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好文 > 正文

海边的西塞罗:公民正当防卫,拜登你“愤怒”个鬼?

作者:
而拜登这样的政客,面对“黑命贵”的这种过分诉求的态度,则是绥靖甚至讨好的——什么叫“我支持大陪审团的决定,但我愤怒而担忧?”拜登真是说话的高手,一句便宜话占了两个政治正确:司法独立我不敢干预,但黑人的选票我也要拿着。 所以,在激进黑人民权组织和拜登这种政客的沆瀣一气中,曾经保卫美国社会秩序的法律秩序正在加速崩解。1992年以后,警察开始不敢执法了,如今唯一还在坚守的,恐怕就只有陪审团和里腾豪斯们手里的枪了。

美式“按闹分配”,是怎么走火入魔的。

1

“我支持大陪审团的决定,但他们的判决让包括我在内的许多美国人感到愤怒和担忧。”19日,在基诺沙市枪击案宣判之后,美国总统拜登做了上述的表述。

美国当地时间11月19日,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巡回法院作出判决,宣布去年8月基诺沙市枪击案嫌疑人凯尔·里滕豪斯无罪,并将其当庭释放。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美国人对这个年仅17岁的少年究竟该怎么判的问题,确实吵翻了天。

而事情的原委,其实要从去年讲起。

2020年8月,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市警方在逮捕黑人男子布莱克时遭到拒捕。后者拿出了一把匕首向警方挥舞,警察于是朝他连开数枪,导致他中枪瘫痪。

由于此事刚好发生在“佛洛依德案”之后不久,又赶上川普和拜登竞争最激烈的大选期间,此事很自然的被“BLM(黑命贵)”运动者拿来炒作,并在当地引发了大规糢打砸抢骚乱。

于是,一个名为“基诺沙市守护者”的脸书账号发了一则帖子,询问“有没有爱国者愿意拿起武器保护我们的城市免受这些邪恶的暴徒侵害?”

在英语中,“爱国者”(patriot)是个十分特殊的词汇,它特指那些愿意为公众利益而服务的人。

这个号召确实起到了作用,第二个抗议的晚上,大街上除了大批借着骚乱打砸抢烧的人,还来了很多持枪自愿来守护秩序的“patriot”。对其中就包括了17岁的里腾豪斯。

里腾豪斯的志愿工作还包括清除涂鸦。

而与里腾豪斯不同,数小时后被他击毙的“受害者”之一约瑟夫·罗森鲍姆是另外一种人。

他其实既不属于BLM支持者,也不属于“patriot”。他是个无家可归者。

18岁时他因为性侵了好心收养他的养父母的儿子而被判14年监禁。出狱后认识了个女友,但对方很快因为受不了他的暴力而躲到了基诺沙,这家伙尾随而至,在这里过着一三五纠缠女友,二四六街溜子,星期天去超市零元购的生活。

或者,说的简单些,与人种无关,这就是个人渣。

当天,在市中心的罗森鲍姆正巧赶上了这场暴乱。虽然罗森鲍姆此前毫无与黑人兄弟的“阶级感情”。但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当天,他很迅速加入到了打砸抢烧的行列中。

在一个街角,他正巧碰上了里腾豪斯,后者带了一个医药包,正在寻找和帮助受伤的人。荷尔蒙爆棚的罗森鲍姆立刻冲了上去,一边跑一边向这少年扔东西,他身后还有人开了枪(这让里滕豪斯误认为他是持枪者)。惊慌失措的里腾豪斯跑进一堆停著的汽车中,然后转身,朝罗森鲍姆开了四枪。后者应声倒地。

