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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他前程,他就给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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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豹子头林冲形像

小说《水浒传》里有一个形象很负面的人物,他的名字叫陆谦。

他是林冲“自幼相交”的知己,跟林冲同在高俅的门下当差,当着一个可能都没有正式编制的随从——为了面子上过得去,称之为虞侯。

陆谦在整部小说里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帮着色迷心窍的高衙内陷害林冲。

这件事,他一共分了四步走。

第一步是听从高衙内的安排,把林冲骗到酒店去喝酒,给高衙内留下一个对林娘子用强的机会。在这一步的时候,他内心还有点良知,心中还依稀记得,自己跟林冲是多年的好友,书上说他“一时听允,也没奈何,只要衙内欢喜,却顾不得朋友交情”。

到了第二步,陆谦开始放下自己的心理包袱,主动出谋划策,帮高衙内设计了一条利用宝刀把林冲骗到白虎堂的计策,并且得到了高俅的认可和支持,非常成功地将林冲发配去了沧州。

第三步的时候,陆谦已经不再甘心呆在幕后了,他亲自出马,去给董超、薛霸送黄金,让他们在半路上结果了林冲。

第四步的时候,陆谦开始正面跟林冲交锋,带着富安去火烧草料场,目的就是将林冲置于死地:“(林冲)便逃得性命时,烧了大军草料场,也得个死罪。”

你看,就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陆谦从林冲的知己变成了要把他置于死地的凶手,就连林冲自己都想不通,还在义愤填膺地质问陆谦:“我自来又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

的确,在林冲看来,陆谦是完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对他下死手的。

加害一个无冤无仇的人,在道义上说不过去;帮人强抢有夫之妇,这是不讲良知;陷害自己多年的知己,在情义上说不过去;跟一个战斗力远胜自己的人当死对头,逻辑上说不过去。

但是陆谦偏偏就做了,不顾道义,不顾良知,不顾情义,不顾逻辑。

原因很简单,陆谦想要的前程,林冲给不了,而高衙内给得了,所以他才这么全心全意地为高衙内办事。

事实上,他的前程也在一步一步地“光明而远大”。

第一次骗林冲去喝酒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最低端的执行者,根本没有跟高衙内直接接触的机会,能够参与这次行动,都全靠富安推荐。虽然计划失败了,但是他已经在高衙内这里获得了非常良好的印象。

第二次骗林冲带刀进白虎堂的时候,他已经获得了去给高衙内探病的资格,并且可以面对面给高衙内的义父高俅出谋划策。这是多少想要钻营的人求之不得的机会,他就靠着这么一点花花肠子就得到了。

第三次去找董超、薛霸的时候,他已经在高俅这里获得了财务权,而且已经自称是“高太尉的心腹人”,开口闭口就是“奉着高太尉的钧旨”。

第四次去草料场烧死林冲的时候,他已经是这个特别行动小组的负责人,地位已经高过了当初引荐他的富安,甚至都能够“回到京师禀过太尉”,保举别人做大官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你还能期望陆谦这样的人,讲道义,讲良知,讲情义,讲逻辑吗?

他们一旦享受到权力的滋味,就只会无条件顺从于能够给予他们权力的人;他们一旦能够发现前程伸手可及,就只会毫无顾忌地把手交给能够给予他们前程的人。

别人的死活,甚至是他知交的死活,都已经与他无关了,他只关心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

林冲杀他之前,他还好意思辩解一句:“太尉差遣,不敢不来。”

我可拉倒吧,好多断子绝孙的烂主意都是他给太尉出的,太尉要是真差遣富安来火烧草料场,不让他陆谦来,他可能都要以为自己的大好前程泡汤了。

林冲都上过他三次当了,再上第四次,那不是傻子么?

2023-07-24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读宋史的赵大胖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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