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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厅官一审获刑13年 受贿三千万

中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支红彬一审获刑13年。(新唐人合成)

中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支红彬近日因受贿罪一审被判13年,罚款350万元(人民币,下同)。

支红彬被指控,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利用担任昌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昌江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协调推进小组组长等职务便利,帮助陈某聪承揽价值4亿余元的昌江县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项目,为陈某聪谋取利益,事后通过杨某伟收受陈某聪贿赂共计3000万元,用于购买商铺、房产、车辆及日常挥霍消费等。

支红彬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支红彬于1973年出生,曾任海南省昌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海南省昌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

据报导,支红彬任海南昌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时,2019年1月昌江黄鸿发涉黑案案发。黄鸿发被媒体称为海南“土皇帝”,这起案件背后为黑恶势力撑“保护伞”的一批官员随后也被一一挖了出来。而作为主抓政法的县官员,支红彬2019年8月调任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职两年后,于今年9月17日在任上落马。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新唐人记者刘明焕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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