更多的暴乱者随后追了上来,有人将里腾豪斯一脚踹翻,并用滑板猛击他的后脑,往死里打。

里腾豪斯被迫再开一枪,又一条人命。

随后,世界就清净了,暴乱者们一哄而散。

感谢技术的进步,里滕豪斯从遭遇歹徒围攻到奋起反击的过程中都有录像做充分记录,故案情还是比较清晰的。里滕豪斯在案发第一时间也向警方自首,警方都拒绝收押。

只不过,事发于大选之年,很多案件以外的力量迅速介入并进行了操弄。最终,迫于压力,检方还是在事后逮捕了这个男孩。并指控他犯有包括一级谋杀在内的六项罪名,如果这些罪名都成立,很可能导致这位少年一生都在监狱中度过。

其实该案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一起明显的“正当防卫案件”——录像显示,里腾豪斯在遭遇罗森鲍姆的第一时间,没有选择马上开枪,而是选择了逃跑,他已经履行了正当防卫所必备的“避让原则”要件了。是罗森鲍姆们不知死活的追打了上去,而这帮人也都没有客气,无论是鸣枪还是之后的围殴,都是冲着要这年轻人的命去的。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是个正常人,知道自己手里拿的东西是枪而不是烧火棍,恐怕都会毫不犹豫开枪。

就像川普事后向里滕豪斯发去的贺电说的那样:“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什么都不算了。”

但激进的美国左派们,显然不是这样看待问题的——甭管罗森鲍姆们当时是不是在打砸抢烧,也甭管他们参与的是不是真正的“黑命贵运动”。他们的血是为黑人而流的!所以他们就有理!朝他们开枪的人都有罪!

于是该案发生后,美国一些政界(尤其是民主党)人士对此案表达了令人难以理解的态度。更有激进的“黑命贵”(BLM)组织人士公开放话威胁:如果里滕豪斯被无罪释放,他们将“血洗”基诺沙市。

故事发展到这里,其实就已经完全超出了正常案件的范畴了。

幸好,审理该案的陪审团们,还能严守中立客观的态度。公正的判决了里腾豪斯无罪。守住了美国法律的最后一条线。如若不然,下次再有人喊著“黑命贵”之类的口号上街行凶,美国人恐怕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制止这帮趁火打劫的玩意儿了。

2

但是,此案最d引人思考的是,为什么号称尊重司法的美国,会出现下至“黑命贵”民间组织、上至总统,一起无视法律和基本的常识,公然对司法说三道四的现象呢?

此事的渊源,我觉得还要从30年前讲起。

1991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了轰动一时的罗德尼·金案,身高1.88米、体状如牛的黑人混混罗德尼·金酒后超速驾车被警方追捕,而他因为正在假释期,被追上后依然暴力拒捕,结果换来的四名警员的一通好打。

我总觉得,这位罗德尼·金倒算是约瑟夫·罗森鲍姆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本来案件到此为止本也没什么,但不巧的是四名警员“暴力执法”的视频,被附近的一名公司经理录了下来,并迅速被炒作为了种族歧视问题。加州检方迫于压力,起诉了这四名警员。

但是案子交到陪审团那里,情况跟基诺沙市枪击案是非常相似的,陪审团在了解了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之后,觉得警方的处理并无什么不妥之处,罗德尼·金暴力拒捕在前,警方掏出警棍教训他在后,其中并没有种族歧视的因素作祟——事实上,如果金不是因为有黑人这个身份做护身符,如果不是洛杉矶本就是种族问题的敏感之地。按照美国警方执法的“生猛”习惯,他被当场击毙都是有可能的。

于是该案一审,四名警官被判无罪。

但是这个结果公布之后,黑人们立马不干了——凭什么白人打黑人无罪?暴力执法你有理啊?对警官有利的证据我们不听!我们要正义,属于黑人的正义!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No justice, no peace!)

话说的很正义,但你看看他们干的都是什么?

