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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奇迹—建立在恶之上的竞争力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兼具掠夺性和寄生性的经济模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明显的掠夺和寄生性,这是帝制在经济层面的必然表现,是国民丧失政治权利、国家治理结构彻底失败的必然结果。

正如本报告第二、三章关于国家实际控制人及国家治理结构的相关内容所显示,作为国家实际控制人,中共在党政合一的国家治理结构下,直接行使了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在内的国家公权力。当公器变成私具,当政治经济权力都落入特定组织或个人时,掠夺就成为国家经济活动的主旋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名为市场经济,但发挥作用的不止市场,而是权力与市场对资源配置同时起作用的经济模式。并且,与规范型国家的(国家对市场进行规范)或干预型国家(凯恩斯主义)都不同,在中国,市场属于政府,权力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的空间在扩大,其功能也在不断强化,但市场还是政府的一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市场只是政府实现经济社会目标或政治工程的一种工具,一种掠夺的工具。

在这种经济模式之下,由于权力机制和市场机制地位的不平等,不公平竞争的出现成为自然逻辑的必然推演,这恰是实际控制人中共和党内权贵所需要的。因为,只有通过不公平竞争才能让以权力配置资源的国有企业寄生于适用市场机制的市场经济主体,才能让腐败的国有经济起死回生,才能提高其为中共和党内权贵掠夺国家的财富的效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确保掠夺市场经济的经济模式,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稳固的掠夺者同盟。这个同盟主要由政府、党和党内权贵、国有经济组成(见图4-1),他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借口,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真实目的是通过政治和经济权力的双重垄断来确保对国家财富的掠夺。

而且,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当国内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足的矛盾扩大时,掠夺从国内发展到国际,国内寄生转化为国际寄生。掠夺者同盟也越来越国际化,只在乎经济利益,而对奴工产业、集中营以及其它践踏人权乃至反人类罪行视而不见的各国政商利益集团,成为新加入者,如民主党、华尔街、戴姆勒股份公司等。

如果大家对于把既当“裁判”又做“运动员”的行为视为耍流氓没异议的话,我们也可将掠夺者同盟称为“流氓经济复合体”。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展开掠夺、寄生的主要方式和渠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氓经济复合体掠夺市场经济的主要方式是不公平竞争,而寄生的渠道则有多种。其中,税赋、房地产、股市、超发货币和债务等方式是寄生于国民、私营企业的主要渠道(见图4-1)。掠夺和寄生并不是完全分割的两种行为,恰恰相反,这两种行为通常同时并存,掠夺往往是实现寄生目的主要手段。

《中国—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截图

(一)掠夺寄生方式之不公平竞争

1.不公平竞争普遍存在的法律基础和根本原因

依照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宪法从未以任何形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含义作出权威阐释。

不过,宪法确定了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如第6条规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第7条则规定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其次,宪法对“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不同表述显示,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存在产权差异化保护。

以上宪法条款关于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体现出国家对不同经济形式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结构性的差异化安排,并以不同市场主体为划分依据进行分割式立法,构成了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共存并允许不公平竞争的法律基础。

在党领导一切的中国,党及党内权贵一直把国有企业当作是掠夺财富的白手套,而不公平竞争则是国有企业掠夺国民的最有效手段,这是不公平竞争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国坚持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始终无法摆脱政企合一、政资合一的最根本原因。

2.不公平竞争的具体表现

⑴主要表现:通过权力为国有经济配置资源

一直以来,国有经济都是通过权力配置资源来取得竞争优势的。正如2018年深圳副市长张思平在其名为“改革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演讲中所说的,“现阶段政府手中掌握的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政资源、经济资源、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等,除了极少数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外,绝大多数直接或间接通过国有企业这个载体、平台和工具进行配置,国有企业仍然是很多领域政府配置资源的工具和载体,并没有像其它所有制企业一样,平等地从市场获得各种资源,成为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

其中,国有经济通过权力取得的资源主要有:具有网络性质的垄断资源;以土地开发利用为主体的自然资源;与市场准入有关重要行业的特许经营权;政府掌握的投资资源;政府掌握的庞大的产业基金和投资基金资源;政府掌握的价格资源;政府直接和间接掌握的庞大的国有资产资源。具体如下:

