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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三年 山东检察院前女副书记李少华被查

6月9日,中共山东省人大前常委、省检察院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被通报调查。(大纪元合成)

6月9日,中共山东省人大前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被通报调查。

现年67岁的李少华(女)是江苏邳州人,但长期在山东省任职,曾任山东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李少华进入山东省检察院任党组成员,并兼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2年4月之后,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06年12月-2009年4月间兼任正厅级检察员);2009年4月起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3年1月起兼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年2月退休。

此外,李少华从2001年12月起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直持续到2013年1月,她在该职位上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明慧网多次点名。其中对山东省临清市法轮功学员康宗峰、位凤芹夫妇被非法判刑,山东德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彦芝被非法判刑等迫害负有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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