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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被拐卖,不是她遭遇的最可怕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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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不管是真是假,都不应当是流氓与禽兽任意施暴的托词和庇护所!人,是目的,是万物的尺度,人不应当为任何托词而被折辱、被牺牲。哪怕这个托词是“家”。

发指的兽行。

只要绑回自己家里,“捂“一段,一切就都合法了。

所以你看那个董某,他最初是怎么评价铁链女的?

他说:她是我们“家”最大的功臣。

你看,家,这个词儿在这里被他用的那样理所当然而又触目惊心,他成功的用这个词儿吞噬了那个被他用铁链拴住的女人。

在丰县案当中,有一个初看起来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那就是这个自古以来就盛行拐卖妇女的地方,其实并不是什么偏远地区。恰恰相反,这里甚至算得上是我们文明的中心腹地——你在地图上量一量,会发现丰县距离曲阜孔庙的直线距离,不多不少刚好是100公里。

那么问题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按说应该最早受到我们文明教化的地方,居然世世代代保留着如此骇人听闻的习俗呢?

理由也许很简单,任何一种理念,如果讲过了头,就往往不再是一种美德,而会成为一种偏激。就像被亚伯拉罕三教共同奉为圣城的耶路撒冷总是遭遇极端宗教分子的恐怖袭击一样。儒家文化的重家、重宗族的思维如果被讲到极致,也出现偏激执拗的恐怖分子。而丰县现在被抖出的事件,就是这种人对现代文明社会的一场“恐怖袭击”。

面对此情此景,我们应说,够了,不要再惯着这种陈腐的思维模式了。

“家”不应该是流氓、窃贼、强奸犯与施暴者逃脱法律制裁的保护伞,

“延续香火”“给人留个后”也不应当是公然实施犯罪行为的托词,

“乡里乡亲的,不好管”“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不应该是地方公权力推卸责任,对恶行放任纵容的借口!

一个现代社会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应当是刚性的、不可剥夺的、无处不在的。在那些施暴者们横身挡住他人,蛮横的宣称是“俺家自己的事儿”时,他身后的那个小黑屋里,还有多少被铁链拴住、被侮辱与被损害、活的暗无天日的“媳妇”“儿子”?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把他们都解救出来,把那些丑恶也都翻出来,让这些以“家”为名的罪恶,好好晒晒正义的阳光。

而我更希望,我们的文化,能籍此进行一次反思——我们文化对家的强调,是不是太过了?到了不论是非,不讲原则的地步。

一个现代社会赋予和保障其权益的对象,应当是每个人,而不是每个家。把维护家庭、维护家庭、甚至维护宗族优先于维护每个人,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保证,不会再有这样的恶行在“家”的名义下,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某个角落,静悄悄的发生。

家,不管是真是假,都不应当是流氓与禽兽任意施暴的托词和庇护所!

人,是目的,是万物的尺度,人不应当为任何托词而被折辱、被牺牲。

哪怕这个托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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