《中国—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截图

⑵其它表现:不当行为

国有经济及其关联企业还通过其它诸多不正当行为展开不公平竞争,如在经营过程中执行最低的劳动保障条件;践踏员工人权,取得低人权优势;联合监狱部门、集中营使用奴工降低用工成本;毫无顾忌地破坏自然环境;联合国家安全部门盗窃知识产权;罔顾人类基本道德开发技术(比如基因剪辑)等等。

3.不公平竞争方式掠夺市场经济的主要载体:国有企业

⑴国有企业简介

通常来说,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其它国家也会有国有企业,但只出现在少数特殊行业且数量非常少。而中国的国有经济分布极其广泛,除了承担着提供公共产品和普遍服务的职能之外,从衣食住行一般竞争性行业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无所不在。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分为三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的国有企业、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公益类国有企业。

截止至2016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数共19,022个,营业收入417,704亿元。由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个行业中全方位发展并占主导地位,中国的国有企业被称为共和国的“长子”。

当然,作为掠夺国民财富主要载体的国有企业远不局限于以上所指国有企业,还包括了表面上是私营企业的国有企业。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也有开始是私营企业,但随着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党组织的加强而被中国共产党实质控制的企业,如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00700.HK)、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BABA.NYSE)、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NASDAQ:SINA)等等。

以上这些公司与标准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并无实质区别,都受国家或中共控制,其公司的发展得到国家力量的支持,享受权力配置资源的好处,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党内权贵输送利益。

⑵国有企业名为“国有”实为“党有”,是中共及其党内权贵掠夺国民财富的白手套

如本报告第二、三章关于国家实际控制人和国家治理结构的分析所显示,党是政府和国企的实际控制人。国有企业名为国有,实为党有,确切来说是归中共党内权贵所有。

中共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控制国有企业:一是通过行政管理部门,比如国资委、发改委等机构实施行政、股权、财政、人事安排及其它经营要素方面的控制;二是通过在企业内部成立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层及企业重大事务实施直接控制。随着最近几年的党建工作的推进,第二种方式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政企不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以类似政府行政部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形式存在。国有企业具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在这种行政管理体制下,国企干部与行政官员的身份在本质上并无差异,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而党政干部与企业管理人员身份互换,也是党和政府的组织系统内部极其正常的人事调动。

中共党内权贵主导国有企业的重要人事安排,因此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多是党内权贵或其子女亲属。他们今天是董事长、总经理,明天可以是副省长、省委书记。

李小鹏者,2002~2008年初还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长,2008年6月则任职山西省委中共常委、副省长;再如马国良,多年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突然成为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

权贵们按照实力大小瓜分地盘,组成了“共和国长子俱乐部”,以国企作为平台吸血寄生,一个个隐形的权贵政商利益集团就这样逐渐形成。对于党内权贵对中国经济的瓜分势力范围没有一个公认的说法,其财富和影响力集中在最少14个家族、最多则有几百个家族手中。其中,最知名的是“八老”,新贵则有江泽民家族,曾庆红家族、习近平家族、汪洋家族,栗战书家族,温家宝家族,王岐山家族,贾庆林家族、刘云山家族等。

由于国有企业本是权贵收割国民财富的白手套,于是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出现一种奇怪又普遍的现象:坐拥权力所配置的优质资源,但大多数国有企业却处于亏损状态。即使有少数盈利的,也几乎不上缴利润给国家。

奇观背后的逻辑是:国有企业为了尽量多地输送利益给权贵,所以往往会亏损。而且国有企业亏损不是坏事而是好事,这样国有企业才可理直气壮地拿到国家的巨额补贴。如盈利的,为了避免减少对党内权贵输送利益,也只会不缴利润或只上缴很少的利润。

2017年搜狐网上一篇名为“触目惊心:这些难以忘却的国企亏损”的文章就说到,“……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即将密集出炉……截至目前,两大央企子公司石化油服和中海油服分别预计亏损约160亿和117亿;均远超去年‘亏损王’武钢股份75亿的亏损额……近十年来,上市公司的‘亏损王’几乎全被国企摘得;2014年中国铝业162亿元的亏损曾为上市公司近20年来的最大亏损;东方航空2008年的巨亏甚至使得东航面临资不抵债的窘境;中国最大的海洋运输企业中国海控连年亏损,股价十年跌掉九成,惨不忍睹……”。

