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体推特(Twitter)12日向特拉华州衡平法院(Delaware Chancery Court)控告全球首富、特斯拉(Tesla)执行长马斯克(Elon Musk)试图放弃440亿元收购推特邀约,要求他遵守交易协议。
推特一再表示已与马斯克合作完成交易,其中包括每日提供他发送推文原始数据;推特律师11日发信指称,推特并未违反任何义务,马斯克图退出交易“无效且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推特正式提告的消息一公布,马斯克很快就在1小时后发推说“哦!多么讽刺,笑死”(Oh the irony lol),似乎并未转变自身态度。
马斯克8日决定终止收购推特,指推特未提供他必要数据信息来评估虚假或垃圾邮件账户究竟有多普遍,“严重违反并购协议的多项条款”;但推特律师表示,该协议并未终止,银行和股权承诺仍然有效,要求马斯克团队遵守义务。
推特律师团指出,“推特保留所有合约、法律和其他权利,包括特别要求马斯克执行双方协议义务的权利”。
推特提讼并要求加快处理此案,称这将保护股东免于“因为马斯克试图肆意挣脱一个无懈可击的合并协议,而遭受持续的市场风险和运营损害”。衡平法院加急案件通常会在几个月完成,而非好几年。
推特在诉讼状中指称,“在公开表明要买推特、提出并签署了对卖方友好的合并协议后,马斯克显然认为自己可以随便改变主意,丢下这家公司,破坏其运营,破坏股东价值,一走了之”。
马斯克的律师提交给监管机构的信中则辩称,推特多年来一直表示其可获利的每日活跃用户只有不到5%是垃圾邮件帐户,但推特长期以来对虚假账户的估计似乎并不准确,这可能代表“重大不利影响”。
马斯克的文件并未提供证据来支持他有关推特估计不准确的说法,也没有提出另一套计算结果。他的律师只写道:“马斯克有理由相信‘垃圾邮件帐户的真实数量远高于推特估计’。”
符合“重大不利影响”概念的门槛很高,买方必须表明公司实际业务与其同意购买的业务存在显著差异,很少有临阵退缩的买家能成功引用。公司法专家指出,推特的法律基础似乎比马斯克更稳固,但更大的问题是,推特能不能强迫马斯克收购一家他不想拥有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