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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江苏省调查组,请解释!”

作者:

铁链女与失踪女孩李莹面貌高度相似。(网路图片)

江苏省调查组关于“铁链女”的通告发布后,不但没能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反倒引发了新一轮的质疑,聪明的网友挖出了越来越多的漏洞。

2月27日,网友武书剑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对通告中将“铁链女”说成是董某民的“家庭成员”表示质疑。

武书剑在一篇题为“江苏省调查组,请解释!”的短文中写道:

江苏省调查组,

发布的第五次通报里,

出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

家庭成员,

原文如下: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上述表述,

认定铁链女是董某民的家庭成员。

其认定依据在于,

双方持有“婚姻登记证”。

然而,

这张所谓的“结婚证”,

本身是违法的。

拐卖被强奸被拘禁被虐待,

居然被认定为是“合法”婚姻关系!

我们已经不是愤怒,

而是久久不散的哄笑!

我们已经不是哄笑,

而是久久难安的惊悚!

虽然,

铁链女生育了8个孩子。

但是,

这不是认定存在事实婚姻的理由。

自1996年之后,

我国不再承认所谓的“事实婚姻”。

虽然,

铁链女和董某民一起生活了26年,

但是,

这不是认定存在合法婚姻的依据,

这恰恰是其犯罪的罪证!

如果一个强奸犯,

用铁链锁着被害的女人26年,

然后通过非法手段,

获得了所谓的结婚证,

难倒,

这场罪恶就被合法化了吗?

结婚证,

是强奸犯的通行证。

铁锁链,

是受害者的墓志铭。

调查组使用“家庭成员”一词,

需要给全国民众,

一个合法的解释!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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