也就是说,国安法不管是否与基本法相抵触,它永远是有效的,既然永远有效,也等于它高于基本法,也等于推翻了曾钰成自己那个最先的结论。

曾钰成凭三寸不烂之舌,说出如此神魂颠倒的道理来,他在建制派中,算是出类拔萃了。

文章末尾,曾钰成稍微触及「香港犯案, 大陆审判」的问题,他没有想通这个问题,还希望权威人士提供一个图满的说法,这更是令人啼笑皆非。

依他的结论,国安法不会因为与《基本法》不符而失效,那么国安法的「香港犯案, 大陆审判」即使与基本法不符,也都是不会「失效」的了,既然如此,他又有什么不明白的?总之国安法怎么写都是有效,基本法冇符,那他还需要谁来给一个圆满的说法?他自己的说法已经够圆满了,谁都反驳不了他。

香港终审庭前任与现任大法官李国能和马道立,相继对国安法提出质疑,曾钰成的文章没有针对两位大法官的说法作出澄清,看来他也解决不了两位香港法治权威的疑惑。照曾钰成的结论,国安法永远不会失效,那两个大法官的问题也都不成其为问题了。

说一句笑话,曾钰成一篇短短的文章,便解决了所有国安法的问题,反过来也可以说,他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他只是在自说自话。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作者脸书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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