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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拟立法要求科技巨擎向新闻机构付内容费 财长:规管要领先世界

Google和Facebook等科企巨头,透过在网上设立平台让公众获得新闻资讯,从而获利。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实施新法例,要求这些科技企业,向当地媒体支付新闻内容费。财长费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周日(24日)表示,政府计划领先世界,规管社交媒体和提供网上搜寻公司。

澳大利亚国会将就新法例辩论,如果两巨企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国会将会作最后仲裁,决定Google和Facebook要为新闻传媒提供内容付费。两间公司早前威胁会移除澳大利亚Google专页,Facebook则会删除所有澳大利亚用户原本可在社交平台H的动态专页看到的新闻内容。

Google早前被揭发,用户输入特定的搜寻词组,部分相关的澳大利亚新闻网页会隐藏,用户无法在平台上获得相应的新闻消息。

财长费登伯格表示,政府两年来正与当地竞争监管机构,研究法规要求这些科网巨企付费予当地新闻机构。他说,这些科技巨擎指如果点击新闻媒体的比例,只占公司提供的内容总点击率的一小部分,费用只会按比例反映出来,由独立仲裁人决定,指两巨头不用太担心。

费登伯格又指,政府立场独得传媒机构和民意支持。八成接受民意调查的人士指,对澳大利亚的搜寻结果可能遭科网公司移除「感到烦扰」。费登伯格说,「看来这些科网巨擎上周公然威胁撤出澳大利亚,只会损害自身利益,如果坎培拉坚持立法并获通过。」议案在国会获距党派支持。

费登伯格又补充,「我认为这些巨企无可避免要向新闻内容付费,澳大利亚人的选择是要规管科技企业方便『当世界领袖』,我们可以决定引领世界,不然别国有这种做法,我们也愿意跟随。」

Facebook认为澳大利亚的规管以现时方式来说「不可行」,要求政府正式实施新法前给予公司6个月宽限期,与当局继续商讨。

Google则表示只能接受有「合理把关」的仲裁,确保对新闻机构所付费用付得合理,但公司认为澳大利亚模式有缺陷,因为政府只考虑新闻机构的成本,不理会Google的营运。

Facebook早前表示,新闻报道佔用户在动态页面上看到的内容少于5%,以获利不丰反对政府立法,然而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推抱民主的传媒需要经费支持,有理由立法保障新闻机构顺利经营。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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