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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中院前院长王永恒被查 曾迫害法轮功

8月25日,中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法院前院长王永恒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王永恒因迫害法轮功 ,曾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8月25日,中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法院前院长王永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王永恒因迫害法轮功,曾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王永恒被指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使用下级单位车辆、接受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司法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因此,王永恒被开除中共党籍及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现年63岁的王永恒,长期在辽宁省任职。从1990年11月起,王永恒先后任盘锦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动教养院党委书记、院长;盘锦市委副秘书长;盘锦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从2008年12月,王永恒任盘锦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院、院长;营口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营口市政协副主席;营口市副市级干部;2020年5月退休。

2021年5月,王永恒落马。

当时包括王永恒有10名政法系统官员被查: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狱侦科科长吴志峰、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威,大连市检察院原二级巡视员、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林徽,鞍山海城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邵玉良,抚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四级高级警长沈岩松,丹东凤城市公安局原局长、一级警督王尔烈,锦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孙伟,锦州市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谭光明,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董国辰。

此外,王永恒因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曾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明慧网2021年6月30日报导,王永恒任营口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有法轮功学员司桂艳、韩锡傲、陈文多、胡艳敏、王桂芬、张福珍、孙丽、吴瑞庭、朱瑞敏夫妇等。

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王永恒任营口市中级法院院长,八年来,营口市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在全国以至辽宁省都是迫害重点地区之一,王永恒对此负有责任。

2013年12月27日,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郭延达10年,乌时卫5年,纪德光5年,矫桂珍4年。此四位法轮功学员已上诉营口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轮功学员李晓明2015年被冤判3年,司桂艳被冤判5年,孙文庆被冤判3年半,他们都曾因冤判上诉市中级法院,都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叶净寒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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