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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处长被控贪2千多万 退赃8千万获轻判惹议

黑龙江一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祝某某,被控贪污2000余万元,但因“积极退赃”8000多万元获轻判,引发热议。(网络截图)

黑龙江一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祝某某,被控贪污2000余万元、受贿600余万元。然祝某某因“积极退赃”8000多万元,最终获轻判,引发热议。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黑龙江省勃利县法院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案情。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祝某某于2021年2月21日被勃利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5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

祝某某被指控于2000年11月至2015年5月,历任鹤伊公路管理处、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工程支出、虚开发票的手段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2030万元。先后索要、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00万元。

祝某某辩护人辩称,“祝某某接受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祝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积极退赃8000多万元,远超过指控金额,应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要求对其从宽处罚。

最终,“积极退赃”成为法院对祝某某从轻处罚的理由之一。

判决书显示,黑龙江勃利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13年。

据大陆媒体报导,实际上,这是祝某某第二次因贪腐被查。此前的2017年10月25日,祝某某因犯贪污罪被黑龙江省孙吴县法院免予刑事处罚。

积极退赃8000多万元远超过指控金额,因此被请轻判,引发网路热议:“既然6000万没认定是赃款,怎么叫退赃呢?”“奇葩总是不断!”“实际上贪污了两个亿?”

“多退陪的六千万元从哪里来的?要不要查一查来源?如果说不明来源,要不要再加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在祝某某此次被查之前,黑龙江交通系统已有多人被查。

2020年6月23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段钢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段钢文与祝某某共事多年。

2020年9月18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于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2019年4月19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曾刊发《通报》,当时巡视组指,2014年10月,原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高学文重大腐败案件被查处,涉案48人,其中有6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新唐人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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