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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长风123:北斗掉线 枪口抬高一寸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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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悲情金德强

2021年4月5日上午,51岁的金德强,大车司机,从唐山市装货出发,路过唐山丰润区一处超限站时被扣留检查。因为车上的北斗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掉线,他无法证明自己没有疲劳驾驶,被执法人员扣车罚款2000元。

这张罚单,在这一瞬间,成为了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天15时30分许,金德强兜里装着附近的商店购买的农药百草枯,走进治超站,再次询问现场工作人员能否通融下?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金德强喝下百草枯,并把自拍视频发到了一个卡车司机群。

他在视频里面说道“你看我喝了药,十分钟了没有人管,没有人问。”17分钟后,金德强被检查站的人送往医院救治。当晚23点50分,金德强因抢救无效去世。

金德强留下的最后遗言,字里行间,透露著对人世的毫无留恋,以及投诉无门的悲愤和绝望。

“全国卡友们你们好,当你们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离死亡还有6个小时,我不是不值2000元钱,我是为了广大卡车司机说句话……

我首先介绍一下我,金德强,今年51岁,干运输10年了,不但没有挣到多少钱,反落下了一身病,三高,心脏也坏了,面对这样的身体也得坚持工作。

今天在丰润区超限站被抓,说我北斗掉线,罚款2000元,请问我们一个司机怎么会知道?我感觉到我也快活不长了,所以我用我的死来唤醒领导对这个事情的重视。

我的死最对不起的是我年迈的老母亲,我九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那年我的哥哥才12岁,是我的母亲含辛茹苦把我们两个拉扯大,太不容易了。

我对人生已经看透了,太没有意思了,早晚是死,只不过早几年而已……儿子姑娘们永别了!我死后好好地疼你的奶奶和母亲,儿子照顾好你妹妹。我走后不要过度悲伤……别学我窝窝囊囊一辈子。”

金德强跑货车十多年,生前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基础病。家里五口人,上有76岁的老母亲,中有家里腿部残疾的媳妇,下有3个孩子。其中大女儿已经辍学,小女儿上小学,儿子平时跟他学习跑车。

金德强全家的经济来源基本靠这台货车来维持。有生意的时候每天能够赚二到四百元。这两年随着疫情的肆虐,很多时候没有生意只能坐吃山空。他媳妇腿部残疾,在家里做饭带孩子,去红枣加工厂打零工,每天赚三十多元钱来补贴家用。金德强临死时,户头只有6000元。

看到这则新闻,心情是沉重再沉重。2000元,也许对“某些人”来说,是一顿夜宵的钱,却要了一个人的命,毁了一个家庭。

二、掉线的北斗

北斗卫星定位记录仪是货车必须安装的设备,它的作用之一是限制司机疲劳驾驶,司机开车4个小时必须休息20分钟。这则新闻出来之后,很多人针对“北斗”提出了质疑。

1、罚款依据不足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有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金德强哥哥的叙述,在货车营运行业,人人皆知北斗掉线问题时有发生,不止一个人遇到这样的问题。

现在网上大车司机出门之前,互相不再流行说一路平安,而是提醒对方:记得检查北斗是否掉线。

金德强是从唐山市装货出发的,路过唐山市丰润检查站时还没开出25公里呢,怎么可能达到4小时疲劳驾驶呢?

金德强如果没有恶意破坏系统,只是因为系统不稳定造成的掉线,凭什么不是责令改正。哪怕要罚款也是800元,为什么是2000元。如果罚款是800元,这个男人的命是不是就可以救回来了?

2、费用高昂,各地收费标准不统一

北斗系统初装费用需要三四千元。每年后续还要缴纳数百元的服务费,如果不安装就拿不到营运证。这几年,情况不仅没有改善,而且还多了名目众多的费用。安装费、培训费、任何一个费用不交,都不能上岗。

一个需要监视你,并且一个不小心就产生罚款的系统,不是应该免费安装吗?交了那么多钱就算了,那质量那么差。质量那么差就算了,因为系统不稳定掉线造成罚款,为什么要司机来承担。难道不是应该由生产商承担吗?

3、执法不人性化

法律规定司机每隔四个小时强制休息二十分钟。可在执行的时候,不考虑实际情况,机械执法,不人性化。

比如,在节假日或者堵车时,部分服务区会因为车流量爆满而挂出告示牌,禁止大货车进入服务区休息。比如遇到特殊路段呢,中间没有休息站。比如一对夫妻轮著开车,怎么认定?

