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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赫:中国金融风险的社会面正在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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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再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但其实际做法却南辕北辙,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从赋红码到暴力镇压,从言而无信到分化、拖延、悬空,逼迫老百姓越来越不相信中共。老百姓也纷纷站出来维权,从索要存款到要收楼,在社会面上广泛动员起来,使银行、金融系统的窟窿越来越鲜明的呈现出来,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运转,发生金融风险的概率越来越大。

烂尾楼在中国多地出现,与此同时,业主集体停贷风暴越演越烈。图为2022年4月15日江苏一处建筑工地

河南暴力镇压银行储户维权,举国震惊。外界怀疑因为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而引发整个金融和银行系统的风险。对此,在7月13日中共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2022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发布会上,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称,“整体看,我国金融风险收敛,总体可控,99%的银行业资产处在安全边界内。”

其依据是:2021年四季度央行评级结果显示,参评的4398家银行业机构中,高风险机构共316家;高风险机构数量占银行业参评机构的7%,但是资产规模仅占银行业参评机构的1%。而截至2021年末,中国银行业机构总资产人民币345兆元,占整个金融业总资产的90%,“银行稳则金融稳”。

这些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外界难以确认。而从现实社会状况来讲,中国已经浮现了金融风险的多种征兆。本文讨论其中两例。

其一,村镇银行取款难,社会影响面广,中共却难以解决,只搞“金融维稳”

众所周知,今年是“政治年”,“二十大”过几个月就要召开,“维稳”成重中之重。难道河南当局就不想把村镇银行取款难问题化解掉,或强行压制下去?当然想。但为什么事情闹到举国震惊、举世关注呢?除了河南当局处置失当外,一个核心因素可能就是河南银行系统已陷入危机了,河南当局没有能力进行救助,只能眼睁睁看着暴雷。

7月11日镇压储户维权后,河南当局抛出部分储户先行垫付的方案:2022年7月15日开始首批垫付,垫付对象为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客户;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以上的,陆续垫付,垫付安排另行公告。

这里面大有猫腻(陆媒业已刊文说破,维权储户誓言不放弃)。第一,垫付的是四家村镇银行的“账外业务客户本金”而非储户存款(也就是说,储户存入四家村镇银行的钱,原本应该进入自己的账户变成存款,但实际操作上通过各种漏洞转入别的地方了;因此不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第二,先行垫付的金额控制在5万以内,只涉及很少一部分人(四家村镇银行波及40多万储户,资金总额接近400亿,平均单个账户的本金额度在10万左右),这是分化策略,因为这部分人属于“穿草鞋的”,5万对他们是活命钱,安抚住他们就能够消除很大隐患。第三,5万以上,“陆续垫付”,但没方案,这显然是拖延策略。第四,“资金垫付后,若发现客户存在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违法违规行为,保留追缴垫付资金的权力。”“对于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涉嫌违法和犯罪的资金,暂不垫付。”什么是“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涉嫌违法和犯罪的资金”?界定权在当局,储户都被其捏在手里。第五,先行垫付得看“案件查办和资金资产追缴情况”,至于能够追缴到什么地步(目前已经明确部分资金转移出境),那都是未知数了。

与此同时,安徽蚌埠也对村镇银行客户发布类似“先行垫付”公告。由此可见,“先行垫付”并非解决问题而是“金融维稳”,且是全国性行动,为的是确保“二十大”前的政治安全。

但更深层的问题是,根据6月18日的河南警方通报,河南四家村镇银行之所以取款难,是因为背后涉及系列金融犯罪: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从2011年开始就已经布局犯罪,长达11年的时间,不断入股渗透进13家农商银行,转移资金397亿,目前吕奕疑逃国外。

显然,在中国有许多个“吕奕”。类似金融犯罪层出不穷。例如,5月中旬,银保监会披露:“2021年以来,在金融风险重灾区的辽宁,已有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被采取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

如按暴雷的四家河南村镇银行涉及40万储户计,保守一点,316家高风险银行机构如出问题,将涉及数千万储户。更重要的是,银行机构间有联动性,恐慌可以传递,如果因此引发挤兑,那区域性甚至全国行金融风险将有可能爆发。

其二,烂尾楼蔓延中国,购房者集体拒付房贷潮起

自去年三季度以来,全中国各地楼盘停工、烂尾问题越演越烈。因项目停工、多次找政府、找开发商无果,且遭打压,许多购房者被迫下最后通牒,要求项目方必须在某个期限前底复工,否则将强制停贷。7月13日,陆媒援引“凤凰网房产”的数据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8省47城101个烂尾楼项目业主已抱团“强行停贷”,其中32个楼盘集中在河南省、14个楼盘位于湖北省、13个楼盘位于湖南省;仅郑州一城强制停贷项目占23.7%。

按照中共现行法律,房贷牵扯两个法律关系(两个合同):一是购房者向开发商买楼的买卖合同,举例而言,首付三成,向银行贷款七成,通过银行贷款给开发商后,算是一次性付完了购楼款。一是购房者和银行间的借款合同,要求购房者在一定的年限内、分期按月将借款返还给银行,这是基于楼房能够顺利建成,以之做抵押。但现在的问题,这个楼烂尾了,购房者没拿到楼,还得还房贷。否则,购房者会面临几种风险,比如收到银行催收电话;名下资产被冻结拍卖;个人上征信黑名单等等。

从法理角度看,这有违《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按揭购房这一民事活动中,如因出卖人(项目方)违约不能交房导致各方合同解除,但却实际占有使用购房人的首付款及银行按揭贷款;银行依据合同约定既享有抵押权,又同时享有对出卖人、购房人的债权;购房人未取得房屋,却既支付了首付款,又需偿还按揭贷款,各方权利义务处于明显失衡的状态。事实上,(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判决书,就“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商品房烂尾无法交付,按揭贷款是由谁偿还”问题,其裁判要旨即是“出卖人应负有偿还贷款义务”。这还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2020年度参考案例”,成为六个案例之首。

再从现实情形看,为何会有烂尾楼?普遍认为,主因之一,是大部分银行都在违规提前放贷,且银行在预售资金监管上未尽到监管义务(房产公司旗下项目公司资金被转走,导致无力支付工程款,楼盘)。

从这两方面看,面临烂尾楼,购房者集体拒付房贷,合情合理。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背水一战。这种方式对他们最有利,对项目的复工,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只有把楼建起来之后,这事才能解套。

而鉴于烂尾楼四处泛滥,全国的购房者相互学习维权,集体拒付房贷之举就有可能风靡全国。这使中共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如果不能追讨转移走的资金,或者引入有实力的房企,有效盘活烂尾楼,则尾楼盘停供风险扩散,对楼盘销售更为不利,直接冲击银行、金融系统,后果难以控制。

结语

中共一再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但其实际做法却南辕北辙,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从赋红码到暴力镇压,从言而无信到分化、拖延、悬空,逼迫老百姓越来越不相信中共。老百姓也纷纷站出来维权,从索要存款到要收楼,在社会面上广泛动员起来,使银行、金融系统的窟窿越来越鲜明的呈现出来,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运转,发生金融风险的概率越来越大。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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