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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倒卖陈化粮后 他被厂长儿子开车撞死

中储粮黑龙江肇州直属库曾爆出劣质粮食问题。(网络图片、视频截图合成)

2017年2月7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发生一起命案。一辆车突然撞入一家民居,车头两侧各躺着一名男子,一死一伤。

案发几个小时之前,双鸭山一居民刘旭东向双鸭山市粮食局执法大队举报,友谊县丰源油脂厂倒运陈化水稻。执法大队队长王浩在电话里告诉他,已让友谊县粮食局派人去采样。

刘旭东于是让4个弟弟去丰源油脂厂,参与监督友谊县粮食局执法。途中,他去联络另一名举报人。等他赶到时,惨案已发生:刘氏兄弟一死三伤。

驾车撞人的王鹏正是刘旭东举报的丰源油脂厂老板王秉义之子。2020年11月18日,双鸭山市中院开庭重审此案。法庭上,王鹏否认被控的故意杀人罪,将其驾车撞人描述为驱散人群。经一整天庭审,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友谊县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西部,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之一,农作物有大豆、玉米、水稻等。

除了拥有丰源油脂厂,王秉义同时也是合兴粮油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合兴粮油米业就注册在友谊县友谊粮库东侧,主要经营食用酒精生产,玉米、水稻收购、粮食销售。

2016年6月,在黑龙江省粮食系统相关会议上,合兴米业是被点名的重点监督检查、巡查对象。之后合兴米业便被人发现疑似倒卖陈化水稻(即超期储存水稻)。

刘旭东曾与合兴米业老板王秉义有过生意往来。他对红星新闻表示,2016年8月,合兴米业一位小股东于某发现,合兴米业在向友谊县丰源油脂厂倒粮。于是,他们买了摄像机,决定跟拍监督。

据刘旭东描述,2016年10月、2017年1月,他们多次跟拍到丰源油脂厂“倒粮”。期间他们被发现,还遭到对方追打。2017年2月6日、7日,他们以跟拍的视频和照片为证,连续向双鸭山市粮食局举报合兴米业倒卖超期储存水稻、并将超期储存水稻倒至丰源油脂公司院内,再由后者往外倒卖。

刘旭东说,据他了解,这些水稻竞拍价在1500至1600元每吨,一位购买人的买入价格在2400元每吨,利润比生产酒精要大得多。

双鸭山市粮食局法规科科长(原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浩向警方证实,2017年2月7日,刘旭东等四五个人到该粮食局举报,称王秉义的酒精厂将拍来的超期储存水稻拉到丰源油脂厂往外倒卖。之前,他们还来举报过一次。

但就在刘旭东举报后,命案发生了。刘氏兄弟4人乘坐李某的面包车,到达丰田油脂厂门前,对王秉义乘坐的黑色奥迪轿车对对王秉义乘坐的黑色奥迪轿车进行拍照或录像进行拍照或录像,双方发生冲突。

过程中,王秉义妻子给儿子王鹏打了电话。王鹏驾驶一辆白色奥迪Q5越野车来,开车撞击在油脂厂门口道上的刘振东等人,以及停在油厂门口道南的面包车。造成刘振东死亡,刘伟东重伤。另两个刘氏兄弟轻伤。

案发一年后,双鸭山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王鹏公诉至法院。

2018年11月5日,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定,驾驶机动车多次撞击被害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王鹏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恶劣,犯罪后果极严重。判处王鹏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宣判后,王鹏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1月20日,黑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王鹏犯故意杀人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20年11月18日,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开庭重审王鹏涉嫌故意杀人案,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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