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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冠(中共病毒)索赔案家属联名 要求对武汉中院拒绝立案予以检察监督

据中国民间权益组织“民生观察”发布的消息,中国新冠受害者家属追责索赔第一案原告张海和他受害家属及诉讼发起人徐敏、赵蕾等,本周一联名发布《对武汉中院不予立案履行法律监督申请书》,并通过邮政快递送达武汉市检察院。

据悉,张海于今年6月10日,将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中部战区总医院列为共同被告,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责令武汉市政府、湖北省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等,就其隐瞒疫情信息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并承担近200万元赔偿。

但武汉中院收到起诉状后,仅电话告知张海不予立案。在被张海追问不予立案理由,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出具书面裁定后,武汉中院以“自己看法律”为由拒绝了张海的要求。据介绍,张海此前曾就武汉市中级法院不按照《行政诉讼法》登记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等非法办案行为提出监督申请,但没得到任何官方实质性回应。

张海将该案起诉至湖北省高院后得知,同样起诉追责索赔的新冠受害者家属徐敏、赵蕾等也被武汉中院口头通知不予立案,并要把起诉材料退回。

“中共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成员杨占青表示,除了上述三名受害者家属外,还有一位受害者家属也被武汉中院口头告知不立案。法院的做法明显不是个别工作人员非法办案的问题,而是武汉中院对类似案件的统一要求,以此为原告设置人为障碍,也明显侵犯公民权利。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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