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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电视新闻台上诉失败 本周五后需停播

在本周五(11日)午夜后便要停播的台湾中天电视新闻台,周一(7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议庭驳回上诉,换言之需依从通讯传播委员会早前的决定如期停播。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周一下午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程怡怡宣布驳回中天对国家传播委员会的处分声请。

程怡怡表示,申请人以传媒委员会停止续牌过程有瑕疵,而且事实认定以及使用法律都有错误,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暂停执行「假处分」。但法院认为,依照申请人即中天新闻台以及传播委员会所提供的资料,没有办法马上认定,传播委员会原来的决定违法。

程怡怡说:第二点的理由是认为,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这个执照的有效时间为六年,必须在时间届满前来申请换照,如果没有经过主管机关的准许,就没有办法继续经营卫星频道事业。本案申请人取得执照的时候,对于他在六年期间届满以后,未必就可以获准换发执照的事情,是明确知释的。

程怡怡指,申请人可以依照这些规定来评估,为了经营而要投资的人事及设备成本。因此申请人所僱用的员工及购买的设备,因换牌未获准许,导至到牌照到期后无法经营相同事业,是申请人可预见的情况。因此不能够认为,因为传播委员会驳回换牌申请所造成的,是一个非通常性的损害。

程怡怡说:再来,申请人还是可以持续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製作以及发行等事业。申请人也领有其他的执照,可以持续经营与营利,因此尚难认为原处分对于申请人已经造成重大的损害,或者是有急迫的危险。

程怡怡表示,驳回另一原因是法院考量,新闻媒体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公共资源,也就是社会公器,使用发展应该要受到国家政策以及主管机关依法监督。

程怡怡说:如果本件申请准许,怕会造成申请人借由「假处分」的程序,来迴避国家对于卫星事业频道换照的规范,而且将使法律所定六年定期换照的制度形同具文,并且影响相对人(国家传播委员会)有效管理秩序的权能。

旺旺集团董事长蔡衍明入主中时集团后,要求旗下传媒机构加重中国新闻比例,又在台湾历史「二二八事件」凸显中国「英雄」角色,以及减少批评马英九政府和北京当局,被视为立场亲中的媒体。部份台湾舆论认为,中天新闻未获续牌,和其亲中色彩鲜明有关。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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