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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通过系列“排华”措施 禁买房、没收资产?

美国要“没收中国人资产了、不管你是不是中国籍”——3月初,“美国通过系列‘排华’措施”的话题在新浪微博、各平台自媒体号热议。 最近中国社交媒体上关于所谓新一轮“排华法”的讨论,将法律草案(bill)与法律(law)混淆,是错误的,对于草案细节的一些讨论,也存在断章取义,误导读者的问题。

美国要“没收中国人资产了、不管你是不是中国籍”——3月初,“美国通过系列‘排华’措施”的话题在新浪微博、各平台自媒体号热议。其由头是美国多个地方议会和联邦国会接连出台针对中国人与中国实体在内的法律草案。例如,知名新浪微博主“孤烟暮蝉”就发文指出,美国加大“反华排华”力度,是“反贼、港独台独势力怂恿鼓动。”

近几个月,尽管美国国会和一些州确实有一些议员提出针对华人的一些法律草案(bill),但这些文件离成为法律(Act或Law)非常遥远,且通过生效的几率很低。这些法律草案的出现,也许确实代表了美国一些政治人物对华态度的紧张,然而,中国网络世界流传的说法称这些草案“已经通过”是错误的,与历史上早已废除的《排华法》类比也有失偏颇,坊间对一些草案的细节的解读也属断章取义,误导读者。

这一波被热议的“排华”话题的第一项,就是“一旦台海开展冲突,华人资产不保”。

2月28日,美国联邦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以40比0的票数通过《2023年台湾冲突阻遏法(草案)》(Bill of Taiwan Conflict Deterrence Act of2023, H.R.554),之后几天,包括“明抢中国的财富,补美帝经济危机”的论调,再到是“美国弥补国债危机、一旦事发,全部没收在美华系的资产”,这些说词至今还再流传外,也被成为是“排华”和“反华”的举动,另有微博热点话题#漂亮国通过《台湾冲突遏制法》#中的讨论,也存在明显错误。

首先,《台湾冲突遏制法》还处在法律草案(bill,又译为议案)阶段,美国联邦众院单一委员会通过的草案,要成为全美国适用的法律(law),还很遥远。按照美国立法规则,众院金融服务委员会过关后,接下来还得要送交众院全院表决、再到联邦参院相关委员会通过、交参院全院表决过关,这才算完成参、众两院的立法程序,国会最后还得将这部法(Act,又译为法令、或法案)送交白宫、由美国总统签署,才会成为生效法律(Law)。

美国立法:从法律草案(Bill)到法律(Act或Law)有多远?

美国联邦层面,一年有多少法律草案(bill)最终能生效成法律(law)呢?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根据美国国会数据库统计,2021年-2022年、也就是美国国会第117届会期,参、众两院共提出2万2027项法案与修正案(Amendment),最终生效成为法律的仅有358个,生效成法的比率为1.6%。进一步细查,同一会期涉及中国的法律草案则有1151个,最终只有14项生效成为法律,成法率仅约1.2%;涉及台湾的草案共有180件,最终生效成法的仅为6个,成法率约为3.3%。

其次,即使《台湾冲突阻遏法(草案)》未来能通过,华人的资产会没收吗?该法律草案相关条款主要是针对中国大陆的高阶官员,第二、三条写道,适用对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或是任何直接或间接执行涉及台湾事务的中国官员;而一旦美国总统依现行《台湾关系法》、就中国威胁美国利益的行动通报国会后,国会将指示财政部长提交报告,报告内容须列明提供上述中国政府高官服务的金融机构名单,并将报告翻译成中文、对外公开,同时,财政部长将获授权、禁止这些金融机构对相关中国官员及他们的家属提供服务。

也就是说,就算该草案最终真通过了百里挑一的立法程序、由总统签署生效成法律,一旦中国武力犯台,可能遭冻结在美资产的人会是少数的中国党政高官,而不是所有华人企业或华人。

亦有不少网帖提及,得克萨斯州等地议员提议禁止华人购买房地产、甚至是禁止中国人就读州立大学。这些动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政界对华态度的紧张。和上述联邦立法程序一样,这些法律草案真要生效成法律都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要走。同时,美国的公民社会反抗力量,和最高法院的释宪权都会成为这些法律草案的制约。

在德克萨斯州,SB147法律草案于2022年底提出,草案原本寻求禁止中国、伊朗朝鲜俄罗斯等四国公民、企业及政府机构在当地购买房地产,原本并未引发太多关注,直到今年初州长阿博特(Greg Abbott)在立法程序尚未完成前、就通过推特公开表态支持,引发当地亚裔社区’扩大到全美华人社区的关切与反弹,掀起多次的抗议游行,也使得草案的州参议员尔克霍斯特(Lois Kolkhorst)在当地立法听证会前提出修正版本,排除已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资格的上述四国民众受到草案限制。

此后,德州相继还有关于禁止上述四国公民、企业及政府实体购买当地农地的SB552草案,以及禁止上述四国公民就读享有州政府预算支持的州立大学HB4736草案,这些同样被称为“排华法案”的系列草案,受到全美媒体的关切以及民意反弹。德州当地媒体《圣安东尼奥快报》(San Antonio Express News)的最新分析认为,一些草案过关机率非常小。

德州当地的非营利组织“亚太裔崛起”(RiseAAPI)执行主任曼瑟(Nabila Mansoor)告诉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他们仍对 SB147和 HB4736这两项州立法机构审议中的草案感到担忧。

但曼瑟对通过公民运动改变立法抱持希望。她说,德州的泛亚裔美国人借由游行、动员、参与立法听证等方式团结起来,已经对社会变革产生持久的影响力。借由持续努力与行动,她乐观地认为,许多具有歧视性的草案最终不会成为法律。

结论:

美国确实曾于1882年通过《排华法》(Chinese Exclusion Act),生效的黑暗历史。1943年该法废除之后,美国国会曾三次以正式国会决议案形式,对这段历史表达遗憾并道歉。

美国政坛一直不缺乏各种搏眼球的立法草案,但法律草案并不等于法律,最终生效需要经过漫长的立法过程,也需要经受公民力量的检视和制衡。

最近中国社交媒体上关于所谓新一轮“排华法”的讨论,将法律草案(bill)与法律(law)混淆,是错误的,对于草案细节的一些讨论,也存在断章取义,误导读者的问题。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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