企业亏损当然是不需缴利润给国家的,然而国有企业即使盈利也不交或少交利润的现象也很普遍。1994年前,国有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利润全额上交。在利润全额上交的同时,如企业需要用钱,则由政府拨款补贴。1994年后,则停止国有企业利润上交,这一停就是13年。

直到2007年,国有企业才恢复上缴利润。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将按“适度、从低”原则,分三档上缴财政部。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3年内暂时不上缴;其余央企均按照5%的标准上缴。2014年依据新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收益收取比例稍微有提高: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中央文化企业等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但离奇的是,国有金融机构作为盈利最好的国有企业,却不在目前的利润上缴企业范围内。据公开数据统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利润总额已超万亿,其中,银行业占比超90%,统计数据还不包括政策银行、非上市股份制银行以及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然而,是否上缴利润并非关键,因为中国国有企业即使上缴利润,其上交的90%利润也会以补贴方式予以返回。为遵循《入世议定书》承诺,政府针对国企亏损补贴由公开转为隐性,如2007~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获得财政补贴约为1943亿元;2008至2009年两家航空企业、五家电力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获得国资委的注资约160亿元左右。其中在整体巨额盈利的情况下,中石油和中石化还获得了高达700多亿政府财政补贴。

据两公司年报,中石化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别获得50亿、123亿、503亿元财政补贴;中石油2008年获得157亿元财政补贴;2010年中石油获得财政补贴15.99亿元。

就补贴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彭森委员就表示,2011年国企的利润收入有2.1万亿元,能够集中收上来体现在财政收入中的只有900亿元左右,比例不到5%,这些钱还主要用于整个国有企业的再投入。

吴晓灵委员持同样观点,对国有企业上缴来的利润90%又返回到国有企业中去使用提出质疑。而广东发布的国资预算案也显示,2014年广东省属国企收益上缴给公共财政近16亿元,仅53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支持民生,约占3.3%。绝大部分将以各种名目返回:约56.2%支持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25.5%用于解决省属煤矿关闭破产遗留问题,11%调整国有经济结构。

若将中外的国有企业相比较,利润上缴问题像一个笑话: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至80%;法国的国有企业除了上交应交税收之后,它的利润的50%要上缴给国家,还有如瑞典丹麦、韩国等国家,其国有企业至少要交税后利润的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给国家。

由此可见,中、外的国有企业有云泥之别,中国国有企业作为白手套的功能定位,决定了不同的利润分配模式的结果。

⑶党内权贵通过国有企业掠夺国民财富的主要方式

通过不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得以掠夺市场经济从而获取巨额暴利,这些利润基本上都以各种方式输送到控制该国有企业的中共党内权贵。

在初始阶段,中共及其党内权贵侵占国有企业利润主要方式是贪污受贿。但随着党内权贵的发展壮大,真正有实力的权贵已不屑于贪污受贿的方式,他们更倾向于通过关联交易来掠夺财富。也就是通过其完全控制又能隐蔽权贵身份的企业与国有企业展开合作,这些关联企业像吸血蚂蟥一样布满国有企业全身上下,长期地系统性地、也貌似更合法地向权贵输送利益(见图4-2)。其具体表现如下:

《中国—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截图

一是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投资并购领域,主要体现为高价买入资产或股权,贱卖国有企业资产或股权给关联公司,有时还会将国有无形资产拱手让给关联公司等;二是进行股权多元化时,稀释国有股权,让渡国有权益,甚至出让国有控股企业的控制权给关联公司;三是在工程项目领域,以违规招标投标的方式发包分包项目、设备,或在物资采购租赁中倾向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款结算支付中让渡利益;四是在市场营销领域,在业务伙伴的选择、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交易款项的结算或支付、广告投放等环节进行利益输送;五是在财务管理领域,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国有资产由此承受巨大财务风险等。

