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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女辅警敲诈公职人员 二审改判再引爆舆论

10月15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女辅警许艳敲诈勒索案二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许艳因与当地公安局副局长等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索要钱财,一审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

因涉及个人隐私,2021年10月13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二审查明:2014年上半年至2017年11月,许艳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工作关系,主动结识朱某某等7名已婚公职人员,与对方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之后自称怀孕流产,谎称家人已知情要找对方闹事,还以到对方工作单位吵闹或者扬言向对方妻子、孩子学校公开二人关系、向有关机关告发等相要挟,向上述人员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144.6万元。许艳将所得钱款用于购买房产、汽车、高档化妆品、珠宝首饰以及其它消费等。

二审认为,许艳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许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当庭认罪悔罪。对其减轻处罚,作出改判。

许艳敲诈勒索案2020年12月29日一审判决,许艳被认定敲诈勒索孙某某、刘某某、朱某某等9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宣判后,许艳提出上诉。

2021年3月,许艳案的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外界看到许艳与当地包括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等9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索要钱财,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徒刑。

根据判决书中检察院的指控,许艳从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时或不间断与7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买房、怀孕、分手补偿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372.6万元。

涉案9名公职人员包括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的刘某兵、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侍卫庄派出所所长朱某等3名派出所所长等人。

该判决书公布后,引发舆情沸腾,随后一审判决书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撤下,而有关的公职人员是否受到处分也引发外界关注。

中共连云港市灌云县宣传部3月12日发通告称,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处分。

当时许艳的父亲对陆媒表示,他否认女儿敲诈,认为是这些公职人员“欺负”、“玩弄”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在我女儿一个人头上。”

作家王亚军当时发帖嘲讽道,辅警临时工睡翻一个县,揪出十几条警界色魔,还顺便给灌云县拉动了872万元的GDP,实在堪称时代楷模业界良心!

许艳敲诈勒索案二审改判7年的消息公开后,再度引起网民热议。此话题迅速登上热搜排行榜。

“离谱世界离谱事,那7名比许艳年纪大、比她官阶高和她发生婚内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公职人员,现在都怎么样了?”

“男的好色,女的贪财,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都不是好东西!现在被判刑入狱、身败名裂,天下笑之!”

“狗血情节,这么年轻却想着靠建立在金钱上的男女关系来过日子,不值得呀!希望以后能好好走正道吧!”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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