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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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量级媒体《经济日报》的一篇文章上了热搜:
农民参缴公积金可谓一举多得。
我记得这份报纸之前还有个文章叫谨防居民不花钱。
这里并没有揶揄的意思,事实上当专家们在想办法解决问题的时候,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那就先说积极意义。
农民交公积金有哪些积极意义呢?
1、农民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减轻买房负担,因为利息比商业贷款低一半。
2、公积金贷款除了买房,也可以用于宅基地建房,退休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养老。
一句话就能说明白:
给你一个获得低息贷款买房的机会。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要先交钱。
交多少呢?
当然多多益善,但是最低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的10%,大概也就是每月200块钱。
所以整个政策用一句话概括:
只要农民朋友每个月交200块钱,就能获得一个低息贷款买房的机会,而且这笔钱可以生息几十年后也可以取出来养老。
老乡们,你们说,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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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积极意义,我们来说点别的。
首先是,给农民造成更大的负担。
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息少了一半,但是额度肯定不足以覆盖房款,而且比起要承担的巨额房贷,这笔省下的利息看起来就微不足道了。
这话怎么说呢?
在楼市长达20年的牛市中,都没有想到让老乡们享受低息福利,这个时候给他们优惠购房,更像是接盘的。
何况他们有宅基地,新农村建设也有拆迁安置,公积金的意义在哪里呢?
应该是子女有需求吧,一人贷款全家帮的农村版?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不觉得现阶段鼓励农民买房是合适的。
其实对于农民买房,重庆试点的地票制度显得更合理:
农民用宅基地复垦置换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然后通过货币化安置俗称给钱让农民去买房,城市获得建设用地,农民有了住房,一举两得。
而不是给一个低息贷款,让农民手里既有宅基地,还要再背一个巨额房贷。
当然,这个做法对于地方财政的拉动,肯定不如背房贷来得快。
其次,公积金本质是创造了一个资金池。
以前公积金是由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创造的,现在把农民也加进去了,大家一起存钱把资金池做大,然后谁需要谁就去贷款。
我们就不说这个资金池的使用效率问题,事实上它此前一直因为门槛高、金额小而一度被称为鸡肋。
另外,公积金对农民公平吗?
好像要打一个问号,毕竟农民从整体上来说,买房的机会和频率不如城镇大,看报纸文章里说的:
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缓解部分地区流动性紧张问题。
想想最近公积金一人买房全家帮的政策,是不是出现缺口了,有点拆东墙补西墙的味道了。
最后,每个月200虽然不算多,但是对农民也是一个支出,会压缩农民的现金流,何况存这么久才能提取,未来不管通缩还是通胀,他们的影响都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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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遇事不决找农民,好像已经成了屡试不爽的政策选项。
以前一旦家电卖不掉就家电下乡,前几年汽车卖不掉就汽车下乡。
如今,房子卖不掉也要下乡了。
再远一点,从上个世纪的城乡二元户籍,到工农业剪刀差,农民一直扮演买单者的角色。
我当然也知道,经济和政策并不是可以这么简单类比的,也不是一朝一日可以解决的。
但是,在政策制定的时候,希望能保障好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