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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要求解冻部分资产 用作员工出粮及印刷等营运费用

苹果日报》周一要求保安局解冻部分资产。

《苹果日报》被保安局冻结约1800万元资产后,公司的现金周转出现困难,款项仅够数周营运。该报准备周一(21日)去信保安局寻求解冻部分资产。以免影响员工出粮及支付印刷费用。(李奇报道)

《苹果日报》周日(20日)报道,母公司壹传媒周六(19日)召开董事会议商讨出粮方案,冀周一去信保安局申请解冻部分资产,以免令公司因欠薪而违反劳工法例;若申请失败,或会向法院寻求批准,要求撤销有关的冻结通知。

警方日前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拘捕壹传媒5名高层,保安局亦引用《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的条文,冻结3家与《苹果日报》相关公司的资产,涉款1800万元。

彭博社引述消息人士指,《苹果》拟透过台湾业务在GoFundMe.com及以PayPal发起众筹,以维持运作。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指,至今尚未接获该公司员工求助。对于当局是否取缔《苹果日报》,何启明表示不予评论。他说,若因违法而被冻结资金,与是否须按雇佣条例保障员工,是两个层次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何启明强调,即使公司资金被冻结,公司负责人也有责任保障员工支薪。他呼吁员工遇到欠薪问题,可以到劳工处查询。

另外,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回复媒体查询时指出,根据《国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公司或团体,无论是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如触犯《国安法》内的罪行,均须处以罚款。而若该公司或团体因干犯《国安法》罪行而受到刑事处罚,则其经营权将被停止,或其营业执照将被吊销。简单而言,若然一家公司在《国家法》下被正式定罪,它将无法继续其业务,换言之会被取缔。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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