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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犯”乔建军已刑满释放 律师叹“轻判了”

洛杉矶执业律师刘龙珠分析前中国三号红通人物乔建军被引渡回美国受审案。(徐绣惠/大纪元

前中国三号红通人物乔建军(Jianjun Qiao)周一(12月20日)在洛杉矶联邦法院出庭受审,他承认洗钱阴谋罪,被立即被判刑获释。洛杉矶执业律师刘龙珠接受大纪元采访,认为此案被“轻判了”。

据洛杉矶联邦法院文件,乔建军承认洗钱阴谋罪,被判处41个月刑期,所有财产全部没收;扣除他此前在监狱的时间,乔建军已届满刑期。获释后,他将接受为期两年的监管,没有罚款,所有剩余的罪名和替代起诉书(Superseding Indictment)均被驳回。

刘律师表示,此次的判决结果虽不震惊,但还是令人失望,因为乔建军在大陆贪污了数亿的公款。然而法官斯蒂芬·威尔逊(StephenV. Wilson)因其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良好而予以减刑。

据量刑准则(Sentencing table),乔建军原应被处51至63个月的刑期,但因减刑三级,所以只需判处37至46个月的刑期。法官将乔建军在瑞典等待引渡监禁的24个月,以及在美国监狱的17个月,合并于刑期内,共处以41个月刑期,所以庭审时乔建军已刑满可获释。

刘龙珠说:“关键在于两年的监视期,如果不在美国,也不用受监管。”乔建军若离开美国,就可以自由地生活。他认为此次案例开了一个很糟的风气,让中共贪官认为,无论在大陆贪污了多少钱,只要逃到海外,将钱尽数充公,就可以全身而退。

此外,法官采“闭门”庭审也颇让人狐疑,因为法庭文件并未透露乔建军所充公的财产是交给美国或是中国。

刘龙珠诘问:“钱去了哪里?让人浮想联翩。”他认为,这笔赃款是乔建军在担任中国粮食储备管理总公司、河南周口仓库主任期间所贪墨,那就应还给中国人民,尤其这是粮食的钱,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据刘龙珠所知,河南省并不富庶,在当地贪污过亿人民币,就相当于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贪污数十亿的等级。他说:“那是粮仓的钱,是要吃饭的。”刘龙珠感叹“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虽然乔建军不是公侯,但盗窃粮食款项,却仅判3年5个月,实在是太轻了。

刘龙珠说:“盗窃在任何国家都是犯罪。他在美国坐牢3年5个月,但在中东可能就要砍掉手脚。”所以他认为,这次的判决不是在惩罚犯罪,甚至是有鼓励犯罪的嫌疑。由于乔建军与法庭充分合作、把所有的钱拿出来,所以换取了减刑,这对于美国司法界来说,也很不光彩。

至于为何瑞典政府拒绝将乔建军引渡回中国,选择将其引渡至美国?刘龙珠分析,虽然2014年美国法庭对他提出指控,瑞典与美国有引渡条约,所以符合法律程序;但乔建军的犯罪行为是在中国发生,所以送回中国受审更为合理。尽管中国与瑞典没有引渡条约,但经济罪犯的国际合作,并不受此限制影响。但法庭公布的文件中,亦没有说明此案为何没有将被告引渡回中国,

大纪元记者就上述问题询问司法部,加州中区联邦法院发言人罗塞克(Thom Mrozek)以“法院未授权我们谈论封闭诉讼案”为由,谢绝置评。

刘龙珠表示,此案的法官威尔逊曾在一起案件中判处美国移民局败诉赔款。该案是一位中东移民,因有亲戚是恐怖分子,所以遭移民局拒绝申请入籍;但因无实际证据,主审法官威尔逊最后判决移民局需让此中东人成为公民──移民局还须负担官司费用,共30万美元。

刘龙珠认为,威尔逊法官没有故意帮助美国政府,是三权分立的捍卫者。但他说:“这次法律判决并没有瑕疵或不公,但这个减刑的法律设置可能是有问题的。”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记者徐绣惠洛杉矶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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