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大陆 > 正文

“新冠”疫情之下 中国多地出现奖励举报宗教活动现象

图为,2020年12月25日,北京一大教堂贴出告示,“紧急通知,弥撒暂停”。

近日,中国多地出现地方当局以防控“新冠”疫情为由,奖励举报宗教活动的现象。

近日,一份在网络上流传的文件照片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这份文件于今年1月9日由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统战部发出,落款处有邢台市委统战部及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民宗局”)的公章,题为《关于对疫情期间宗教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通告》。该通告称,出于当地防控疫情的需求,按照“上级”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活动进行“双暂停”的“通知要求”,并在征求“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意见建议基础上”,决定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该通告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疫情期间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及举行任何形式宗教活动者;并指出,举报的重点在于“念佛堂、聚会点和家庭内等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的人员聚集活动”。一旦举报被“查证属实”后,举报者可以得到500元人民币以上的赏金。通告中也写明了举报电话,并表示该通告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左图:河北邢台当局于2021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对疫情期间宗教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通告》。(来自“华人基督徒公义团契”推特);右图:河北徐水当局于2021年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对疫情期间宗教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通告》。(来自微信公众号“徐水吧”)

同日,辽宁省朝阳市民宗局也发出了一份文件,题为《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方式的公告》。该公告称,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并阻止疫情传播,希望“社会各界”对“非法宗教活动、以宗教名义开展的各类聚会、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宗教培训(活动)、宗教活动场所未按照‘双暂停’疫情防控要求等违法违规活动”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如经“查实”,举报者可以得到200元—500元人民币的赏金。如举报人提供“重大非法宗教活动线索”,则将得到更多赏金。在该公告结尾处,列举了举报电话与邮箱。至于到底何为“非法宗教活动”,该公告没有作出具体定义。

1月11日,中共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委统战部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刊登了该县县委统战长霍鹏对防控“新冠”疫情所做的要求。根据该文章,霍鹏表示“要对全县非法宗教聚集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密切掌握动向”,并“坚决取缔非法聚会点”。在这篇文章结尾,则公布了一个“疫情期间宗教领域违规举报邮箱”。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11日这天,中共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统战部及徐水区民宗局发布了一份文件,与1月9日邢台统战部及民宗局所发的“举报奖励”通告的标题完全一致,内容也仅有个别字词及举报电话不同,且也将举报赏金设置为500元人民币以上。

左图:辽宁朝阳当局于2021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方式的公告》。(来自搜狐网;1月10日发布于搜狐网,文件落款为1月9日);左二:2021年1月11日,山西陵川县统战部部长霍鹏要求排查、取缔所谓“非法宗教活动”的讲话内容。(来自微信公众号“陵川统战新语”);右二:2021年1月15日山东“青岛恩友团契”在微信公众号上刊登的文章。(来自微信公众号“青岛恩友团契”);右图:2019年7月,河北邢台当局称根据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设立所谓的“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来自微信公众号“牛城晚报”)

上述奖励举报宗教活动的现象,并非一地个例,而是连续出现在河北、辽宁、山西等地。1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基督教“恩友团契”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刊登文章表示,在“新冠”疫情之下,该团契“听到全国其他一些地区的聚会教堂都得到通知,暂停了所有聚会”。这些通知还称,如果“不停止非法聚会,特别是农村地区”,则将遭到“严厉打击”。凡此种种现象,表明中国各地出现的奖励举报宗教活动的行为,有可能出自 中共当局更高层的授意,其针对的重点则在于各地的地下宗教活动。可为旁证的是,邢台当局曾在2019年7月设置过一次所谓的“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其依据则是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1月15日,河北天主教徒康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表示 中共当局正在利用“新冠”疫情,对当地的天主教地下教会进行迫害。他表示,他家乡所在区域地下教会的一些成员因政府的“排查”,已经感到恐慌。他还说:“这个事情发展来看的话,我觉得也只是刚刚开始。未来,共产党政府、宗教管理局以及地下教会的斗争,其实是一直会延续下去,有可能会愈演愈烈。我们希望,始终在坚持自己信仰的河北地区的天主教徒可以一切顺利。”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1/0116/1546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