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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转移住房抵押至中资银行躲美制裁?黄之锋:太过乐观

香港警务处长邓炳强在美国宣布制裁前3天就将其住房抵押转至中资银行,以躲避美国制裁。

美国8月7日宣布制裁包括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内的11名中港高官并冻结他们的在美资产。其中香港警务处长邓炳强在8月4日就将其住房抵押由汇丰银行转至中资银行,被指以躲避美国制裁。对此,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指出,若有银行触犯制裁禁令,第12个遭华盛顿点名制裁的,就会是某间中资国有银行。

《香港01》报导,邓炳强2017年以625万港元购置富花园房产(现市值约升至680万港元),原抵押给英资的汇丰银行,但据香港土地注册处文件显示,在美国宣布制裁的前3天,邓炳强已将该房产转抵押至中资的中银香港。《南华早报》认为,邓炳强转移抵押房产的目的是为躲避美国制裁可能带来的不便。

对此香港警务处发言人强调邓炳强的银行服务选择无关美国制裁,而是个人的消费选择。邓炳强亦透过发言人表示,外国的制裁对他毫无意义。

不过,据黄之锋指出,邓炳强将自己所持有的物业转抵押至中资银行,也不能绝对确保不受制裁影响。

他表示,银行体系相当现实,即使有中资背景,但基本上也不可能没国际业务,亦不可能不涉及美元结算。而根据《香港自治法》条文,美国行政当局可对与「被制裁的11人」有资金服务往来的全球企业执行「次级制裁」:

一、禁止美国机构向其提供贷款

二、禁止成为美国债务工具主要经销商

三、禁止成为美国政府代理人或美国政府资金储备

四、禁止在美国管辖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五、禁止在美国管辖范围内进行银行交易

六、禁止在美国管辖范围内进行财产交易

七、限制出口、再出口和转移

八、禁止美国人投资其股本或债务

九、驱逐其职员、管理层或控股股东出境

十、对其管理层进行第一至八项制裁中的部份或全部

因此,黄之锋表示,银行若要完全自保,就要跟「被制裁的11人」完全断绝业务往来,否则「第12个遭华盛顿点名制裁的,就是某间中资国有银行」。而若有银行触犯制裁禁令,华府可循民事追讨罚款最高25万美金,刑事追究则可处以最高100万美金的罚款。

黄之锋还强调,据彭博上周引述消息指,连中银都已对替「制裁11人」开设户口持「谨慎态度」,甚至一间中资国有银行已决定暂停为这11名官员开户。

黄之锋最后于文末表示,在这个21世纪的全球化年代,邓炳强以一句「咱们是中国人」就想走天下,保住物业不受制裁波及,可能太过乐观,即使把物业不断地转换抵押也不是出路。他并暗讽邓炳强,是时候积财宝于大湾区,表示,只要在黄土大地投资物业,「安全系数必定大为上升」,期待他为振兴大湾区房地产做出贡献。

大湾区,全称粤港澳大湾区,是由围绕中国珠江三角洲地区伶仃洋组成的城市群,包括广东省九个相邻城市: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和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肇庆七个地级市,以及香港与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此外,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7日受访时也承认,美国实施制裁后,自己的信用卡受限,令她感到有些不方便。对此,前「香港众志」副秘书长周庭亦于脸书表示,先前她被港警拘捕时,信用卡也曾被警方收走当作证物,让她略感不便,并称「林郑月娥妳终于明白我的感受啦!」

有网友留言表示,「你是一时用不了卡,她是一辈子用不了卡。」还有网友表示,「我觉得基于人道立场,有急需品可以先让他买,例如棺材。」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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