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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不懈抗辩终获胜 香港人透过他们看到了希望

这宗被视为香港《基本法》保障港人示威自由的著名人权案例,是大学研究《基本法》必备课程。该案例从被无理判罪到终极胜诉,经历了怎样的里程?

2002年3月14日,4名瑞士和12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在香港西区中联办前绝食静坐,抗议中共镇压残杀大陆法轮功学员。(图片来源:明慧网)

2002年3月14日,香港发生了轰动一时的“阻街”案(又称“杨美云案”),如今19年过去了,对许多港人来说,当年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

这宗被视为香港《基本法》保障港人示威自由的著名人权案例,是大学研究《基本法》必备课程。该案例从被无理判罪到终极胜诉,经历了怎样的里程?

“阻街”案起因与经过

2002年3月5日晚8时,吉林省长春市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法轮功真相电视插播事件。长春有线电视网络八个频道同时播出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是自焚还是骗局》、《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事件发生后,令时任中共头目江泽民惊恐万分,密令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一时间长春全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大抓捕。据相关报道,有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少7人被活活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

面对中共的疯狂迫害,全球法轮功学员纷纷自发到当地的中共领事馆或中联办抗议。

3月14日,4名瑞士法轮功学员决定到北京上访,却被中共无理取消签证,便决定改在香港中联办门前绝食静坐抗议。12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包括杨美云,加入了静坐抗议队伍。

下午1时,香港警方在中联办的压力下,出动约70名警员,用暴力将静坐的学员抓走,过程中施加按额头、掐颈、用力顶住耳后穴位、强扭手臂等手段,致使学员们头晕、恶心、全身疼痛及喘不过气来。整个过程导致至少一位瑞士学员和8位香港学员受伤。

这就是当年香港著名的“阻街”案,当时因身材矮小的杨美云是第一个被警察粗暴抬进警车的法轮功学员,因此也称为“杨美云案”。此案件引起香港各界及国际社会对香港言论和集会自由受到压制的广泛关注。

和平抗议反遭警察诬告

当年4名瑞士法轮功学员原本打算绝食3天,到了第3天,警察赶来警告和清场。当年参与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周胜,曾手持小型摄录机,拍下了警察抓捕学员的全过程。

有一位女警,掐住一位年长女学员耳后的穴位令其晕倒;另一位男学员也同样被掐穴位无法站立,他们先后被抬上警车。由于情况紧急,周胜把摄影机匆忙交给封锁区外的学员后,也被两名警员架上车。

在法庭上,警方不仅以“阻街、阻差办公、袭警”等罪名诬告和平请愿者,还公然伪造假证、说谎,自己在手上咬出牙齿印,诬告学员袭击警察。

2002年8月15日,16位学员被判“阻街”、“袭警”等7项罪名,罚款1300元至3800元不等。这是香港首次有法轮功学员因和平请愿被枉判的刑事罪。

持续不懈讲述真相

面对无理被判罪,除了上诉走法律程序之外,法轮功学员们还向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各国领事馆及香港律政司、法院、立法会议员、大律师公会及警署等,采取亲自上门或邮寄资料等各种方式讲述事实真相。

案件审理期间,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外和平祥和地静坐请愿。(图片来源:明慧网)

周胜等三名学员还前往美国,去联合国投诉中共和香港政府迫害法轮功的恶行,向全世界讲述相关真相。

杨美云是当年第一个被抬进警车的法轮功学员,案件也因此称为“杨美云案”。(图片来源:余钢/大纪元

杨美云每天一个人坚持在终审法院门前,摆放展板向过路行人,包括法律界人士展示真相,她还写信给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以及各部门,告诉他们法轮功学员和平请愿没有罪,不应该被判“阻街”。杨美云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政府官员,自从修炼了法轮功之后,自小体弱多病的身体变得强壮了,虽然身材矮小,却能轻松拉走和她差不多高的一车报纸。她说,“我们堂堂正正炼功,对身体好,对社会、对人民都有好处;身体好了,不需要看医生,替政府省了医疗资源;炼功后,心境平和,脾气都变好了。我们炼功有什么不好?”

三年抗辩终获胜诉

79岁的美籍人权律师关尚义(John Clancey)和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均是“阻街”案的代表律师之一。

79岁的美籍人权律师关尚义,是2002年法轮功阻街案的代表律师之一。(图片来源:陈弘铭/大纪元)

关尚义表示,法轮功学员静坐抗议时,中联办前有宽敞的人行道,没有阻碍街路通行。法轮功学员抗议之后,中联办很快在门前建起了巨大的花槽,缩小了公共空间,使人行路变窄了,此举被质疑意在阻挠示威团体到中联办抗议。

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因帮法轮功的“阻街”案打官司,曾经著书《示威之权》。他对媒体说过,在代理“阻街”案时,发现香港并没有关于示威权利的书籍,所以决定自己写书。他表示,和平抗议是一件好事,让不能发声的人们发声。

虽然诉方找来一些大律师帮忙,但经过法轮功学员三年不懈的抗辩,终于在2005年5月5日,香港终审法院时任首席法官李国能等5位大法官一致裁定:法轮功学员“阻街”罪名不成立,他们有示威的权利;警方的拘捕行动不合法,控罪全部被推翻。

判决中明确指出:“法律要求一般道路使用者迁就行使抗争自由的抗争者”,并强调检控人员要考虑《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市民集会抗争自由,被各界视为守护港人不受无理检控的重要防线,保障了香港的言论自由。

“阻街”案胜诉后,已故支联会主席司徒华在《苹果日报》撰写专栏,赞扬“法轮功为维护全港市民的示威自由权利,打了一场不小的胜仗”,“他们切实地贯彻了教义中‘真、善、忍’的‘忍’字。”

港人从和平抗争的法轮功学员身上看到了希望

法轮功“阻街”案的最后胜诉,被认为是香港抗争自由相当重要的判决,被列入香港大学法律必修课程之一。案件主角之一的杨美云是一名瘦弱的法轮功学员,她已长年累月坚持在中环、金钟一带派报、讲述法轮功真相20多年。她的历程,也是无数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共20多年的打压下,仍坚持不懈讲真相的真实写照。

今天,在中共《港版国安法》的打压以及红色恐怖的困境中,香港民众仍能看到法轮功学员坚持打横幅讲真相、炼功,不被中共恐吓吓倒,继续争取香港的民主、自由和法治,这对香港市民是一个很大的鼓舞。港人们都说,“看到法轮功那么坚定,感到好像有了保护伞,也感觉到有种安慰,觉得有希望了。”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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