就这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下,中共及其党内权贵以国有企业为主要载体,以权力配置资源全方位参与市场竞争。这种竞争是不公平的竞争,更是既做“裁判”又当“运动员”,还公然吃“兴奋剂”的流氓行径。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这种不公平竞争已经成为流氓经济复合体掠夺市场经济的最主要方式,并帮助权贵们迅速积累了天文数字的个人财富。如2019年4月17日瑞银就公布,有100位左右的中国人,在瑞银的存款达到了7.8万亿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掠夺集团还通过高税负低保障政策、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超发货币和债务等渠道对国民进行掠夺寄生。

(二)掠夺寄生方式之高税赋低保障政策

中国一直执行高税赋政策。美国《福布斯》杂志(Forbes)自2000年开始推出“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以来,中国名次一路上扬,2004年排第4名,2005、2006年排第2名,2007年排第3名,2008年排第5名,到2009又排名第2名,其后多年名列前茅。总的来说,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大部分时间都是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

衡量税赋轻重的标准不仅要看税收是多少,还要看多少税收是用在民众身上。然而,中国在执行高税赋政策时,并没有适用税收与福利相匹配的原则,中国既不是法国的高税收高福利模式,也不是新加坡的低税收低福利模式,而是高税收低福利的模式,这显然就是一种掠夺型的税赋模式。

举例说,虽然财政收入屡创新高,全球仅次于美国,但公共教育和公共卫生领域投入一直非常低。如2008年中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仅为3.48%,不但落后于发达国家平均5%的水平,也落后于中等收入国家4%的水平。

另外,2009年中国居民的自费卫生支出平均比率高达38%,为世界第一。其中,各基本人群的医疗自费比率分别为:城镇职工30%,城镇居民50%,农村人口62%。与此相较,美国居民的自费卫生支出比率仅为14.3%。2009年中国低保受益人口为7100万,相较于美国社会救助的受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中国低保受益人口比例仅为0.5%。

那么高税赋的财政收入用到哪去了呢?基本上都用于政府自身的公款消费、造假成本(比如为了伪装成貌似共和国的文明国家,不得不运行党政双轨管理系统,由此需要多养2千万人员)、补贴国有企业、维稳支出以及全世界大撒币等方面,并在财政支出的过程中还以各种形式转移到中共权贵或大小官员的腰包里。

(三)掠夺寄生方式之畸形的房地产市场

住房、医疗和教育,被称为中国人身上的新三座大山。其中,房地产更是重中之重,是掠夺集团收割国民财富的主要手段之一。

1.中国房价畸高

衡量一个国家房价是否合理,看房价年收入比是最直观的。世界银行的房价年收入比标准是5:1;联合国制定的标准是3:1。

依据美国国际公共政策顾问机构Demographia发布的《2019年全球住房可负担性调查报告》显示,美国买房收入比平均需4年,中国香港买房需要20年,加拿大温哥华需要12年。不过由于美国各州差距较大,美国加州有4座城市入选“全球买房负担最重”Top10。旧金山、湾区、洛杉矶等华人聚居区纷纷上榜。在这些城市里生活,一个家庭在不吃不喝的不纳税的情况下,需要近10年才能买得起房。

在这份报告中,中国香港的房价中位数是716万港币(约91万美元),家庭收入中位数是34万港币(约4.37万美元),房价收入比高达20.9,遥遥领先其它城市。

但是,即使是号称“全球房价最难负担城市”的香港(20.9倍)也远远无法与中国大陆相提并论。上海易居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国50城房价收入比》报告显示:北京房价收入比:24.9倍;上海房价收入比:24.6倍;深圳房价收入比:36.1倍。

而且,考虑到中国的“房产”和“地产”其实是分离的,土地为国家所有,业主只有70/50年土地使用权,而国外多为从房屋到土地的永久产权,并且中国的房子面积还是建筑面积。很显然,如果将产权和得房率考虑进去,房价收入比会更高。

这样看来,Demographia的《国际住房可负担性研究》把房价收入比高于5:1倍作为极度负担不起的分界线,这对中国人来说,像是一个居心叵测的阴谋。

2.房价畸高的原因

掠夺者把房地产市场当作掠夺国民财富的重要平台,这是中国房价畸高的根本原因。为此,中共安排了特别的土地制度和高额的房地产税费体系,因而推高了房价。

⑴以囤积居奇为特点的房地产开发土地制度

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下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和农村土地集体化制度,明确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国有化。政府以此垄断了房地产的土地供给,通过限制土地供给以保持土地出让的垄断高价。而所谓的国土规划局,其实就是“囤积居奇局”,每年释放的土地总量远远低于市场需求从而推高土地招拍挂的价格,达到增加了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的目的。

