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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逃税 纽约亚裔超市认罚470万美元

—被控通过少报营业额、员工薪资税 虚报现金交易额等方式逃税

位于皇后区牙买加的“食品世界”超市。(谷歌地图)

在纽约拥有多家“食品世界”连锁超市的一名亚裔业者李海俊(Hi Jong“Howard”Lee,音译),被纽约州总检察官詹乐霞(Letitia James)指控通过少报营业额、员工薪资税,虚报现金交易额等手段逃税,认罚470万美元。

总检察长詹乐霞7日表示,从2012年到2018年间,“食品世界”(Food World Supermarket)及其下属的四家副食品公司Pine Tree Meat& Produce、Food Jungle、Sonamoo以及CNI Meat& Produce参与了三项计划,低报销售额和所得税,规避员工的代扣所得税的义务以逃税。

根据总检察长办公室,第一个计划涉及使用连接到纽约州彩票机的独立收银机,来记录超市非彩票项目的现金销售。这些彩票收银机用于现金销售杂货和其它应税商品,而无需在商店的在线销售系统中记录,也无需申报所得税或营业税。

第二个计划涉及用假的商品退货单来少报营业额。店主李海俊强迫“食品世界”(Food World)的两个门店经理制作假的退货收据,记录多件商品的退货情况,但实际上这些商品从未真正被退回。然后,员工将这些假收据交给李海俊。

第三个计划涉及以现金和账外支付的形式来付给员工工资,以避免每周数千美元的预扣税款;“食品世界”和李海俊通过工资单支付了不到一半员工的薪水,然后用现金支付大部分员工的工资,这就使“食品世界”在每个付款期少报数千元的工资,从而逃避雇主的预提税。

詹乐霞表示,绝不会容忍那些偷税漏税、让别人来买单的人,而“食品世界”及其所有者参与了公然的、数百万元的骗局,以欺骗纳税人和国家。

“这起案件应该给所有税务骗子一个明确的警告,他们欺骗同胞的企图将会被曝光,且终将得到惩罚。”她说。

《反虚假申报法》及吹哨人

该案依纽约反虚假申报法(New York False Claims Act,FCA)提起的诉讼进行和解,该法律允许个人代表政府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

FCA的主旨,是鼓励普通民众举报公司及个人利用不实手法骗取联邦政府的钱。根据FCA的规定,任何民众发现其他个人、公司以欺骗手法,虚报、虚领联邦政府的钱,都可以向司法部举报,司法部接到举报后,必须对举报案作出处理。如果司法部认为举报者证据充足,就会接手案件展开调查,并起诉相关公司个人;如果司法部认为举报者证据不够充足,就会让举报者自行决定要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举报者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要么自行代表联邦政府起诉公司个人,相关诉讼费用由举报者自己负担。

纽约的FCA尽管与联邦FCA基本相同,但纽约FCA在一些重要方面有所不同。

根据FCA的规定,如果举报成功,举报者最多可以从罚款及和解款中获得30%的奖励。而纽约FAC允许赔偿三倍的损失,举报者从中获得的奖励更可观,同时每次违法行为罚款6,000至1.2万美元,此外还收取律师费和成本费用。而联邦FCA允许每次违规行为收取5,500至1.1万美元。

其次,纽约FCA不像联邦FCA那样排除税收欺诈。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只有在被告的“净收入或销售额”为100万美元或以上,且辩护人的损害赔偿额大于35万美元的情况下,纽约FCA才可用于税务欺诈。

第三,纽约FCA包含十年的时效规定。联邦FCA有6年的时效规定。

第四,如果政府拒绝干预,纽约FCA允许举报人和他/她的公私共分罚款(qui tam)律师秘密撤回其案件。根据联邦FCA,一旦政府拒绝干预且案件已经解封,举报人不可以在密封情况下撤回其案件。

第五,纽约的公私共分罚款(qui tam)律师应注意,纽约FCA中的反报复保护措施比联邦FCA中的保护措施更强大。纽约FCA的反报复保护措施覆盖现任和前任员工,代理商和承包商,以及个人不必提交“告发人诉讼”就可以予以保护。纽约FCA还包含“反黑名单”规定。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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