在1992年,美国洛杉矶掀起了该市100多年来规糢最大的一场骚乱,黑人暴徒在本地黑帮的组织下在街头聚集,对路过的白人和其他人种拳打脚踢,看到警察不敢管(谁敢啊,管了要吃官司)。他们开始用石头和棍子破坏汽车,砸烂商铺大门,冲进去大肆抢掠,见什么抢什么,搬不动的就放把火烧掉,洛杉矶一时到处火光冲天。

据统计,骚乱中洛杉矶发生了916起火灾,消防员根本救不过来。

最后整个城市的治安都瘫痪了,暴徒们直接冲到医院和消防局去抢劫、放火,甚至围攻了洛杉矶警署。

而当地的警察也不敢管:揍一个黑人都闹成这样的了,真要打死打伤几个,那岂不是火上浇油?

警察说:我现在宁愿回越南战场上,至少那里,我还可以开枪。

而暴乱发展到后期,已经不再打“种族平权”的名号,一些老实谋生的黑人店主也遭到了“同胞”们的洗劫,一些黑人在被同胞抢了之后为了“回本”也不得不加入了抢劫的队伍,而城中人数占大头的拉丁裔看到黑人们大发横财,心想“和尚摸得我为啥摸不得?”也纷纷加入了零元购的队伍。

当时也正好赶上美国的大选年,时任美国总统的老布什面临一个选择:他到底要不要动用“平叛法案”镇压这场骚乱,如果用了,那么骚乱可以平息,但民主党一定会借机炒作,批评他“种族主义”,这样他的选情就更不妙了。

万幸的是,老布什最后还是做了个苦涩却正确的决定:援引《平叛法令》,动用军队平复乱局。

但老布什为此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他在当年的大选中失去了所有黑人和白人左翼的选票,败给了克林顿

转过年来的1993年4月,在服软的老布什和春风得意的克林顿的亲自“关怀”下。联邦地区法院小陪审团做出完全不同的裁决,4名警察中的两名被裁定有罪并被判刑,另外两名警察则被无罪开释。

其实这都不重要的了,被卷进这场官司而四人此时都已经丢了工作,并因为漫长的审讯和高额的律师费而身败名裂、倾家荡产。

与他们命运刚好相反的,是罗德尼·金,他在民事赔偿案中胜诉,获得了总额高达380万美元的伤害赔偿,摇身一变成为了百万富翁,过上了纸醉金迷,穷奢极欲的生活。

但命运最终也没有饶得了这人。几年后,他被发现死在了自己豪宅的泳池中,死因是吸毒过量后的溺水身亡。

只能说,这真是天道好还。

3

而与几个当事人的命运相比,发生更大转折的,是美国在处理类似案件中的逻辑——警察们对待黑人犯罪开始变得越发畏首畏尾,而黑人民权组织则看到了一条干预司法的路径:只要我们敢闹,法律就会按照我们的意思来判。

几年后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这种司法上的倾斜,就得到了第一次显现。

实际上,从1992年的洛杉矶暴乱,到辛普森案,再到去年的弗洛伊德案,美国黑人民权组织对这个逻辑的运用变得越来越熟练——涉“黑”案件必须按照我们的意思来判,如果不合意,我们就掀桌子不玩了。弟兄们,上街抢他丫的。

这个原则被形象的总结为“No justice, no peace!”

而说的更形象些,就是:不合我的心意,我就耍无赖,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看谁能闹过谁。

是的,眼下美国黑白种族博弈的本质。其实就是这种美式“按闹分配”。

而这一招是白人上层最害怕的,因为一旦乱子闹起来,富人们受损最严重,1992年洛杉矶的骚乱吓走了当地富人们的半条命。

于是他们想到的办法,就是给黑人让利:给你们从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到司法的一切倾斜,你们别把乱子闹大就行。

这么一搞,吃亏的是中下层的白人以及其他安分守己的族群。因为只要不出大骚乱,黑人搞“零元购”是抢不到治安良好的富人区的。

求求你们,别闹,一切好说。

这就是美国民主党为代表的富裕白人左派与黑人“民权组织”之间达成的“按闹分配”的利益共识。

在这个共识体系下,最吃亏的是谁呢?当然既不是富人也不是流氓无产者,而是老实本分的非流氓中下阶层。拜登政府希望他们越没有自卫能力越好,因为他们就是白人上层祭献给流氓无产者的祭品。

