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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解释错误!中共在美违反美国法律

—事实查核|中共在美“猎狐行动”没有违反美国的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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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3名涉及中国“猎狐行动”的被告因跨州跟踪、串谋和非法充当外国代理人被纽约法院判为有罪,其中两人是中国公民。中共外交部在回应相关问题时指出,中国的“对外执法合作”充分尊重外国法律和司法主权,其行为“无可非议”。

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AFCL)发现,中共外交部的解释是错误的。跨境追捕本身有合法的引渡渠道,中国的跨境追捕行动没有在合乎国际法的边界内推进,并且,3名被告企图强迫住在美国的中国公民返回中国的行为也违反了美国的法律,他们被独立陪审团认定有罪。

深度分析:

虽然中国的秘密遣返计划“猎狐行动”及其姊妹计划“天网行动”自2014年以来就受到媒体的关注,但随著住在美国的2名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郑聪颖(Zheng Congying音译)和朱勇(Zhu Yong音译)于2020年10月被捕,和行动细节的曝光,人们越来越担忧,这些计划可能被用来打压中国在海外的异议人士。

郑聪颖和朱勇因在美国跟踪中国公民徐进而遭到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徐进是中国政府前官员,曾任湖北省武汉市发改委主任,因被控巨额贪污、受贿,名列中国百大通缉犯名单。在过去几年中,中国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迫使其回国,而执行者郑聪颖和朱勇,连同一名美国私家侦探因“猎狐”徐进的行为而被美国拘捕、控罪。

中美之间有正常引渡、遣返的渠道吗?

美中之间虽没有任何双边引渡条约,但仍可向对方提出引渡请求。多伦多大学公民实验室研究助理埃米尔·德克斯(Emile Dirks)表示,“这些引渡请求可以促成两国之间的执法合作。2015年,美国就曾强制遣返2名被中国政府指控经济犯罪的中国公民。”

然而,对于一些案例,美国也可以拒绝遣返。

虽然受限于司法部门所监督的引渡听证会,但国务卿仍有批准引渡请求的最终裁量权。如果听证会和国务卿都认为有导致政治迫害的可能,则可拒绝该请求。这与多项国际公约广泛认可的“不遣返原则”一致,该原则禁止遣返或引渡任何被合理怀疑,可能会面临“重大伤害,如虐待、酷刑或死亡风险”的个人。

德克斯声称,出于对中国侵犯人权和缺乏正当法律程序之担忧,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

“在处理任何潜在引渡案件时,中国司法不公正和人权侵犯的问题都应考量在内,即使中共当局对嫌疑人的控罪看似与政治无关,比如贪污。”

德克斯并表示,中国的引渡法也有拒绝引渡请求的条款,中国过去就曾拒绝引渡一名在澳门的美国公民,他被指控曾于2018年入侵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电脑。

郑聪颖和朱勇违反美国法律了吗?

在审理过程中,美国检方出示了大量的证据。

监视器拍摄的照片显示,郑聪颖和另一名未具名的同谋,站在徐进家外头的门廊。司法部公布的案件细节显示,二人重敲前门,试图将门推开,并留了张纸条在他的前门上。

2020年,郑聪颖在徐进家外面被拍到,身边还有一名不知名的同谋者。(图片来源: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纽约东区)

纸条是用中文写的,上面写著:“如果你愿意回大陆坐10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没事。这事到此为止!”美国联邦调查局随后收集了纸条上的指纹,随后证实,与郑聪颖的指纹相符。

门口留下的纸条有与郑聪颖相符的指纹。上头写著:如果你愿意回大陆坐10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没事。(图片来源: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纽约东区)

法庭上展示的朱勇手机信息也显示,他化名“王新”,要求获得有关徐进和他家人的个人资讯,包括社会安全码、在哪工作、生活条件、驾照、车辆注册证。讯息进一步显示,朱勇明确表示“我们的要求是找到人”。

朱勇通过微信,提供了徐进及其家人的社会安全码、驾照、车辆注册证等资讯,并询问更多细节。朱勇以“中介人王新”的化名注册了帐号。(图片来源: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纽约东区)

郑、朱二人被捕2年半后,独立陪审团判定他们有罪。根据检方的说法,朱勇可能面临最高25年监禁,而郑聪颖则面临最高10年监禁。

结论:

中共官方声称“猎狐行动”充分尊重美国法律的说法是错误的。美国检方在审判中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郑聪颖和朱勇的“猎狐”行动违反了美国法律。陪审团裁定二人违反了美国法律,跨州跟踪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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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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