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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孤:女辅警的屎盆子 应该十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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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臣虽窃柄,公道在人心。”

——明・佚名《书记》二三

1

人生不能对比,故事不能重叠,否则满纸尽是荒唐言。

郭美美19岁开始北漂,南下谋生,傍上41岁的干爹王军。

北京深圳,打着飞机睡觉的那一晚,过夜费是3万。

女辅警许艳19岁开始上班,不知道是故意引诱,还是被人做局设计,总之身子也给了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

江苏省里的县城江湖,发生关系的那一晚,自愿还是被迫,都注定了后来的悲剧。

同样的5年时间,郭美美每次飞往深圳的过夜费,都是3万起步,顺带着还从干爹那里弄了一个240万的玛莎拉蒂,加上外国男友和其他一些不具名的干爹和男友的“资助”,郭美美在北京一个高档小区里,买下了136平米的大房子。

5年光阴,小三、情人、炮友、嫖客,郭美美挣下了近千万的家产。

笑贫不笑娼,凭本事挣得钱,法律不追究,咱也就闭嘴了。

反观女辅警许艳,5年时光,9个男人,7个公职人员,堕胎流产,共计捞钱370万,平均每人50万。

嫖资也好、包养情人的花费也好,这370万,多吗?

最后的结局,敲诈勒索罪名扣下,370万追回,罚金500万,判刑13年。

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出狱后的郭美美,北京房价升值了300万,整容换头继续当网红年入百万;一无所有的许艳,上哪儿去弄这500万?

年轻人不讲睡德,当小三也是个高风险职业。

2

谁家女儿谁心疼。

郭美美她妈,都说女儿挣钱不容易,许艳的老父亲,自然认为女儿是被人设计了。

“不能把屎盆子,都扣在我女儿一人头上。”

人微言轻、许艳父亲的声讨,并没有溅起任何水花。

因许父文化水平不高,便只能委托舅舅在网上发表许家的诉求。

请大家注意一个细节,一审判决之后,许艳表示不服,要提起上诉。

这个时候,神奇的剧情上演了:

——这里面,有鬼啊。

公平正义,法治文明,道阻且长。

3

随着许艳事件持续发酵,网络上兴起了一个段子。

老王深夜寂寞,找了个妹子一起过夜睡觉。

完事后,老王大手一挥直接甩给了妹子15万,吓得妹子当场就跪地痛哭了:“大哥,行情价1500就够了,15万就属于敲诈勒索了,我这就够判了啊!”

许艳终究是个女辅警,并且被抓的时候年龄只有24岁,涉世未深,不懂人心险恶。

“这120万,是给你的分手费。”如果许艳录下了这句话,这就是分手费、补偿费、封口费,正常的经济收入,不违法。

反之,“我现在肚子大了,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去你单位闹”,如果许艳被人抓了把柄录下这句话,那这就构成敲诈勒索。

一个24岁的女辅警,怎么可能玩得过7个深谙世故的老男人?

4

同样的故事场景,龙女就比许女聪明得多。

3月8日,广州某公司,刚入职5天的年轻女员工龙某,随主管去江西于都出差。

酒席上推杯换盏之间,被迫给领导陪酒,地方司fa局副ju长趁机揩油,手往私密处摸当着众人的面,明目张胆地性骚扰猥亵。

主管和其他人,全程静默围观。

龙女觉得屈辱,说要报警处理。

主管以“过来人”的身份好言相劝:

“今晚受委屈了,人在江湖,逢场作戏,看开点。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民不与官斗,万一人家调过头来反咬你一口,说你故意引诱敲诈勒索公职人员,你就麻烦了。”

职场性骚扰之所以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其实背后都憋著大招:“调戏不成,就反咬你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名,万年好使。

想一想,龙女要是从了,陪着对面的老男人睡觉了。

事后呢?

意外怀孕怎么办?肉体和精神损失怎么办?

要钱没有,再要就是敲诈勒索直接送牢房?

许女前车之鉴,龙女录音录像保留证据之后,毅然决定报警。

——最终,司法局副局长被行政拘留10日,同时接受纪委停职检查。

纸醉金迷的时代里,但凡是一群老男人组局的酒桌上,恬不知耻地死灌一个小姑娘,必然是每一滴酒都包藏祸心。

你要是不从,那就是臭裱子装什么清纯;你要是从了,那就得接受他们的白嫖;你要是想要钱,那就是敲诈勒索罪。

江湖早就没了规矩,白嫖党让人觉得更加恶心。

5

若法律条文严苛规定,女辅警许艳有罪,我没异议。

但是这个屎盆子,不应该只扣在许女一个人的头上。

一个女辅警被一棒子打死了,9个睡她的男人,屁事没有?

迷惑人间,黑白颠倒。

卖淫的犯法,嫖娼的犯不犯法?当小三的可耻,出轨偷腥的男人是正人君子?敲诈勒索的有罪,行贿受贿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难道不是变相的“敲诈勒索”?

有罪的自然该罚,同罪的又岂能轻饶?

屎盆子扣死在一个女辅警的头上,算哪门子公平正义?

人啊,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我相信正义,可是没人相信我。”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公众号:林孤先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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