简单来说,中国的房地产土地制度就是政府主导的“饥渴营销”,通过人为的制造土地稀缺提高土地出让金金额。而且,因为房子有升值机会和囤积的价值,导致房地产金融产品化,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及政府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收入。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早在2009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对全国九城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的调查就显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达到58.2%。良知又敢言的任志强先生也说,“现在人们老是觉得房价贵,是因为现在房价有50%是政府的土地出让金”。

⑵畸高的房地产税费

长期以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所涉的税费比较繁杂。大致来说,直接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有13个,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后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除此外,还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

除税之外,另一部分是行政性收费,主要由各地方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费用,这些行政性收费项目多如牛毛,而且很不规范,包括诸如征地管理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煤气水电增容费,开发管理费等。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清华大学公布了自己的一项调查结果:“2005年我的博士生专门做了一次调查:在北京、上海和福州做了三个案例研究,结论都差不多,在房价中,房子土地和建筑成本占50%,政府税费占20%,开发商占30%。”

到了2017年,中国社科院《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研究员付广军在会上表示了类似观点,“……再看一看土地成本,一线城市的土地成本,北京土地成本占房价的60%,而四线城市的土地成本只占到25%。也就是说房价上涨主要是地价上涨,我提出一个观点,降房价首先降地价。10万块钱北京的房子,6万块钱的土地成本,这只是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还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的税收,还不包括交易环节的契税,也就是说有70%是土地和税费。房地产开发商的毛利润也就10%,10万块钱就挣1万块钱……”。

大致来说,从房地产开发环节到交易环节的税费大致在20%~30%之间。可见,从土地出让到税费,拿走了房价70%~80%好处的政府部门是高房价的最大受益者。而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费也是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收入,造就了众人耳熟能详的“土地财政”。

3.通过房地产市场掠夺国民财富的后果

总的来看,房地产在掠夺国民财富的力度不比国有企业差多少。如前所述,政府通过出售土地和税费拿走了房价的70%~80%,在收割国民财富的同时,也将国民的财富房产化、泡沫化。

在房地产的吸血效应下,中国的年轻人为了结婚买房,往往需要耗尽双方父母一生积蓄。然而,在城市房价一波接一波的上涨攻势下,很多人就按耐不住踏空的后悔,争着购房置业加入“房奴”阶层。据2018年统计数据,中国目前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家庭大约有2亿户,若单算家里的主力还贷者,负债买房的房奴差不多有4亿人。

广发银行联合西南财经大学发布《2018年中国城市家庭财富健康报告》显示,中国主要城市的家庭总资产配置中房产占比高达77.7%,而金融资产配比仅占11.8%,股票占比不到1%。中国家庭户均资产161.7万,近80%的财富是房子,可见当下中国家庭的资产绝大部分已房产化。

在中国,房产化即意味着泡沫化,因为高房价并非市场价值的体现,而是政府违背市场规律通过权力之手恶意推高的结果。2018年11月18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第九届财新峰会上说,他查了一个数据,中国房地产市值65万亿美元,超过美国、欧盟、日本总和。可见,中国房地产泡沫化之严重。

备注:

国务院网站2018年11月29日文章《国有企业作用不可替代》

《中共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其中规定,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总支等,明文规定中共对国企的支配权;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他们是邓小平王震陈云李先念、彭真、宋任穷、杨尚昆薄一波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绍政观点:“全体国民的税款和国资收益每年供养所有政党专职党务人员和一些非政党社团工作人员,分布在政府、军队、社团、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专职党务机关的每一个细胞,总数约2000万,给社会带来的耗损估值约20万亿元人民币。”并质问:“这么庞大的资源,真的可以忽略不计?”

文章披露,“中国大陆全民公款养党和社团一年给全社会造成的财富耗损为20万亿人民币,人均负担1.5万元,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几乎不养这群人,人均负担为零。”

任志强,地产商,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北京市商业银行监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自1993年起改组成立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创建“华远”品牌,在房地产界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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