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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暂停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新客户签约

图为中国工商银行资料照。

4月13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公告表示,将关闭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电话银行和工银E投资渠道,暂停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新客户签约及全部交易品种的开仓交易。

公告表示,将从4月17日零时起,关闭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电话银行和工银E投资渠道,可继续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业务;6月12日零时起,暂停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新客户签约及全部交易品种的开仓交易,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不受影响。此次调整仅针对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不涉及个人结售汇业务。

公告并没有解释此次调整的原因,仅称是“为顺应市场形势变化”。

《证券时报》4月14日报导,从某股份行国际业务部门人士处了解到,此次工商银行暂停的应该是有保证金杠杆交易的个人对私外汇买卖。该人士透露,其所在机构也有个人外汇买卖,但多是实盘交易,目前未受影响。

香港经济日报》4月13日报导,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外汇买卖有很多合规风险,在外汇波动期间也容易被海外对冲基金利用,外汇买卖本身是一种投机品,当前中国对个人外汇兑换本身有一定限制,所以这方面合规压力不小;投资人合规性进一步趋严,暂停新开户是此类业务或是考虑到外汇存在波动风险。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外汇产品、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等产品都是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以往部分银行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有一定缺失,营销宣传中并未充分揭露投资风险。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充分暴露出相关问题。

《证券时报》引述业内人士的观点说,目前来看,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品中间业务的风控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同时也缺乏合理的争端解决机制,面对市场高波动时期,投资者与机构之间一直纠纷不断。而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还在于银行定位不清晰。如果对银行的定位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那么相关业务风险必然被包含其中,但如果对银行的定位是金融风险的最后屏障,加之投资人主观认为银行属于低风险渠道,出现损失就要求银行兜底,则会导致金融衍生品等中间业务难以发展起来。

去年7月,招商银行一口气发布5个公告,宣布对多项个人贵金属业务和个人外汇业务进行调整,新版协议于当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去年8月份,华夏银行曾公告,自2021年12月1日0:00点起,将暂停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业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尽管该行随后删除了这则公告,但也向媒体证实该业务将如期暂停。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是个人客户在银行进行不同自由兑换外汇间交易,通过外汇买卖获取更高利息收益、汇率升值收益或规避汇率风险,带有投资性质。个人结售汇业务则是指在政策规定的额度内进行人民币与其他可兑换货币之间换汇交易。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记者刘毅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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