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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公司是否要为恐怖组织利用其平台而担责? 美最高法院作出对推特有利裁决

访客在美国最高法院前拍照。(2023年5月18日)

美国最高法院星期四(5月18日)拒绝为激进组织袭击事件受害人追究社交媒体公司铺路。这些受害人按照一项联邦反恐法,指控推特(Twitter)未能防止激进组织利用其平台,因此必须承担责任。最高法院的裁决让推特获得了胜利。

大法官们一致做出裁决,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决定。这起案件的原告是约旦男子纳瓦拉斯·阿拉萨夫(Nawras Alassaf)的美国亲戚。2017年,伊斯坦布尔的一家夜总会在庆祝新年时遭到袭击,阿拉萨夫在这次袭击中被打死。“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激进组织声称对此负责。

本案是最高法院目前审理的两起与追责互联网公司有关的案件之一,涉及是否应该让互联网公司为用户在其平台张贴的有争议内容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正在引起公众和美国议员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项被称为《联邦通讯规范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条的联邦法律保护互联网公司不因用户张贴的内容而受法律诉讼。一些人士力推把保护范围变窄。大法官们星期四做出的裁决以及在一起类似案件中所做的裁决都避开了这个问题。

那起类似案件的被告是字母表公司(Alphabet Inc)旗下的谷歌(Google)所拥有的视频分享平台YouTube,原告是2015年在“伊斯兰国”巴黎恐怖袭击事件中被枪杀的23岁加利福尼亚州女大学生诺赫米·冈萨雷斯(Nohemi Gonzalez)的家人。一家下级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

伊斯坦布尔屠杀事件发生在2017年1月1日,阿拉萨夫和其他38人遇难。阿萨拉夫的亲戚指责推特协助和教唆“伊斯兰国”,因为推特未能在自己的平台上监督“伊斯兰国”组织的账户或推文,违反了一项称为《反恐法案》(Anti-Terrorism Act)的联邦法律。这项法律允许就与“一起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有关的损失索取赔偿。

推特及其支持者表示,允许这样的法律诉讼对互联网公司构成威胁,让他们承担不应有的赔偿责任,因为虽然这些平台制定了针对涉恐内容的政策并定期执行,但是他们为几十亿用户提供服务,这些用户中难免有激进组织成员。

本案的关键点是,死难者家人是否有充分依据指称推特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向“一起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提供了“实质援助”。如果死难者家人有充分依据,他们就可以把官司继续打下去,并按照反恐法索取赔偿。

一名法官驳回了此案,随后,位于旧金山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2021年允许让这起诉讼案继续下去。上诉法院得出的结论认为,推特公司曾拒绝采取“有意义的步骤”来防止“伊斯兰国”使用其平台。

乔·拜登(Joe Biden)总统的行政当局支持推特。拜登政府说,《反恐法案》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时,指的是协助恐怖主义行为,而不是“向一个外国恐怖组织提供泛泛的协助”,与所涉及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在推特案中,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没有考虑第230条是否禁止受害者家人提起法律诉讼。谷歌以及也是被告的元公司(Meta)的脸书(Facebook)没有正式加入推特的上诉。

“伊斯兰国”声称伊斯坦布尔袭击事件是为了报复土耳其军队卷入叙利亚。主要嫌疑人、乌兹别克公民阿布杜卡迪尔·马沙里波夫(Abdulkadir Masharipov)后来被警方抓获。

推特在法庭文件中说,推特因为违反不得“威胁诉诸或宣扬恐怖主义”的规则而终止了170万多个账户。

(本文依据了路透社的报道。)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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