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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被拐32年与生父母相认 拒追究“养母”责任

曹平生父母一家坚持拐骗者应受惩罚。

广西桂林市男子曹平(化名)于1988年于街上遭人拐走,当时他仅5个月大,直至32年后,才在终在警方协助下与父母相认。其家人欲向当年拐走曹平的秦X英追究责任,但检察院认为案件已过追诉时效。至于曹平本人也表示无意向“养母”追究,同时不希望平静的生活受打扰。

内媒报道,秦X英当年用化名到曹家应征当保母,照顾曹平,但上班第二天便带着孩子失踪。曹平亲妹曹颖(化名)称,父母事后除了报警,还发动亲戚朋友帮助寻人。她又指,哥哥失踪对母亲打击很大。去年5月,曹平在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发现其DNA与全国打拐数据库里曹父、曹母登记的DNA讯息比对成功。同月29日,他终与父母相认。

哥哥虽然被找回,但曹颖认为这事不能称为“圆满”。曹家先后向象山区和桂林市检察院申诉,坚持当年拐骗者应受惩罚。惟曹家于上月收到市检察院通知,指案件已过追诉时效,象山区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正确。曹颖强调,她将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诉。

惟曹平本人周一(6日)受访时称,其亲生母亲要他去法庭指证养母,但他不同意。他又称︰“叫了30多年的妈妈,也有过养育(之恩),我做不出来那种事。”经已成家立室的他表示,现在生父母关系很好,但过去的事不想去管。虽然网上有人斥责他为拐骗者说话,但他强调“只想这件事情能慢慢被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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