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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舟: 深圳“杨美案”追踪, 揭开“法治”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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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任志强、蔡霞等精英人士让中国的统治者恐惧。11·15案中被抓的那些许多住廉价租屋、收入微薄的草根阶层,也同样让中国的统治者恐惧。与此同时,统治者又让其统治下的从精英到草根的阶层都生活在恐惧中。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恐惧是粉碎人类个性最可怕的敌人。

实施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的深圳市公安局。有知情人士说:“大家都以为只是被公安抓起来关几天而已,没有想到因为吃饭而如此重判。”(图片来自网络)

一年前的2020年1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2016年11.15大抓捕,也称“杨美案”的部分被拘押者5到12年徒刑,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稍晚的2月份,该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同案的另一名被拘押者马志权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此,“杨美案”中被抓捕的十多人大多数都被处以“煽颠”重罪。

“对华援助协会”称,“中共党国极权统治对聚餐大抓捕案的被捕人士判以重罪,说明极权统治当局正实施对民间一切敢于聚餐议政人士的严酷镇压”。

深圳龙岗区坂田的“杨美案”

“政权颠覆者”马志权(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杨美是杨美村的简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深圳地铁5号线一个使用中的站点杨美地铁站也以此命名。

2016年11月15日开始、持续到当年底的草根大抓捕,就是起因于杨美村的五和餐厅。

2016年11月14日中午,数名并非精英的维权人士,包括马志权、邓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等人在杨美村五和餐厅聚餐。席间,这些人讨论时政,也有批评抨击之言论。他们没有注意,其中的李南海与肖兵已经被人偷拍了照片。

第二天中午,深圳市警察拿着李南海、肖兵的照片,到五和餐厅调查,要求工作人员指认。午后,参加聚餐的马志权、邓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即失联“断线”。这是第一批失踪者。

网名为“尖刀”的民主倡导人士也参加了当天的聚餐。他告诉美国之音:“那个时候我刚刚‘出来’两三个月;上面告诉我‘少在深圳跟这方面的人交流’。我在里面待了18个月,罪名是‘煽动颠覆政权’。也许因为刚出来的缘故,他们这次没有找上我。”

曾经在深圳经营装修石材生意的企业家王应国告诉美国之音,接下来出现了第二批失踪。这些人都与第一批联系频繁。其中之一的王军当时在东莞打工,听说情况后赶到深圳了解虚实,结果在前往邓洪成、马志权等人居住的坂田杨美村方向后“自己也失踪了”。

王应国还说,第一批失踪的邓洪成两个侄子同样前往杨美村寻找叔叔,不过在路上,“走在前面的侄子邓剑峰被抓走,后面那个侥幸逃脱”。

因为寻找第一批失联者自己也失踪的还有刘卓华、山东人宋立前、深圳鹏程医院医生董凌鹏等。其中的邓剑锋被警方关了个把月之后获得释放,警方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王应国说:“武汉人程石,是2016年11月15日在广州火车站被抓捕的,被送到韶关看守所关到第二年三四月份,只是因为他当时刚在杨美村待过两天。当局也没有任何说法,最后只是让取保候审。”

王应国自己也因为同情弱势群体、经常自费援助社会上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被强制离开并被限制进入深圳。他在深圳的居住地和公司地点都被政府指称为“窝点”。

“杨美案”中被抓捕的10多人都是彼此频繁交往的相识,其他与这些被捕者多少有些联系的外围人士都被“喝了茶”。

中国“权利运动”网(China Human Rights Campaign)称,这是深圳当局打压公民同城聚会活动的升级。

批评中共的媒体称,被抓捕的人士遭受的残酷对待超过709抓捕案的律师们,但是,外界却知情不多。

软件技术人员变身诗人和“政权颠覆者”

网名“沈力”的马志权是2016年11月14日饭局的参与者,也是第一批被捕的。此前,他借住在阪田街杨美东四巷。前文说过,他2020年2月才被正式判刑,7月28日刑满获释。不过,官方从来没有公开过他的起诉书和判决书。

马志权目前获得了身体的自由,但还处于“政治审查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如果表现不好,他还会被再度关进去”,他的一位朋友对美国之音说。

见到他的人告诉美国之音,马志权已经离了婚,“希望太太过上正常的、不受干扰的生活;他的腿瘸了,脑袋也受过伤,经常头疼欲裂。

那天被抓走后,马志权于同年12月15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5月12日,他被以相同罪名逮捕,羁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深圳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图片来自网络)

2017年5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发文“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称“因马志权等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不准予”辩方律师陈进学“会见犯罪嫌疑人马志权”。

深圳市公安局文件(图片来自中国政治犯关注网)

5月23日,马志权手写“解除授权委托书”,称“不同意陈进学律师作为我在本案中的诉讼代理人”。

马志权解除授权律师信(图片来自中国政治犯关注网)

5月31日,陈进学律师手写“关于要求面见马志权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的要求书”。

陈进学律师要求面见当事人的申请信(图片来源于中国政治犯关注网)

关押期间,审讯进行了五个多月,马志权左腿致残。一些知情者称,马志权的左腿被用铁链吊挂,背部被警棍和椅子强压,左边胯部被强行旋转后错位。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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