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龅牙赵:不为荒谬做辩护,是最起码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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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你会看见一些很荒谬的新闻。比如一个博士研究生在校园里用一棵小草去逗一只流浪猫,没有戴手套,被学校处分了。

学校的对这件事情的定性是这样的:给学校疫情防控带来风险,对个人、同学、学校都极不负责任,影响较为恶劣。

处分还很严厉:全校通报批评,取消个人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个人提交书面检查,自行承担隔离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造成了不良的后果,还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

实话实话啊,我没念过博士,不知道“取消个人年度评奖评优资格”这件事情的影响有多大,但是其他的几项处分内容,我还是能够判断的。

这件事情,不管从常识上还是情感上,我都觉得很荒谬。

我上一次看到因为逗猫而导致这么严重后果的,还是南宋初年宋高宗选养子时因为用脚逗猫被淘汰的赵伯浩,那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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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更荒谬的问题是,这件事情被大家伙儿知道以后,那些为校方辩护的人。

我大概看了一眼,他们辩护的理由主要有两点:

第一,万一流浪猫身上带有病毒,那就可能导致感染,一个大学生感染就有可能导致更多的大学生感染,后果就非常严重了;

第二,万一学生被猫抓伤,那就要涉及到就医以及打狂犬疫苗的问题,现在管控时期非常麻烦,而且进出校园又会涉及到感染的风险问题。

这两条理由都非常冠冕堂皇,防疫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

而且,你能从他们的语气、他们的频率、他们的不厌其烦之中非常直接地感受到:他们的态度非常之坚定。

他们还说,学校早就出了相关的规定了,这些学生自己不遵守,言下之意就是活该,至少是处分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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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觉得荒谬,是因为我觉得这两条理由的根本方向都是错的。

如果猫身上没有携带新冠病毒或者狂犬病毒,那就没有防猫的必要。

如果猫身上要携带新冠病毒或者狂犬,要么应该解决的问题不是人,而是猫。因为不管你怎么下命令禁止人去接触猫,你也不可能阻止猫到处乱跑去主动接近人的生活区域。前几天在网上非常火的视频,流浪猫生抢601业主团购的熟食,推都推不开。

所以校方如果真担心这些流浪猫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就应该请专业团队来诱捕之后集中管理,该消毒消毒,该绝育绝育,该收养收养,而不是任由这些安全隐患在校园里乱蹿。

按照流行的说法,这算“投毒”啊。

既然学生一时兴起用一棵小草逗猫,就要“给学校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那么任由这些重大安全隐患的流浪猫的在校园里“投毒”,校方又给学生们带来了多大的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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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些为校方辩护的网友,有没有仔细想过这种问题。

如果你们真的觉得“用小草逗流浪猫”的行为是重大的安全隐患,那么你们应该想想:安全隐患究竟是你的同学,还是这些猫;责任应该在同学身上,还是在拥有管理权的校方身上。

一件再荒谬的事情,如果你硬要辩护,那是一定能够找到理由的,李逵砍死四五岁的小孩子,都可以说是“执行宋江的命令”,更何况在这件事情上,辩护者面对的两方,一方是掌握处分权的学校,一方是已经被处分的同学,站在哪边最安全,显而易见。

但是我还是想说明一下自己的两个观点:

第一,不为荒谬的事情做辩护,这是最起码的正义感。

第二,你为荒谬做辩护,只会让它越来越荒谬,到时候你挨闷棍的几率就会越来越大。

祝你好运。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读宋史的赵大胖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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