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中国经济 > 正文

A股最大“黑天鹅” 神秘男主角相貌曝光 背景很特殊

—【深度】“专网通信”惊天大骗局

作者:

在隋田力打造的专网通信局中,不少大型上市公司、国企“中招”。

总结已“自曝”的A股上市公司情况,其上游供应商主要是隋田力相关公司:上海星地通、江苏星地通、深圳天通、新一代专网、重庆博琨、海高通信、宁波鸿孜、浙江鑫网等。

图片来源:天眼查

下游客户中,除了隋田力控制的航天神禾、环球景行外,还有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首创集团、哈工投集团、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上海电气通讯、汇鸿集团旗下中锦公司、中利集团、中国天利航空科技实业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旗下五十五所、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天信息”)、浙江浙大网新易盛网络通讯有限公司、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博微”)、保利民爆、中宏系公司、江苏弘萃等。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南京长江电子、首创集团、哈工投集团、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普天信息、中电博微等公司有雄厚国资背景,是不错的合作对象。

更让相关上市公司放心的是,隋田力还能给出相应的信息披露豁免函。“我们当时做业务时,涉及航天神禾、富申实业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宜都向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申请豁免了,也确实拿到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豁免函。”曾参与相关交易的知情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称,“对方拿着豁免函过来,当时,我们信这个事情。”

然而,这个看起来实力雄厚,由带着“光环”的隋田力打造的专网通信业务还是“炸雷”了。

在前述知情人士看来,这或许才只是开始。

“按照这个业务节奏,一般是6至10个月一单,此前合作项目的资金都及时到账了。”该知情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为什么后来没有到账?我们想,可能是出钱的那一方受到了什么限制,不然这个链条是能够一直运转下去的。”

哪里出了问题?

界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2020年12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受贿案判决书,很可能是打破隋田力所织“专网通信局”的信号之一。

这份由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下发的《谭剑波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谭剑波1968年10月15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案发前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国际化经营部主任、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主任、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合称“中电博微”)总经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0年6月18日被执行逮捕。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谭剑波与南京衡尔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振益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衡尔辉”)、南京酷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酷亨”)等公司实际控制人虞某相识后,虞某欲将中电博微发展为进行空转贸易平合,于是通过密切交往取得谭剑波信任,将谭剑波拉入空转贸易圈,开展空转贸易,使相关公司垫付的资金在上下游公司之间循环流转,最终资金流转至虞某处,使其获得大额资金使用权、银行贴息利差以及经营业绩等利益。至此,2016年至2019年,谭剑波利用担任中电博微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完成内部审批手续后,与虞某安排、指定的公司签订空转贸易合同,以中电博微充当空转贸易平台,为虞某在上述空转贸易中提供帮助、获取利益。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6年至2020年,虞某安排中电博微先后与国企江苏省果品控股公司(简称“江苏果品”)、江苏紫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紫圣”)、江苏凤凰文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凤凰”)、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实龙创”,上实发展600748.SH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大华”)、深圳市华讯方舟雷达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华讯”)等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开展空转贸易。直到2020年1月20日,谭剑波发现,中电博微的公司印章被伪造,选择自首并揭发虞某涉嫌相关犯罪行为。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ST华讯控股70%的深圳华讯赫然在列。界面新闻记者查询该上市公司往年公开信息获悉,中电博微曾是*ST华讯2015年第四大客户,还是2017年第三大应收账款对象;而南京衡尔辉也出现在这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曾是其2015年第一大供应商,并且跻身*ST华讯2015年预付账款第2位、2016年预付账款第4位。可以看出,多年来,*ST华讯身处“空转贸易圈”。

*ST华讯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情况。图片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ST华讯2015年至2020年应收账款主要欠款人情况。图片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此外,另一份诉讼文件更进一步揭开迷雾。2021年3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江苏紫圣贸易有限公司与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江苏凤凰文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等文件显示,涉案的叶菁菁供述:其于2013年认识虞洋;帮虞洋签过一些可能是虚假的交易合同以及货物验收单,其签过的公司有华讯方舟(即“*ST华讯”)、上实龙创、合众思状(可能笔误,或是“合众思壮(002383.SZ)”)、凤凰传媒,其是作为五十五所的代表签订的购销合同,还有货物验收单;每次都是南京衡尔辉去签的合同,虞洋让其在合同和货物验收单上代表五十五所签字,其签字时合同上已经加盖好五十五所的章,产品购销合同上盖的是五十五所的合同章,货物验收单上盖的是五十五所的公章。

对此,五十五所否认叶菁菁系其公司员工,合同上加盖的五十五所印章也系伪造,合同约定的货物没有实际交付,货物验收单系虞洋安排人员制作,物流单也系虚假。自2020年5月起已发生多起因虞洋、叶菁菁等犯罪嫌疑人伪造五十五所印章而引发的民事案件,五十五所已就印章被伪造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5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决定就五十五所被伪造公文印章一案立案。

这意味着,多年来,虞洋通过控制的南京衡尔辉、南京酷亨等公司,以及通过行贿谭剑波获取中电博微支持,将这些公司打造成为空转贸易平台,甚至伪造中电博微、五十五所等企业印章,与*ST华讯等上市公司进行空转贸易。

图片来源:天眼查

五十五所创办于1987年,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全资直属公司。中电博微公司则属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所。

