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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港警违手令取走新闻材料 苹果入禀寻求法庭指示

香港警方本月10日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及串谋欺诈等罪名,拘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层,同日更派出二百警力搜查壹传媒总部大楼,检走大量文件。今天(13日)《苹果日报》以6份入禀状入禀高等法院,就警方行动有否超越搜查令权限、所检取文件有否涉及新闻材料和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等,寻求法庭指示。被告为警务处处长。

入禀状指,警方于今年8月7日获得西九龙法院裁判官批出的搜查令,同月10日在将军澳壹传媒大楼内蒐证及捡走大批文件。另外,张剑虹及周达权的住所同日亦遭警方搜查。9名原告人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动画总经理吴达光、壹传媒有限公司、苹果日报慈善基金、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及壹传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入禀高等法院寻求法庭指示,定夺警方捡走文件是否全部或部分享有「法律专业保密特权」(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简称LPP)保障,是否属于法例《释义及通则条例》定义下的「新闻材料」,以及是否超出法庭手令的权限。如超出权限,是否有其它合法权限保留相关材料。原告又要求警方归还所有任何受保密权保障的资料,以及在手令范围外取得的资料及任何新闻材料。

按司法机构网站显示,6宗案件暂未有聆讯排期。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希望之声记者关式明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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