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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启动全国性新冠疫苗伤害赔偿计划

本周二(6月1日),加拿大首席卫生官谭咏诗医生(Dr. Theresa Tam)宣布,启动全国性的新冠疫苗伤害赔偿计划。那些在加拿大接种过经卫生部批准的新冠疫苗,并产生了严重不良反应的人士,都可以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据本地英文媒体CTV报道,这项新冠(中共病毒)疫苗伤害赔偿计划,是针对2020年12月8日当天或之后,在加拿大接种过经卫生部批准的新冠疫苗,并造成了严重和永久伤害的人士。

符合要求的人士可以通过提交一份索赔申请来获得该计划下的赔偿,并需要回答以下问题:

你在加拿大接种过新冠疫苗吗?

在哪个省或地区接种的新冠疫苗?

接种日期是在2020年12月8日或以后吗?

造成的伤害是严重的、永久性的还是导致死亡的?

加拿大公共卫生署(PHAC)称,并非所有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人都能申请赔偿,必须经历“威胁生命或改变身体的损伤,可能需要亲自住院治疗,或延长现有住院时间,并导致持续或严重残疾或丧失工作能力,甚至造成了残疾或或死亡。”

对于接受疫苗接种后死亡的人士,家属也将获得赔偿金,可能包括收入补偿、受伤赔偿、包括丧葬费在内的补助金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费用(如未被保险覆盖的医疗费用)。

PHAC数据显示,在加拿大人中出现接种新冠疫苗后严重不良反应的几率很低,大概不到百万分之一。

截至5月21日,本国共有5989例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不良事件的报告,占接种总数的0.029%。其中1126例被认为严重,占0.006%。

截至上周,加拿大仅有二十多例与阿斯利康新冠疫苗有关的”疫苗诱导免疫性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又称VITT)确诊病例,其中五人死亡,另有14例正在调查中。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加国无忧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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