三、问题的关键在于产权

有人说这是司机自己的选择。比如布老师认为,金德强知道这个行业是这样的,他可以选择去做其他的工作。我不同意布老师的说法。

北斗”系统无非是一种“高科技”。技术是中性的,并不存在对错。技术既可以使坏人无所遁藏,也可以布下紧罗密网,让你对“精细化”治理叫苦不迭。重要的是使用技术的人和事。

问题不在于“北斗”掉不掉线,价格合不合理,关键在于产权。从产权角度出发分析,问题就可以一目了然。

公路可以认为是政府(特许运营方)所有。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在这条路上开车,司机需要满足公路所有者开出的条件,包括过路费、服务费、罚款等等。如果不同意,可以不上路。但因为缺乏竞争,垄断,就会造成这样“不合情理”的规定和价格。

有人说,交管部门和公路运营方是两个不同部门,罚款是交管部门收的。既然交管部门不是公路所有者,他们又凭什么收费呢?所以原理是一样的,要么交管部门其实是有“产权”的,要么是公路的产权被侵犯了,要么是司机的产权被侵犯了。

人们往往调侃,高速公路每年收那么多过路费,竟然还亏损。这里面固然公路的养护费用也是很高的,但根本的缘由是,公共部门运营是不追求利润的,不注重经济效率的。亏损就亏损呗,又不用谁赔钱。

如果公路放开管制,私有经营,开展竞争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好解决。这么苛刻的规定,那么这条路就没有司机会上路,必然会亏损。司机会选择其他规定更近情理的公路。

有人说,我不开车,不是货车司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是这样的。

货车运营成本高,降低利润,必然在必然边际上,造成很多货车司机退出这个行业。货车司机少了,必然造成运输费用、生活成本涨价,进而影响千家万户,你我他。

人们刻板往往认为公共服务设施必须要政府提供,私有企业不能经营。事实上,公共服务设施“私营化”在历史上比比皆是。

英国所有铁路网都是私人建造的,并且运营了100多年,直到二战后被收归国有。可惜的是1995年改革,并没有朝市场化方向改进。

英国政府推行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网运分离”模式,轨道维持国有化,列车运营以区域为基础进行特许经营,这样各家列车公司可以竞争一定合同期内一条线路的运营。改革的结果,因为各部分分割,反而消除了规模优势,增加交易成本。同时获得特许权的铁路列车运营公司,经营受到严格监管和干预,必须满足某些政府开出的条件,定价受到严格限制。

四、枪口抬高一寸又如何?

要说交管部门“创收”的话,网上随便搜一搜都是例子,只是没有搞出那么大的事来。

2018年1月,辽宁某电视台播出的交警执法栏目引发网友广泛质疑。视频中,沈阳交警以“未保持机动车号牌完整与清晰”为由,对多辆车罚款200元。

第一辆车的“问题车牌”蓝色底面上有多处掉漆形成的白色斑点。车主对此表示:上来就罚我钱,也太不讲理了。我这牌子哪儿有毛病?我开车有阻力,肯定有小石头打上来,才有白点。

交警则回应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你作为一个驾驶人,你的职责不光是开车,你还有一个职责是保持你的号牌清晰,保持你的号牌完整,保持你的号牌不受任何污物污染。

而第二辆车的“问题车牌”则是由于号牌表面边角处存在黑色污渍,交警表示:车主并非故意,因此只罚款200元。如果是故意破坏,就会罚款200元、记满12分。

1月18日晚,沈阳公安交警支队公开回应此事称,已向当事人道歉并撤销处罚决定,对涉事的3名民警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2020年5月2日。深圳,一名50岁男子骑电瓶车未戴头盔,且无证驾驶,被交警罚款2000元。男子无力承担,“扑通”一声跪地求情,声泪俱下。网友:难道我们这些打工仔要打车上班吗?

视频中,交警列出罚款条例:载人罚2000,载物罚2000,手推机动车道罚2000,超标罚1000,未戴头盔一次警告,二次罚款2000……由于男子下跪求情,交警最后只给予口头警告,并未罚款。

这两个事件,都以执法部门“枪口太高一寸”为了结,得到“圆满”结局。能说什么呢?金德强事件之后,希望货车司机的处境能够得到改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这就是你要自由干什么的原因。没有自由,利维坦之下,你什么都不是。人人都可以是下一个“金德强”。

责任编辑: 李广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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