而在此次的基诺沙市枪击案,我们分明看到了这种“按闹分配”在向进阶化发展:

里腾豪斯所打死那两个袭击他的暴徒,其实都不是黑人,也没有什么种族平权的伟大理想,他们只是想借着骚乱名义参与一波打砸抢的白人社会渣滓。

但对于这种人,“黑命贵”运动组织者的态度,是宛如黑社会大哥一般的:只要报我名字,我就帮你们出头——反正不就是闹呗,对我们来说是无成本的,再以此为借口,让兄弟们上街零元购一波。

而拜登这样的政客,面对“黑命贵”的这种过分诉求的态度,则是绥靖甚至讨好的——什么叫“我支持大陪审团的决定,但我愤怒而担忧?”拜登真是说话的高手,一句便宜话占了两个政治正确:司法独立我不敢干预,但黑人的选票我也要拿着。

所以,在激进黑人民权组织和拜登这种政客的沆瀣一气中,曾经保卫美国社会秩序的法律秩序正在加速崩解。1992年以后,警察开始不敢执法了,如今唯一还在坚守的,恐怕就只有陪审团和里腾豪斯们手里的枪了。

实际上,在1992年的洛杉矶骚乱中,当警察面对暴徒不敢开枪时,“里腾豪斯”们的枪就曾救了不少人一命。

当时的亚裔处在美国种族鄙视链的底部,在黑人眼中都是一些行走的钱包,骚乱发生后,黑人很快席卷了亚裔聚居的区域。

但在这里他们碰上了一批硬茬子。

当时住在洛杉矶韩国城里的韩国人,很多是参加过越战和北朝鲜战争的韩国军人,战争结束后随美军移民到了美国,拥枪率和战术素养高的惊人。面对暴徒袭击,他们很快组建了自卫组织,面对敢冲击其社区的黑人暴徒子弹伺候之。

果然,黑人黑帮进行了两拨冲击,丢下了50具尸体,看见韩国人这么硬茬,也就不敢再冲了——何必呢,说到底什么平全部平权?俺们只为求财,犯不上玩命。去抢隔壁更老实、也没枪的华人们吧。

当然,现在想来,这帮韩国人也应该感谢他们没有生在30年后,没有活在如今这个被已经魔怔的黑人民权运动和自私而糊涂的拜登总统所统御的美国。

否则,打死打伤了这么多黑人大爷本尊,你们这些黄种人还想不吃官司?做梦去吧!

拜登:得罪了黑命贵还想跑?

拜登总统说他为判决结果而感到“愤怒和担忧”,我不知他在愤怒和担忧什么。

是不是愤怒和担忧于美国还没有被建成一个黑人以及依附他们的白左可以肆意打砸抢烧,而其他肤色的人连保卫一下自己私产和社区都要被控“蓄意谋杀”的“黑命贵”社会呢?

也许吧,至少看着像。

但我所知道的是,在这些唯利是图的政客和那些只想抢一波(无论肤色)的流氓无产者的共同推动下,美国这个国家正在日益变成一个不再以法律和平等契约为准绳,而是看各种族、各群体谁更能闹,谁就有理的“按闹治国”的社会。

上周五,里滕豪斯用他的枪,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用他们的判决,把这个趋势稍微挡了一挡。

但这一挡,又能支撑多久呢?美国乃至整个世界,距离“我是流氓我有理”的深渊还有多远。

参考1992年的那个先例,我不抱乐观的期望。

川普和里滕豪斯的支持者们一直在用“patriot”(爱国者)这个词在形容这个小伙子。而提到“patriot”(爱国者),我想起了坚持要把拥枪写进宪法的美国总统杰斐逊的那句名言:

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from time to time be refreshed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

自由之树,必以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才可永保长青。

愿每个民族,都能有尊重私产而又热心公益的patriot们。

愿他们手中的自由之枪永不滑落。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海边的西塞罗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1/1124/1675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