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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再查“裸官” 习近平曾警告“身在曹营心在汉”

中纪委网站日前发文再提严查“裸官”,指纪检监察官员中有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坚决“卡住”。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对“裸官”发出警告,称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随时准备“跳船”。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对“裸官”发出警告,称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随时准备“跳船”。图为2023年3月13日,习近平在中共人大闭幕式上讲话。

中纪委网站日前发文再提严查“裸官”,指纪检监察官员中有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坚决“卡住”。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对“裸官”发出警告,称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随时准备“跳船”。

中纪委排查“裸官”

中纪委网站4月2日发文,指全国省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已于3月27日完成。

中纪委称,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监察官等级确定的首要条件,对官员违纪违法、党风廉政、社会信用记录、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卡住”。

习近平曾警告“裸官”

此前,中纪委曾把配偶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中共官员称为“裸官”,并指出“裸官”蜕变为贪官的几率较大。

2021年10月22日,中纪委网站转发“学习时报”的文章《领导干部岂能“身在曹营心在汉”》。

文章提到,习近平曾警告这些“裸官”:“有的(党员干部)信念动摇,把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钱存在国外,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跳船’。”

文章要求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裸官”的贪腐问题。在官员任免、升迁中,让“裸官”无用武之地。同时还要求加强国际合作,切断腐败“裸官”外逃的后路。

“裸官”现象屡禁不止

针对中共官场的“裸官”现象,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当局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2019年3月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也就是说,要断绝“裸官”升迁机会。

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将不得由“裸官”担任。现任岗位上的“裸官”,要么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回国,要么接受岗位调整。

2013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官员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境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实际上,早在2010年7月25日,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官员办理因私出国护照、移民等事项作出规定。

从当局出台的上述规定来看,中共官场上的“裸官”问题已存在多年,而且官员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的情况屡禁不止。

时事评论员王赫3月25日在《新唐人大视野》中说:“在中共高层内部,大家总觉得共产党肯定要完蛋,大家都在说这个船要沉了,沉船之前怎么办?我把我的财产都转移出去,我把子女都转移出去,当裸官,然后我自己搞一个,那个救生衣,准备好救生艇,我随时也可以跳船走。”

王赫表示,中共党内人心惶惶,这一点对习近平来说,他也是非常担心的事情。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新唐人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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