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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死于妄议的爱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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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皇帝一箭双鹿图(局部)

这次因妄议而丧命的文人,也是一个忠君爱国者,姓贺。

他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贺世盛。

反过来读,也是满满的正能量。

而让他罹难的那本书,叫《笃国策》。笃国,可理解为强国,也可理解为忠于国家,这人名和书名,简直是天作之合,可惜,天不容他。

贺世盛,身份是湖南耒阳县学增生,案发时年已69岁。所谓“县学增生”,就是在定额之外增补的生员(秀才),资料上说他于“乾隆十七年入学,四十六年告给衣顶”。

“告给衣顶”简称“告顶”,是满清科举政策的一部分,主要针对屡试不第且身患疾病的生员而制定的一项抚慰性政策。按规定,“凡身患笃疾,或入学已历三十年或年届七旬的生员,朝廷准许他们终身穿着标志其功名等级的衣服和顶戴”;但有一限制,就是一旦享有衣顶,则不再参加岁试和科试,也不准参加乡试。(据贺晓燕《试论清代科举制度中的“告给衣顶”政策》)

其实,“告顶”也等于宣告你的功名之路到顶了。

也就是说,贺世盛被增补进县学成了生员之后,超过30年屡试不第,接受现实不再参加科举,得到“告顶”待遇。相当于考公30年一直考不上,国家给一个安慰性质的“荣誉公务员”称号。

有清一代,像贺世盛这样的文人应该是很多的,大部分也就选择了认命,毕竟,荣誉称号也是荣誉,有总比没有强,刻进墓碑,也足以光宗耀祖了。

但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几千年来都是中国文人的终极目标,特别是那些自恃“文武艺”已“学成”者,只得到荣誉称号,没能给帝王家当奴才,总是人生最大的遗憾。

有遗憾,就有牢骚;有牢骚,就会写出来。案发时,湖南巡抚浦霖写的奏折里面,将贺世盛定性为“负性狂诞,自谓抱负不凡,因科名未遂,常怀忿懑”,也差不离。

乾隆四十六年“告顶”之后,贺世盛一边帮人写状词糊口,一边把精力集中在写《笃国策》上,一直到乾隆五十三年(1788)案发,这本书,他足足写了八年。

书上写了什么内容?

湖南巡抚浦霖认为,“书内大指系痛恨捐纳官员,遂将开捐之事反复指斥,肆意狂吠”;“指斥官员,妄议朝政,文词繁复,语句支离,而其显然悖逆肆行狂吠者不一而足”。

捐纳,就是花钱买官。这种制度自秦汉就有了,一般是国库没钱或朝廷突然需要大笔资金(比如发动战争或搞大型面子工程)时,就卖官鬻爵,增加财政收入。秦汉之后,捐纳制度基本没停过,满清入关,觉得汉人这制度太好了,来钱快,也全盘接受。于是,捐纳就成了有钱人的当官捷径。

因为屡试不第,贺世盛非常瞧不起那些用钱买官的人,觉得那些人不是靠实力上去的,人数一多,就挡住了读书人的“正途”,用他自己的供词来说,“我自幼深恨捐官一途阻碍士子登进”。

当然,跟其他类似遭遇的文人一样,贺世盛写书不仅是因为恨,也因为爱——爱国、爱朝廷、爱皇上,所以他也“欲于书成之后赴京进献,图赏官职以邀荣宠”。

但是,把忿恨写出来,在朝廷官员眼里,就不仅是妄议,还是“肆行狂吠”。这四个字可是正经八百写在湖南巡抚的奏折里的——这样的臭文人,简直就是疯狗。

问题是,案发时,《笃国策》还没出版。

没出版不是没有书号什么的(那时候文禁虽严,出书也不用书号),据贺世盛供词,“这书因系闲时随意攒凑”,他又不断删改,所以迟迟没有出版。

也就是说,《笃国策》最多算没公开的私人笔记。

没出版怎么会被发现?

湖南巡抚的奏折上有简单说明:

接据耒阳县知县阎广居禀报,该县生员贺世盛寄寓县城宗祠内代人作词,随知会教官往拿,于该犯寓所搜出《笃国策》一本……

“代人作词”并不是替人写歌词,而是写讼词,打官司用的。这应该就是他的谋生手段,但这也是最招官府大忌的。所以,贺世盛案发,首先还不是因为他的书,只是替人诉讼惹怒了地方官,明面上不能抓你,但类似这种喜欢替人维权的文人,家里绝对藏有犯禁文字,一搜,果然。

乾隆皇帝治下,这就是大案特案了。湖南巡抚浦霖觉得“此案事关著作逆书,情罪重大”,先是“将犯属十七名口拿获,惟犯侄贺家瑾一名外贸未归,现在严拿”;又“查究校阅参定传播之人尽数拿解,毋任纵漏”。

两个字:株连。

发现一本逆书,先抓了他家族十七口,还要严查那些帮他校对的、看过的、传播过的,一个都不放过。

惯性操作而已。

现在问题又来了,《贺世盛〈笃国策〉案》是《清代文字狱档》辑录的乾隆朝最后一个文字狱案,之前发生过那么多的类似案子,人头滚滚,贺世盛是不知道,还是知道了一定要把头往刀口上送?

