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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拒绝AI机器专利申请 资格仅“留给人类”

图为示意图。(Pexels)

美国一名法官裁决,人工智能(AI)不能因其创作而获得专利权,这样的权利“只保留给人类”。不过,先前澳洲与南非法院都裁定,AI系统也可以拥有专利权。

美国专利局(US patent office)先前拒绝一个称为DABUS的“创作力机器”专利申请,这项决定随后获得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布尔克马(Leonie Brinkema)的支持。

布尔克马2日在裁决书中说,法律仅允许“个人”拥有专利,人类才属于“个人”,机器不算。

布尔克马表示,“对于AI机器在专利法下是否有资格成为创作者,明确的答案就是‘不行’”。他认为,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未来AI细致复杂的程度可能可以媲美公认的发明人资格,但“这样的时刻尚未到来。一旦时机来临,将由国会决定如何扩大专利法的适用范围。”

法院文档显示,塞勒(Stephen Thaler)于2019年代表他的机器人DABUS申请专利,不过美国专利局官员认定申请者资格不符,因为AI并非人类。

塞勒回应法新社(AFP)询问时表示,他申请的专利项目“是AI发明的,不是我,所以把我列为发明人并不准确”。

塞勒的律师艾波特(Ryan Abbott)是“人工智能发明人计划”(Artificial Inventor Project)的负责人,他表示将对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网络上公布的判决文档,澳洲法官7月时在一场依据该国“专利法”为DABUS争取专利权的法律战中,选择支持塞勒。

该名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在我看来,根据法律规定,发明者可以是人工智能系统或设备。这与专利法规定一致,也符合推动创新的精神。”

艾波特指出,人工智能发明人计划已在南非为DABUS取得专利,开全球首例。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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