图片来源:天眼查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相关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获悉,五十五所出现在合众思壮2019年、2020年年报,并跻身该公司2019年应收账款第二位、2020年应收账款第三位;而南京衡尔辉则出现在合众思壮2018、2019年年报中,是该公司2018年预付账款第2位及2019年预付账款第四位。另外,隋田力关联公司浙江鑫网也出现在合众思壮2017年年报中,为当年该公司预付账款第二位。据此,在隋田力所打造的“专网通信局”中,合众思壮也参与其中。

合众思壮2019年、2020年应收账款情况。图片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另外,界面新闻记者还从*ST华讯往年财务报告中发现,除了中电博微相关公司外,五十五所自2015年以来也是*ST华讯的重要交易对象,分别是该公司2015年第二大客户及第五大应收账款对象,2016年第一大应收账款对象,以及是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位列*ST华讯应收账款前两位。

*ST华讯承认,隋田力控制的上海星地通为军代表派驻关键厂商,是其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开展涉军专网通信业务的外协厂商之一,双方自2013年就开展合作,其中上海星地通在其中的角色是上游供应商。2015年,华讯科技将相关业务转给南京华讯,南京华讯涉及上海星地通外协生产的客户有富申实业公司、中国天利航空、普天信息、中电博微。

2015年至2020年,*ST华讯自上海星地通采购金额累计是19.62亿元,同时*ST华讯对富申实业公司等各方的销售额合计约30.09亿元。不过按*ST华讯的说法,公司2020年期末预付款对应南京华讯对上海星地通2019年4月及2020年4月一共4笔采购订单,但发现上海星地通未按指令按时采购。

*ST华讯已屡次参与空转贸易,交易对手之一是空转贸易“老手”。

界面新闻发现,除了中电博微、南京衡尔辉、南京酷亨等涉嫌空转贸易的公司外,*ST华讯控股股东华讯科技还与另一家“擅长”玩空转贸易的公司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康拓”)有过交易。

图片来源:天眼查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10月,华讯科技与北京康拓就时间机器、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形成购销关系,由华讯科技依合同约定向北京康拓供货;2016年3月28日前,双方签订了数份合同,北京康拓对华讯科技的供货还能依约支付相应货款。随后,双方于2016年3月28日、6月22日、7月8日、7月18日签订了六份合同《购销合同》,约定,华讯科技向北京康拓提供八回路控制器、二回路圆形开关、用户行为记录系统、移动通信网络环境参数采集系统等货物。华讯科技声称,已经对北京康拓发了全部货物,但北京康拓逾期付款19523.62万元。

对此,北京康拓表示,与华讯科技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双方购销合同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3项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双方之间已经履行的《购销合同》,是只有资金流动而没有货物交付、没有真正的对价的虚假买卖合同,没有履行的《购销合同》,属于没有资金流动、没有货物交付的虚假合同,其真实目的是双方通过买卖合同的形式虚增交易量,虚增各自公司的营业收入,违反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证券法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北京康拓进一步指出,与华讯科技之间形式上的合同属于大额买卖合同,但双方除了客户签收确认单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能证明原告已完成交货义务的证据,没有货物存在、流转、交付的任何线索,没有货物厂家,没有运输单据,没有保修单位,不符合一般的交易常识与规则。双方从未见过货物,华讯科技对货物的情况完全不关注,所谓的买卖合同实际上均是由第三人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新三板挂牌公司“ST中科(430083.NQ),2019年以来申请破产重整”)的人员在纸面上和电脑上完成的,双方之间并没有货物的实际交付和流转。一审法院也认为,华讯科技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已向北京康拓实际交付了涉案货物。

界面新闻查询过往诉讼文件发现,北京康拓是玩空转贸易的老手。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7月1日公布的《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与中邮世纪(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自2010年12月20日签订合作经营协议至2015年4月7日期间,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买方,简称“北京康拓”)与中邮世纪(卖方)之间签订了360多份《订货合同》,中邮世纪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卖方)签订了360多份《产品采购合同》,北京康拓与第三方公司(买方)签订了360多份《购销合同》,即又是买方和卖方的中邮世纪公司、康拓公司、第三方公司进行了360多轮的买卖合同的两两签订。

彼时,航天神舟认为,中邮世纪、北京康拓、第三方公司进行的三轮所涉两两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未真正体现出交易主体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三方在“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标的物并不真实存在,更未在交易主体间进行实际的流转,系三方针对同一批虚构标的物所进行的“空买、空卖”行为,实质上是北京康拓以高价买进同一标的物,最终以低价卖出同一标的物的“闭合循环买卖”。即:每一轮“两两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形式上系买卖合同,货物系从第三方公司出售给中邮世纪,中邮世纪再出售给北京康拓,北京康拓再出售给第三方公司。借此,北京康拓、中邮世纪和第三方公司在三方主体的交易中形成了闭合性的资金往返回路。四年间,北京康拓利用这种长期的、持续的封闭式循环买卖343轮,流转交易额达16.56亿余元。

回顾前述判决书中,华讯科技与北京康拓的交易,与北京康拓与中邮世纪的交易模式如出一辙。而在*ST华讯与中电博微、南京衡尔辉、南京酷亨等空转贸易平台的交易中,各方的操作手法也极其类似。

那么,自2013年以来,就作为*ST华讯及其控股股东华讯科技的所谓外协厂商,隋田力控股的上海星地通等相关公司又在其中充当什么角色呢?

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在隋田力打造的“专网通信局”中,事情又是极其复杂的,甚至可能交叉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等多种操作手法结合的情况。

最终这个“雷”究竟有多大?或许谁也不期待。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界面新闻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1/0807/1629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