都不是。其实他也知道,他的书“措词过于激烈,亦恐有碍进呈”,但乾隆二十二年,也是在湖南,发生了一起案子,一个叫陈安兆的文人,出了两本书,当时的湖南巡抚也按逆书上奏,后来乾隆御批“并非背叛”,下旨将陈安兆释放。此事一出,“通省人人传诵皇上宽大,我彼时听闻此语强记在心”。

也就是说,30年前的事,乾隆宽大处理,大大鼓励了贺世盛,让他觉得“皇上宽大”,又觉得自己写的书“意在笃厚国本”,所以,在书的自序里面还把当年乾隆的御批引入,证明自己的书“并非妄议朝政”。

天可怜见,真是文人一犯傻,猪狗都发笑。从乾隆二十二年到乾隆五十三年,正是文字狱高发期,单是《清代文字狱档》辑录的,就有几十个案子(湖南境内也有),株连无数,贺世盛偏偏看不到,只记得30年前皇上例外的一次“宽大”。

被抓之后,他后不后悔,不得而知,只知道严刑之下,他也认栽了:“因心中牢骚以致语涉谬妄,今蒙逐条指示,自知丧心病狂,罪该万死,只求治罪就是。”

只求治罪,其实就是只求速死,满清的酷刑,比影视剧里的恐怖多了。

官员们当然不会轻饶了他,湖南巡抚会同湖广总督、湖南学政等地方大员会审之后,在奏折中给出量刑建议:

查律载大逆者凌迟处死,正犯之子孙、兄弟及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皆斩,十五以下及正犯之妻若子之妻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正犯财产入官,知情隐藏者斩等语,贺世盛合依大逆律凌迟处死,仍传首该犯原籍地方枭示……

贺世盛的儿子、孙子、胞弟、胞侄等,“虽讯均不知情,但系正犯之子孙及期亲弟侄,律应缘坐,其俱年在十六以上……均应照律拟斩立决,先行刺字”。

毛骨悚然。

乾隆收到奏折,照例还是要假惺惺走一下程序,朱批:“大学士、九卿会法司核拟速奏,钦此。”

这样的案子,大学士、九卿从来都只是橡皮图章,几天后就给出“均应如该抚所奏办理完结”,也就是说,核准主犯凌迟,子孙、兄弟及子侄十六岁以上斩头,未成年的罚为奴隶。

在这份核拟折上,联署的大学士、九卿有四十多人,其中包括我们比较熟悉的大学士和珅,协办大学士福康安、刘墉,以及礼部尚书纪晓岚等。

地方大员审结拟刑,大学士及六部九卿核准,最后的决定权,当然还是落到乾隆手上。于是,他果然如贺世盛所愿,又来了一次加恩宽免:“第念该犯因失志场屋,贫苦无聊,摭拾传闻,私自抄写,借以抒其抑郁,与显肆悖逆者尚属有间,贺世盛着从宽……”

念他科场失意,穷困潦倒,才把社会上一些传闻写进书里,发发牢骚,跟恶意悖逆有所不同,所以从宽。

怎么从宽?跟30年前的陈安兆一样,无罪释放?

你想多了,“从宽改为斩决”。至于他的子孙、兄弟、子侄,就算了,反正都没文化的,看也看不懂,就不再追究了。

确实也是从宽了,同样是死,一刀砍头比起千刀万剐,那真是仁慈多了。再说,也不用株连,多少无辜者人头得保。

在这道开恩谕旨里,乾隆还先正面回应了贺世盛对捐纳制度的不满,他说,我在位五十三年了,“普免天下地丁三次”,“免漕粮两次”,一出现自然灾害就立刻拨款赈灾。而捐纳制度,“自停止以来已十有余年之久”。

乾隆确实在十几年前下旨“永停捐例”,所以他在谕旨中还为自己辩白:“朕如果为聚财起见,则两次所捐不敌一次普免之数,亦人所共知者,安有陈奏停捐拒而不纳之事?”

我如果想要钱,全国两次捐纳所收之款,还比不上一次全国免税,这是人所共知之事,怎么可以这么昧着良心妄议。

所以谕旨的最后,乾隆特地强调:“并着该抚即将此旨给与该犯阅看后再行正法,俾知孽由自作而朕于法外施仁,不因该犯语涉违悖罪及其子若孙,该犯亦当俯首就戮死而无怨也。”

着令湖南巡抚,将此道圣旨给贺世盛看后再砍他的头,让他知道我真的很仁慈,死而无怨。

受着莫大委屈,还对妄议者开恩,这样的好皇帝,你上哪儿找去。

2021-02-01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现代聊斋余少镭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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